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仔细看了好一会,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加上这诡异的气氛让林修忍不住抱起小疾风加大马力向着城市跑去。
待到他们跑远后,小兔子旁边一只兽影掠过。
红枫镇上的一家旅店中,林修正跟小疾风在吃着,全场也就只有他这一桌是跟灵兽共食的,在腾蛇大陆上据说多少万年前,所有的旅店、酒楼以及所有就餐的地方都是这幅景象,人与战兽相互友善,平起平坐。可现在却截然不同,人们认为战兽就算不吃东西也没事,反正只要回到天书中,不过几个时辰便可以补充能量完毕,所以极少有战兽跟其主人同桌吃饭的现象出现,甚至这种现象还会遭人鄙视,当然,也不是仅此一家,还是有不少人跟灵兽友善相处,只是相对而言少了很多。
林修显然不知道这点,即便知道也不会去在意,小疾风可是他来到腾蛇大陆的第一个伙伴。此刻他跟它正在餐桌上跟食物战斗着。
来到小镇的林修第一时间来到旅店住下,清洗后换了身装束,总算感觉好一些,之后来到楼下,便有了现在抢食的一幕。
吃到一半的时候林修停了下来,原因是隔壁桌的谈话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几个中年男子,看装扮应该是属于灵兽师,刀口舔血那种。
“跟你说个事,那个妖魔又伤人了,有人在清风草原上又发现了几具尸体,好像还是某个灵兽团,死相是一样的,浑身跟被抽了骨头一样,而且没有任何外伤,那脸上表情啊,可以把一个小孩吓哭。”满脸胡渣的男子喝掉大杯中的麦酒后说。
“你也听说了?唉,七个大活人就这么死了,也没谁去治治这个妖魔,再让它这么伤人下去,谁还敢从那草原经过,这周已经有四十多人遭难了。”背弓男子听到同伴的话后惋惜地说。
“谁说没人,现在已经有人在召集勇士一块去宰了那妖魔,据说,这次组织的人还是一个实力强悍的星阶灵兽师”胡渣男略带一丝兴奋说着。
背弓男一听带着兴奋的语气问:“是吗,你怎么知道?那这是好事啊,有个星阶强者去的话还真有可能赢了那妖魔。”
“可不就是,我啊,现在就是斩杀妖魔的成员之一,就在昨天,他们在任务大厅里面招募的时候我就已经报名了。要不跟哥一起?”带着炫耀的口吻,胡渣男得意说着。
背弓男也没一丝犹豫,大喊:“成,我也加入,我也来当这斩妖除魔的英雄。哈哈,大哥,敬你一杯。”
对于后面没营养的话题林修跳过,至于他们口中的妖魔,让林修联想到了兔子与中年人,死相一致,同时也很庆幸,自己在草原上过了一天一夜竟然没有碰上,不然按照那时候他的情况,根本不够妖魔塞牙缝。
等吃饱喝足后休息片刻,林修便带着小疾风上街去,俗话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吃饱了还是要走走的,还好这句话没有被其他人听到,不然肯定被喷,在腾蛇大陆只要不是病痛或非自然死亡,那么都可以活150岁以上,实力越强大寿命越长。
买了份地图,顺着地图找到任务公会后林修看到果然有人在这招揽,那是一对穿着金黄色盔甲的男女,比林修估计也就略大,男子方脸、体型壮硕,显露在外的肌肉上条条青筋纵横着,看起来威武霸气,女子身材苗条,穿着厚厚的金甲也不显胖,淡淡的蓝色头发洒下,看着还真有那么几分花木兰的飒爽。
仔细看两位旁边的纸上的内容,倒是写了不少关于妖魔的信息,他们口中的妖魔是一只青色的大型麋鹿,足有三米多高,专门攻击草原上历练的灵兽师、古文师或者过路商人,而且行为极为残忍,它不会直接让人死去,而是使用浑厚的灵力强行渗入人体,将骨髓、脑浆一点点慢慢吸收,使人在痛苦中清晰地感受到身上液体的流失,然后慢慢死去,等吸收完后还会将骨骼整个粉碎,这也是为什么人体摸起来柔软如同无骨,肉里面裹着的成了粉末。
没人知道青鹿的目的是为那般,好像就只是简简单单的取乐而已。
看到这里,林修即便素来再淡定也忍不住想变身猴子上房揭瓦,不过万事也不能这么下定论。
他转身对着柜台工作人员说:“我要领取任务。”说完便指着写着麋鹿的那张纸,任务公会里面会发布跟接取如猎杀、捕捉、采集、保护之类任务,也不乏一些奇葩任务,而要接任务的话必须拥有灵兽师或古文师证明才可以领取。而任务公会里面除了领取跟发布任务以外也可以检查实力并提供实力勋章,以此证明省份,避免了初来乍到的人要领取任务还得跑一趟天书公会或古文公会然后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