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从门边探出了半个脑袋,眨着乌溜溜的眼眸偷瞧着家中客人。银灰色长发的降妖人敏锐地瞧见了她,便如一位姐姐般地冲她眨了眨眼。
小姑娘做了个鬼脸,消失在了门后。
“这样啊……”听完了林依云的叙述,妇人以一种怜惜的目光瞧着小瑶佳,“这可怜孩子,妖魔作孽哟……”
“不会有事的,妖魔……”林依云不想给小瑶佳过高的期望,但此时此刻,能做的只有安慰,“妖魔虽然凶残,但其实还是很接近野兽,很少滥杀。”
其实哪里是妖魔不滥杀,只不过滥杀的妖魔竭泽而渔,在一个地方待不长久,也容易撞上强人。因此,此种妖魔基本活不太长,剩下的也自然都是那些相对“温和”的小喽喽。
小瑶佳其实已经算得上非常坚强了,即便是从一位众人照料的小公主环境骤然落到了这种孤身异地的境遇,她也能在惊慌、恐惧与痛苦中想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寻求外界的帮助。但再怎么说,她只是一个十余岁的小姑娘,即便她能挤出几分笑容,那显得有些瘦削的面庞上也总有几分不可遮掩的哀伤凄苦。
妇人犹豫了一下。
“闺女……”她说,“也许,也许是时候节哀顺便……”
大约也知道自己这么说不好听,她急忙改口,但基调并无太大差异。
“妖魔多么可怕呀,这才好不容易逃离魔爪,怎能又主动迎回去呢?更别说两个女孩子怎么长途跋涉,这路上也不安全。”她劝说着,很是有几分真心实意,“村里都是些好人,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在这儿住下,大家都会照顾你们的。”
住下?
住多久?
只是一时尚且还好,可要是长期留此……
吃什么,喝什么?
不用想都知道,那绝不可能是以一位客人的身份了。
早已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言论的林依云当然明白对方想留人做媳妇。
此事其实也很是常见,对于普通人而言讨个满意媳妇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儿。流民,尤其是样貌不错的女性流民,年长的可以直接嫁入本地,年幼的也能当个很不错的童养媳。这在本质上算是双赢,但她肯定不会答应。
“夫人,实不相瞒,在下也是一位降妖人,降妖除魔虽不敢当,可若面对一般的妖魔,自保尚可做到。”她坚定地看着妇人的眼睛,“何况,夫人,哪儿有母亲能舍得自己的亲身骨肉,又哪儿有孩子能没有一个家。”
妇人张了张嘴,但也只能叹口气。
是的,骨肉分离哪儿是这样好接受的呢?即便她不认为还真能找到活人,但若真要让人安心留下,总得彻底打消对方的希望。
换句话说,生要见人,死得见尸。
这可不是简单的劝说便能代替的。
“闺女哎……”她摇了摇头,“也罢。看这太阳,天色也不早了,就在家里吃一顿睡下吧,老陈估摸着也快在这几天回来了。”
林依云起了身,微微行了一礼。
“那就多谢夫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