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科幻灵异>天生无命魂> 第302章:冥界的规矩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02章:冥界的规矩(2 / 2)

这一次施法,凌夜足足耗费了一个半时辰,将谷凤体内的阴气全部清除之后,又进厨房给她煮了一碗人参汤。

看到凌夜额头上细密的汗珠,谷凤不觉有些后悔自己过于任性。

凌夜对此倒是没有一句怨言,只是嘱咐她以后每个月,不管身在何处,都不要忘记给冰凝供奉。

提起供奉,谷凤忍不住又说了一遍,一百副香烛要不了多少钱,根本不需要拖那么久的话。

凌夜禁不住又皱起眉头……

按照《黄门精要》记载,供奉的仪式和供品,实际上都是特别讲究的。

虽然说现在华夏办事,有钱人已经很少遵照规矩,全凭自己的性子。可是享受香烛供奉的,毕竟不是华夏的人。

冥界的规矩还是存在的。

通常来说,普通人能够供奉的除了自己的祖宗以外,便只有土地、城隍、日游神、夜游神和所属道场的菩萨……

民间常用一种说法……出嫁的女儿烧的纸钱,已故的父母都是得不到的。

按照《黄门精要》所说,这并不是空穴来风……女儿已经嫁作他人妇,便失去了供奉娘家祖宗的资格。

至于说庙里的佛祖,和尚才有资格供奉,观里的道祖,道士才有资格供奉……

连磕头都是有规矩的……神三鬼四……这里的鬼,特指的是自家的祖宗。

当然了,凡事都有例外,比如说已经绝嗣无人供奉的游魂小鬼,普通人也是可以供奉的……类似于“慈善”性质。

另外,对于有恩于自己的鬼魂神仙,也是可以供奉……差不多等于是报恩。

但是这一切都是有规定的,必须有“度”。

这里的度,首先是不能超过供奉自己祖宗的数量……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一个人不赡养父母,不抚育儿女,却在外面大做慈善,显然是不合适的。

人世间对这种行为或许会大加褒扬,赞美其“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但是在冥界或者天界,却视其为“有悖人伦”的恶行。

就连报恩,也需要遵循这样的“度”,恩大莫比怀胎十月,恩深谁及抚养成人?

冰凝之于谷凤,谈不上有什么恩,怎么担得起一百副香烛的供奉?

即便分成五十个月,凌夜还担心谷凤超过了她给自己祖宗的供奉……倒不是说谷凤不孝,只是通常来说,农家一般的孩子,自己有挣钱能力了,也不记得给祖宗上供奉,所有的供奉都是家中大人出钱去办。

说到这里,凌夜又给谷凤说了一下违背冥界的规矩,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惩罚……

首先当然是会引起自己祖宗的不满,溺爱子孙的祖宗或许会去抚慰,对子孙严厉的自然要去问罪……不管是抚慰还是问罪,双方都不可避免的有所接触,自然也就会造成“阴气入体”。

其次,冥界的管理者,会有意识地将这个人,推荐给无人供奉的游魂小鬼,让它们去向这个人求供奉。

游魂小鬼能力有限,求取供奉的过程,免不了也是一次近距离接触,“阴气入体”自然也是不可避免。

实际上,这还仅仅是活着的时候,所受的惩罚,等到这个人死了,还有其他的……包括被祖宗剥夺享受后人供奉的权力,以及没有得到他生前供奉的游魂小鬼的纠缠,等等……

:。: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