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也可以算是青梅竹马了吧?
欧阳于菲依稀记得年幼时起自己被迫去学习跆拳道的那段晦暗的记忆,虽然她从小就被祖父灌输了欧阳家的孩子不能是弱者的思想,但本质上,她固执而坚定的认为,女孩子就应该是母亲那种柔弱和被保护的模样,而不该是让小混混见了都会落荒而逃。
但她欧阳于菲,显然是后者。
虽然曾有以十岁稚龄就放倒三个混混的光荣事迹,但是她从来都不希望,那个轻轻松松就把三个大男人随便摆弄摆弄让他们服服帖帖当壁花的女孩是自己。
她不想被崇拜,不想被女孩们当成另类,不想被男生当成同类一样来看待。
她也想,是那种需要被保护的柔弱女子。
可是显然,她的柔弱两个字上时常是必需打上双引号的。
如果小时候的练习是被迫,那么长大了以后,却是自愿的。
当她强硬了一辈子的祖父,在临终之前,以那样柔弱的语气祈求她不要放弃的时候,不管是怎样的坚持,都可以改变。
即便他已经去世,她也将遵循自己的承诺。因为他是最疼爱自己的爷爷。他总是摸着她的脑袋说我们小菲,有那么好的天资。
他说过,我们小菲,会是我的骄傲。
即使爷爷已经不再。她也不会有负他地期望。一定会成为他地骄傲。
所以她仍然坚持每天地跆拳道和家传武学地练习。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她做到了。却也仍旧坚持着自己地想法。
女孩子应该是飘逸地。柔弱地。让人一眼看去就想保护地。
于是她从中学开始。就开始任性地留长发。穿白色地淑女长裙。轻易地不会显露自己地身手拳脚。
如果自身无法改变的话,那就让别人改变对自己的看法好了。
即使她从来不曾真正的柔弱过。
童佳是那个时候出现在她的视野里的。
当时他站在讲台边,双眼却看着窗外。他的目光落的高高的,不知道在望什么,班主任老师催促他自我介绍,他也只是简单的说了自己的名字。我叫童佳。
她注意到的,是他细长的手指,和他黑亮的眼眸。
那个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忧郁,只觉得他的眼睛很好看,带着黝黑的深深的光泽,温润的会让人忍不住的一直看下去。
他的手指细长,就像她妈妈的手指一样。她总是很羡慕妈妈的手,纤细漂亮,不像她的,粗粗的像是萝卜条。
妈妈说过,细长的手指是最适合弹钢琴的手。
他一定很会弹钢琴吧,那时的她不禁单纯的想。
她看着因为练武而结出茧子的手,看着剪得短短的指甲,粗糙的质感,她是多么想有那么漂亮的一双手啊。
那样她就可以坐在妈妈的身边,和她坐在钢琴旁,如同是任何一个优雅的淑女一般,缓慢的弹着她们所爱的曲子。
致爱丽丝——妈妈的最爱,也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