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之内,拳快。
七步之内,枪快。
那么,十步开外的话……
大概,是“苇名一心的太刀”快吧?
至少这具身体有苇名一心70的实力转化为了枪法,但在子弹已经走火的时候,在从口袋里取出左轮手枪,完成上膛、开火做这一系列动作可已经完全来不及了,只能用刀。
但见。
子弹朝前疾驰的时刻,忽然有一道单薄的身影一闪而过,其人手里握着一把有点像电影里道具一样的太刀,在子弹即将击中一个无辜客人的时候与之碰撞。
噗——
疾驰的子弹遇上太刀,顷刻间发出一声像是点了哑炮时一样的响动,落到地上碎成了两半。
“啊这……”
王洛不可思议的看了看手里的太刀,说实话,刚才身体移动的时候他脑子里并没有多想,只是看到这一情景,就自然而然做出来了这个动作。
而动作带来的影响,远比动作本身要大得多,酒吧里的客人们面对这一幕,愣是被震惊的足足沉默了有大概三十秒,然后才有人说话。
“……什,什么情况,这是在拍电影吗?”
“但就算是电影,也不可能有这种效果,而且老子在这里喝酒喝了一个小时了,怎么可能是在拍电影?”
夸赞王洛“好刀法”的几乎没有,人们更多议论的是面前发生的这一幕是不是真的,他们是不是在做梦。
毕竟刚才一幕实在是太离谱了。
在西部不乏掏枪快的人,因为这里本来就是一个缺乏管制的地方。
但像刚才这种用一把刀把子弹劈成两半的……
这些人别说见过了,就是想也不敢想。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这根本都是一项不可能做到的事。
然而,纵然人们在怎么不相信,但这一幕就是这样发生了,特别是艾梅特,他手里这把枪,自从他开始在外闯荡就一直陪伴在身边,可以说就像他的亲人一样。
因而艾梅特比谁都清楚,刚才那一发子弹的确是射出去了,而且如果没有王洛的阻拦,它也确实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可能,杀死一个无辜的人。
“咕嘟。”
艾梅特咽了一口口水。
刚要说话,就看到王洛走过来,拍了拍自己的肩膀,笑道,“老兄,和我走一趟吧。”
本来王洛还没想到该怎么处置四大枪手,不过艾梅特自己撞到枪口上,这就别怪他无情了。
像这种通缉犯,一般悬赏金足足高大一千美元以上,而且这个年代可是没有各项“专项扣除”的,是多少拿到手就是多少,这么大的数额,足够让他过上一段舒服日子。
“我知道了。”
艾梅特乖乖的低下头。
即便他知道跟着王洛回去,迎接自己的代价就是被绞死,可是不答应又有什么用,对方的刀这么快,如果想杀了自己简直是易如反掌。
“很好,放心,那里离这里很近的,出了史密斯菲尔德斯酒吧,拐个弯就能到了。”
王洛满意的笑了笑,接着把头转向珍妮,语气怪异道,“……呃,那个、珍妮,你老爹让我叫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