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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平衡赵国的文武局势(2 / 2)

而赵奢也丝毫不认输,对田单的说辞嗤之以鼻。赵奢认为,世易时移,当今天下,早就和古代帝王以两三万兵力打仗的时代远离。即使当时社会的诸侯小国,也如满天星斗,不胜枚举,他们的城墙最长者,也不足以达到三百丈,其人口更难以达到三百家。

他还以铸剑为例佐证自己的观点。他说吴越名剑,天下闻名,然而一把绝世好剑,不仅在于其有锋利的剑锋,轻重失宜的建重,长短不差的剑长。更在于它有一个良好的配置。吴越之宝剑,如果以活物试之,则必定斩断其筋骨,灭其生命之火;如果以金属试之,则必定会削金断银;但是如果以石柱试之,则宝剑一折,断为几节;石头砸之,则宝剑就会片片寸断,沦为无用之物。宝剑之所以好,就在于有雄厚的剑背、舒适的剑柄以及锋利轻薄的剑尖,更要配以良好的剑环、剑佩以及剑镡等。古代的三万人马,在当今的战争中,只能够作为剑背或者是剑刃所在,但要取得一场战争的胜利,势必需要更多的剑环、剑柄、剑佩以及剑镡等。一场战役下来,就断然不是三万人马能够成事的。当今天下,周王室衰微,礼制沦丧,国家被分为七股强大的势力,一般的城邑都有千丈之长、万户人家。强如秦国,甚至已经带甲百万,战车万乘。试想,天下谁人敢率领三万士兵与之匹敌?

一席话说得田单莫敢辩驳,心悦诚服。田单一方面诚挚地欣赏赵奢的才干,另一方面则为齐国未来的命运感到深深的担忧。

一向眼高于顶的田单,对赵奢赞赏不已,但是在赵奢成名之前,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平常将领,一直没有参与什么大的战争。为将者最大的悲哀,就是明明身有凌云万丈才,却无法碰到一场足以让其功成名就的战争。恰如千里马不遇伯乐,战争与才智谋略俱佳的将军的关系,也可以看做是伯乐与千里马之间的关系。不过战国时期的伯乐很多,所以许多人才都能平步青云、一展才华;而战国之“战”字,更显示了其战争的多发性。因此,赵奢此时,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这股东风很快就来了。

赵惠文王十九年(公元前280年),赵奢在赵惠文王的授命下,率领十余万军队攻齐的麦丘(今山东商河西北)。麦丘本来是一个孤城,四面都被赵军围困,可谓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但是赵军却是久攻不下。

原来,麦丘城早就闻听赵军大军来袭的消息,所以齐王不惜一切代价,为麦丘准备了充足粮草。除此以外,当时最善于守城的墨家弟子,更是潜藏在齐国,改良其弓弩,加固其城池,提升其士气。故而赵军虽然进攻勇猛,损失惨重,却一直难以攻破麦丘城。战报传到赵惠文王处,不禁让其十分生气。他决议孤注一掷,命令赵奢在一个月内拿下麦丘,否则,必军法处置。

赵奢也感到责任重大,遂心生尽快建功的愿望。所以一到麦丘,他就下令士兵进攻。这时候,赵括出来意欲阻止赵奢这一进军方式。赵括是赵奢的儿子,在当时看来,这对父子都属于天纵奇才,能够一起从军,征战沙场,可谓珠联璧合。所以赵括在军中的地位,无论于公于私,都较一般将领为高。赵括眼看父亲欲要强攻麦丘,遂直言不讳地向赵奢进言,认为强攻不仅难以在一个月内攻破城池,还很有可能损兵折将,遭受更大的损失。正所谓“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孙子兵法·谋攻第三》)强攻应该是最后无奈的选择而绝对不是第一种选择,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攻克麦丘,只能智取,不能力敌。赵括判断,麦丘的粮食尽管还没有完全吃光,但肯定是不多了,因为城头上的士兵已经显示出肌黄面瘦的状态,甚至有的还出现了体力不支的现象。因此,此时最好先搞清楚麦丘的虚实,暂停进攻,进而制定最简单易行的办法。

赵括所说的道理,赵奢何尝不知,只是他一时之间,还没有想到破城的更好的办法,而且对于城中是否的真的缺少粮食,赵奢也没有确凿的证据去证明。因此,赵奢虽然对赵括的论断表示赞同,却不能够听赵括的话,遂下令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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