第二十七章 周家村
周家村中心的一个小广场上,全村的人都聚集在这里,四周点着篝火,仿佛过年一样。那些半大孩子都喜笑颜开,四处追逐嬉闹,一片祥和景象,这是全村举行豹宴,吃豹肉,喝骨头汤。
当周阳他们把那只金钱豹抬回来的时候,全村的人都出来观望,这家伙咬死了两头牛和几只羊,还咬伤了铁蛋,就是村民拼命,这只豹子才受伤逃走。
吓得村民不敢出去种地,也不敢去远地方。就是这个原因李孝他们以临近周家村,却一个人也看不到,还以为离村镇很远呢。如今这一大祸害被少年王公子杀死,全村人都很兴奋。
村正周炳春决定全村的人举行庆祝,一来欢迎王公子,二来也是春耕过后大家高兴高兴。当然豹子是李孝打死的,而铁虎又把人家射伤,险些没命,铁虎的父母一再道歉,生怕惹得李孝不满。
对此李孝只能心里感叹,此时真是人心淳朴。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后世的人经常说“人心不古”。
对周阳他们提出的把豹子吃肉,皮毛归李孝,卖多少钱归他的提议,李孝当然不反对,留着他干什么?再说他还真没吃过豹子肉,如果他后世吃了,可能就在大牢里。
野生动物虽然有黑市,可也不是李孝这样人能吃到的,他也就能吃到蛇羹,山鸡和野兔,想吃点林蛙那也得偷着。胆子大,像虎豹肉那是别想了,想找到一只都很困难。
全国有多少只可能都在登记册上,如今能吃到,当然是很兴奋的事。周家村的村民哪有机会吃到肉,能吃上饭恐怕已然很难了,肉类对他们已是很遥远的事情。也就每年过节、过年的时候能杀一头羊,宰一头猪,已是全村人庆祝的事。
周家村几乎大部分姓周,只有不多的一些外姓,也和本村的人有些关系。可以说在李孝看来,周家村就是一个大家族,村长周炳春就是家长,什么事都他说了算,也是村子里唯一一个有文化的人。
其他人也有几个识字的,那也就是认识几个字而已。他们过着与世无争,封闭又悠闲地生活,外面世界的天翻地覆,什么改朝换代,谁当官,他们知道也不关心。周家村的人是听县令的,县令听谁的跟他们没关系。
在实行府兵制之后,男丁要参加府兵,出去打仗,周家村才有人走出去,见过一些世面。
李孝不明白为什么把村子建在远离官道上,为什么不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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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并不了解古代,这些村子大部分是当年躲避战乱聚集形成的,躲还来不及呢,哪能建在道路边上。第一户周家人在这里住下,开荒种地生存下来,几代人,十几代人过去多少年了,没人记得,但周家村已发展到了二百来户,一千来口人。
周炳春是村子里地位最高,这些当然是他告诉李孝的。
说话比村正还好使的周坤只是问了几句,知道李孝是长安人,从洛阳回长安遇到山贼土匪,东西被抢光,护院的人也死了。他带着两个侍女死里逃生,跑出来,在路边意外杀死豹子。
李孝说的很简单,只是说自己姓王,叫王谢,想回长安,却不知道路。周炳春好像看出来李孝有些话不想说,也就没有再问。因为那些与他们无关,周家村不喜欢别人打扰,也不喜欢打听别人的事。
不过遇到山贼的遭遇让人同情,又能这么小年纪杀死凶猛的豹子,也是了不起的人。铁虎射伤他也没有埋怨,很大度的样子。周坤对李孝印象不错,有钱人家的公子能这样,实在难得。
李孝奉行的是逢人但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虽然周家村的人未必和自己过不去,但消息一旦出去,自己小命随时危险,身上有伤又加上一分钱没有,就连那一箱子珠宝也没有了。家财万贯的李孝,又回到穷光蛋的行列。
想起那些钱他恨不得自杀“钱多了没用,但没钱是不行的。”想起那些钱和一小箱子珠宝首饰,李孝对贺兰敏之和崔湜的仇恨比天高,比杀他的仇还大,抢我的钱和杀我有什么区别。
视钱财如粪土,那是白痴干的事。李孝认可的是“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
他对周家村的人也没什么留恋和印象,只有一个评价,这些人很善良,也很单纯,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他放心。
农民永远是中国最诚实,最本分的人,虽然他们有些小气和自私,但却没那么多坏心眼,也能安于本分。他这样不讲什么身份的人,很快融入到周家村之中,也许是有一面之缘走了一段路,秋琴没少帮晓慧和月玲,三个女孩很要好。
周秋琴只有一个母亲,父亲死在野兽嘴里,娘两相依为命,对女儿更是关心备至。本来担心女儿安全,可生性倔强胆大泼辣的周秋琴立志报仇,杀光山村周围的野兽,总是和雷振、周阳他们出去打猎。时间久了,母亲也管不了她,周家的身份要高于其他农户。
周阳父亲是府兵,在参加对突厥的作战中伤到腿成为残废,返回老家种地,因为有军功所以也算是小官员,只是退役了。周家有两个儿子,按例其中有一个应当成为府兵。周阳大哥周景参加军队,顶替父亲也成为军官,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了。
听说周阳大哥叫周景,李孝不知道和保护自己的周景什么关系,没有这么巧吧?自己逃走,周景什么样他也不知道,也就没有提。再说问也说不清,他只是知道周景的名字,其他一概不知。自己化名王谢,那怎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