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这间房是你的。”小二指着左边的房门。
叶戈遥看着房间,布置的还不错,虽然比较简单,中间也没有什么东西挡住床铺。不过有蚊帐,这点还是不错的啦。她走了进去,打量了一下四周,笑着说:“小二哥,麻烦你帮我办一件事。”
“姑娘请讲。”小二应道。
叶戈遥从怀里拿出一张五十两银票,笑着说:“还请小二哥帮我买一套男装的衣服,就照着我的身形来订做。对了,最好是两套,颜色要灰色和白色。再麻烦你以后不要叫我姑娘,要叫我‘叶公子’,剩下的钱就当是我给你的跑路费。”
小二接过银票,愣了一下急忙点头:“姑……叶公子吩咐的事小的立刻去办。”
叶戈遥点点头,小二也跟着退了出去,连带将门也跟着关上。她看着右边有一个屏风,里面的热水还冒着热气,终于可以洗个热水澡了。放下小狼崽准备更衣,可是房外却传来对话的声音。她注意的只听到小二的声音传来:“王公子真是稀客,许久不见你更加爽朗了。”
“小二哥,你的嘴也更甜了,热水准备好了吗?”
“当然,王公子的话岂有耽搁的道理。你休息,我不打扰了。”
传来关门的声音,有意思,有意思。一听声音就知道是个女的,就算如何伪装也逃不过她的法耳。看来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笨嘛,知道女扮男装来着。耸耸肩看到小狼崽站在她的脚下眼巴巴的望着她,蹲下身看着它,喃喃的说:“既然跟着我了,我就有义务保护你了。以后我们做伴吧,要是有谁敢欺负你,我就扁他。谁要是欺负我,你就咬他,知道吗?嗯?”
自嘲的笑了笑,小狼崽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开心,跟着跳起来准备添她的脸,被她及时躲开,没好气的说:“你这个小色狼,敢吃我豆腐,看我不收拾你。”转身不顾它准备先洗澡。
泡在水里的感觉就是爽,她吸了一口气笑着就想唱歌。结合自己的环境和遭遇,她觉得自己就像走进了一部精心布置的武侠小说里。要唱歌的话就得唱那首很缠绵的歌,非要周华健那首《神话,情话》来应景了。只是有点悲,还是不适合,找来找去只能乱七八糟的哼着。
起身换了件干净的衣服,看到趴在地上的小狼崽,笑着上前,“这两天你也遭了不少灰尘,想要跟着我就得洗干净。走吧,我跟你洗澡。”
将小狼崽放在水里,它眼汪汪的盯着她,双脚害怕的反抗着。“不准动,想要活下去就得靠自己,这里总没有你草原的夜间冷吧?我给你洗干净一点以后才能跟我走在一起,知道吗?”
小狼崽似乎知道她说什么一样,不再反抗。叶戈遥看他那么乖,笑着说:“这么乖,给你一个名字吧。以后,你就叫可乐,快乐的意思。”
她不知道,几年以后这只名为‘可乐’的狼变成了人们崇拜的对象。
换了衣服,她用脏衣服将可乐的毛发擦干,直接将衣服放在地上给它做窝。反正她以后要穿男装,一件衣服要不要都没有关系。翻出包裹里的东西,还有一件可以换洗的衣服和一叠银票,那是师姐离开时给她的,足足有一万两。她现在也算是半个有钱人吧?
还有一张牛皮,这是在吴家堡底下洞穴里找到的,一直都保存在身边。万一以后有用呢?看地图就知道那个密室很庞大。
过后几天她便了解到这个地方是北方的出口,主要跟草原人做生意的人比较多。这个小镇叫‘峰云镇’,在天祈王朝算是有名的地方。这里距离苏家至少有一千多公里,所以想要能找到她显然没有那么容易。更何况她现在换了装扮,经常逛大街,后面还跟着一条小狗。
很快,半年过去了。她的日子过得还是那么逍遥,客栈老板将她视为上宾,因为教会了他两道菜,招揽了众多的客人。而她就在这菜里面分两层的钱走,每个月零花钱够了。老板还给她换了一间很舒适的房间。
然后是跟对面那个女扮男装的小姐成了朋友,两个人都很聪明的看出对方是女子,但她不知道那位小姐的身份是什么。还有种种……能看出来的是可乐已然变成了一条大狗,平常时间她都不敢带它出去招摇,怕吓坏路人。
她穿好男装,看了一眼躺在屋里的可乐,眨眨眼睛走了出去,背后传来一声梗咽。她顿住脚步,转身对它说:“不要闹好不好?我出去看看有没有好玩的事情,打听到了就可以出去玩了呀!那几次是不是很好玩?”
可乐将脑袋放在前腿上,垂下眼帘,似乎默认。她笑着转身打开房门,一把长剑快速的向她刺来,她眼神一转,急速闪到一边,看着眼前的女子,疑惑的问:“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