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
李白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
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
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
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
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李白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会来帮他作战。
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是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
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李白,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
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
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李白拒绝道。
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
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从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
李白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
………………
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么?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渡过漫长的寒冬。
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
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十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
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
至于告示上说的这个民兵该做什么,他完全没有关注。
反正不是替那些贵族老爷背东西,就是给巡逻兵打下手,总不会让他们爬上城墙,去对抗疯狂的邪兽吧。
筛选过程还挺严格,那名盔甲闪闪的骑士,目光让凡纳有些害怕。
幸运的是,他还算壮实的身板,通过了审查,许多瘦骨如柴的家伙则被骑士大人拎出了队伍。
到最后,前来应招者只剩下一百来人。
但凡纳万万没料到,训练他们的,竟然是王子殿下本人!
通过者都被带到边陲镇西边的草地上,他们身后是正在修建的城墙,眼前便是延绵不断的魔兽森林。
王子命令所有人列队站好,便到一旁休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