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间里,路明非靠着门,慢慢地坐在地上。这好像是他的习惯,伤心或揪心的时候,私密安静的洗手间就成了他逃离的收容所。
他回忆着自己和诺诺之间的事,乱糟糟的很多事,这时候浮于脑海中的, 竟大多是诺诺喝令他做的一些事情,譬如各种跑腿。情节琐碎毫无意义,如果要择其精华,就很少了。
但要说印象深刻的...
电影院里,气场两米八俯视众人的御姐;烟花满天,夜空下柔弱美的小女生;三峡水库里,穿着让人血脉贲张的比基尼泳衣却义薄云天的小巫女。
路鸣泽说他很孤独, 其实他真不觉得。白天对漂亮师姐发发花痴,碰到顾谶就蹭个饭闲扯几句,晚上和败狗师兄吃吃宵夜聊天打屁,这日子有什么可孤独的?
如果这世界一直都是这样,那也不赖。
可能是有点贪心了,想把每个人都留在最初相遇的时候。
--陈雯雯应该在充满阳光的长椅上读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为一段和自己无关的悲情郁郁寡欢;
废柴师兄就该永远毕不了业,所以他们每天晚上可以将所有的心里话好话烂话拿出来说;
诺诺会一直是那个开着法拉利,威风凛凛的红发小巫女,狠呆呆的,一肚子坏水儿,嫁为人妇什么的对她是一个遥远的未来。
她还没有学会厨艺,固执地喜欢吃冰激凌和甜品,会有慵懒和邋遢的一面,见到他还是会当小弟一样调侃,也会跟顾谶顶嘴。
说到顾谶,可能他已经找到了那个能改变他的姑娘,带他走出颓废, 始终用饱满的精神和阳光温暖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
原来都是会变的, 大家都走了,只留下他在原地。
路明非抬起头,在镜子里揉着自己沮丧的脸,扯出个不知是悲伤还是孤独的笑容。
……
“他去的时间有点长了,不会出什么事吧?”
餐桌边,芬格尔撑着沉沉的脑袋,懊恼道:“早知道我就不把那张申请表给他看了。”
至于夏弥提起凯撒求婚的事情,其实这件事早就众人皆知了,可能路明非在吃饭回去的路上就会听说,也可能芬格尔在下一秒就会说出来。
有句话叫长痛不如短痛,身为朋友就是要帮好兄弟解决痛苦的。
“哭一阵儿就好了。”顾谶说道。
“听听,真冷血。”芬格尔搓了搓胳膊。
夏弥看他一眼,没说话。
顾谶最后还是没吃太多辣,只是将那碗饭扒了。麻辣香锅大半是被夏弥吃了,小口吸着气,拿湿巾轻轻沾着唇,殷红一片。
而她竟然没出什么汗,只是两颊泛着红晕。
“师妹是我见过最能吃辣的。”芬格尔脸上写满了佩服,然后挑挑眉,“我觉得这时候需要冰镇的啤酒,你们说呢?”
什么叫图穷匕见?这就叫图穷匕见,他总能在最恰当的时候露出獠牙,因为这时候餐厅里彬彬有礼的侍者刚刚走过。
“大地与山之王。”顾谶忽然开口。
夏弥目光闪了闪,不过倏然如常。
芬格尔一脸疑惑,“什么?”
顾谶瞥他一眼,“古教授不是说‘鬼神般’的应力么,我觉得老芬你就是个中高手。”
“那当然,我八年大学不是白上的。”芬格尔显然get到了,是说自己是占便宜的高手,“但要这么形容的话,我更应该是海洋与水之王。”
顾谶怔了怔。
“因为我可是海量。”芬格尔挑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