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个被称为猎人的铁饭碗,新手地的鸡肋地方,在来到这里之前,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林羽凡便已经打听清楚了,还没有什么猎人是打算来到这里,林羽凡才选择了今天前来做挖掘桃源宝藏的第一步。
那就是,烧尽烛火草原。
那么,现在貌似有着什么好玩的事情发生了,既然猎人之中没有人来这里,而历练的族学学生更是距离了十万八千里远,那么这个声音是谁的?
这是一把很年轻的声音,在火柱散开之后,飞舞的是火系术力,极其绚烂,却只不过是他火花术的燃料,透过这一层火光,林羽凡看到一个少年,短发少年,十五六岁上下的样子,一把长尺别在腰间,此时这少年右手按着长尺,就像是在下一秒他便能够拔出剑来,很有趣。而在这少年上面,林羽凡很是好奇的没有看到他别样的情绪。
看着这样强大,无敌到不可一世的林羽凡,没有怯懦,没有胆寒,却有着愤怒。旁边还有着两个人,一个目无表情,眼神却是坚定地很,不知道在想什么。而最后一个,这一个女孩子,总算让林羽凡有着一些优越感了,尽管这女孩也是站着没有动摇,但是其眼睛闪呀闪,显然是害怕了。
说的也是,谁家的女孩子看到他这样子不害怕,凭借不化冰,站在火焰中间,而自身也是释放着火花术来对周围的地方进行燃烧,活生生一只火焰妖怪那样。
“为何放火?”林羽凡听得好笑:“我想放便放,哪来的什么原因!你们最好马上离开,我可是要烧光这个地方!”
“要是在下不愿意呢?”沈飞沉声道。
“不愿意?不愿意我也是继续烧,不想被烧死就早点走,烧着了你们我可不管。”
“据我所知,”没等沈飞说些什么出来,林山便把话接了过来,说道:“这里只是烛火草原,虽然有着猎人铁饭碗的称呼,但是尽管烧光这里,却没有什么利益产生,那么为何要烧?”
“丛林的法则,从来是弱肉强食的,我喜欢烧便烧,要是看不惯,你们可以来阻止我,如果你们被烧死,我可不负责填埋。”
“想烧便烧吗?”林山的目光有些闪烁,弱肉强食?拳头大便是硬道理?这些,乍一听是很对,但是这样的行为是英雄吗?这样的行为有人认可吗?十年前的事情,那一条飞龙是凭借林山的父母的生命才将之打败,据说只是重伤飞走而已,这样来说,这飞龙才是最强大的。
但是,人们需要的,崇拜的,羡慕的是这只飞龙吗?
人不是动物,丛林法则只是丛林的法则,人们需要强者,却不是一个强者主宰的世界,也许生存是所有活着的生物的第一动力,但是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人有人性。
没有一个人能在人类的社会中泯灭掉别人的人性。
“想烧便烧,那么,只好让你没有机会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