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在府上,开起了篝火晚会。
一群人在火把前吃起了狼肉,喝起了烈酒,每个人都很是开心,每个人都玩到很晚才回去,“全狼宴”结束后,甘宁他们收拾好后,就都回去休息了。
第二天,就有人前来报案。
来的是,一对父妻,还有另外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
甘宁就问道:“你们前来所谓何事啊?”
那个一对父妻的女人说道:“大人!民妇姓秦!你可要为我做主啊!她的儿子把我的儿子给杀害了!”
指着那一个孩子的母亲说道。
而另一个女人说道:“民妇是顾家的人!大人!我的孩子只有十四岁,还只是一个未成年人啊!他还那么小,又不懂事,又怎么能让他接收刑法呢?”
甘宁问道:“难道真有此事吗?各位大人怎么看呢?”
其中一位县令说道:“既然杀害他人的只是一个孩子,更何况他又是什么都不懂,孩子也还是受法律保护的,我认为因该把他关进管教所,让人把他好好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至于陪尝吗?那就让这个顾家多一点赔偿,让他们去缓解一下家庭的丧子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