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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完事后不想负责吗?(1 / 2)

 “李林洋,你小子脑子转的真快!任何占便宜的机会都不肯放过!”

撒宁北刚才就发现有人在拍照片,没想到李林洋倒是不隐瞒,大大方方的将人喊过来拍摄。

看情形,肯定是这小子提前安排好的。

“使用照片做商业宣传的时候,别忘记给我代言费!”

配合着拍完照片,撒宁北松开抓着大鹅脖子的手,故意板起脸,对李林洋开玩笑说道。

“不然属于侵犯肖像权,我会告你的。”

没错,那个拍照的人确实是李林洋找来的。

在采访车返程的时候,李林洋给住院的王浩展发短信。

让他想办法尽快联系县城照相馆,派人到套大鹅的摊子拍照。

主要就是抓拍撒宁北的照片。

“撒哥,你代言费多少钱?”

李林洋不由心中一动,以后的商业版图计划中,少不了请明星拍广告做代言,不如先问问撒宁北的价格。

“无价!”

撒宁北没好气的说道。

“我们电视台要求比较严格,在编制内的主持人,是不允许做商业广告的。”

李林洋忽然想起,电广总局确实有这样的规定,新闻节目主持人,都不得为商业广告做形象代言。

《今天讲法》按照节目类型,应该算是法治专题报道栏目,不是新闻节目。

但是撒宁北所在的电视台,也有着他们自己的规章制度。

“撒哥,我花9块钱抽到诺基亚手机的事情,你还记得吧?”

李林洋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个折中的办法。

“记得,怎么了?显摆过一次还不够?想接着继续刺激我?”

撒宁北不清楚李林洋,忽然提起这件事做什么。

“中奖后,他们非让我拍照片,还要展示在广告墙上,说是为了证明他们的活动是真实有效的。”

李林洋拎着大鹅,和撒宁北走到摊子一旁,“兴美手机大卖场没有给我一毛钱的代言费,无偿使用了我的肖像。”

“就你还要代言费?你能有什么商业价值?”

“你小子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我也是诺基亚7650,去年买的时候花了六千多块钱呢!”

撒宁北清楚李林洋打的什么鬼主意。

燕京一些名气不小的主持人,去主持商业典礼、会议,报酬大概两三千块钱。

而且还有一些明星,照片被盗用做商业宣传,打官司也就赔偿几万块钱。

自己确实参与了套大鹅的活动,拍了像李林洋说的那种“获奖”照片。

一个十八线小县城的套大鹅摊子而已,就春节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林洋想用照片证实套大鹅的真实性,也不完全算是营利目的。

反正自己没收钱,台里也不会追究,或者压根就不会知道这件小事。

“照片你想用就用吧!但是……”

撒宁北有点无语的盯着大鹅,嫌弃的说道,“你的意思,这么一只大鹅就把我给打发了?好歹哥也是个名人啊!”

“哈哈,一只大鹅足矣!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李林洋得意的说道,“我一个套大鹅的摊子,不给你大鹅,难道给你手机吗?”

马庄村之行,李林洋和撒宁北也算是一起打过架,关系不知不觉的拉近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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