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明忙着把自己身上的大衣给了她,然后询问女孩子叫什么,家住哪里,他想着——自己做做好事,把这个女孩子送回去就好。
但是,那个女孩子除了知道自己叫阿若,别的竟然一无所知,更糟糕的是,她还动了胎气,说是肚子痛。
陈博明心中着急,想要报警,但也不知道该如何说,偏生这个时候,他发现女子的身下,竟然有着一滩鲜血。
那个时候的陈博明,已经是二个孩子的父亲了,因此虽然是男人,但一看之下,心中就明白了,这个女孩子不光的动了胎气那么简单,她还频临流产的危机。
陈博明什么也没有说,扶着女孩子坐上自己的单车,然后把她送去了附近的小诊所,准备先安顿女孩子后,在联系她的家人。
但是,那个叫做阿若的女孩子,被送到医院,医生就告诉他,很是危险,必须尽快做手术,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否则,母子两人都有危险。
医生出来让他签字,陈博明却是糊涂了,他签什么字啊?他和这个女孩子素昧平生啊,他不具备签字的资格。
医生一问之下,也着急了,确实,这种情况下,陈博明不能够签字,因为那个女孩子确实很危险,弄不好就有性命之忧,如果陈博明签字了,事后没事还好,有事的话,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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