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数日,墨黑几人重返古森。
他们不再像初临这个世界那会,处于一空二白三不知状态。小镇上,若是稍稍留心,即可了解到一些‘常识性知识’——例如百家大陆的人十分敬畏、崇拜森林!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两者关系好像人与神灵那般。
普遍大众觉得森林是一切地面生物的起源与摇篮,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特质。在这儿,纵火烧森的刑犯要诛九族,无论有意无意。
不过,人类的想象与信仰总是由现实为基础,不断延伸夸大。普遍大众之所以敬畏森林,是因为大陆上流传着一个传说——
传说每座森林深处,都居住着一位守护者,亦可称其为神!
它们是血脉之力的源头,拥有无穷无尽的伟力,难以想象的力量。任何信仰它们的生灵,皆会受到它们的庇佑,反之,任何冒犯它们的生物,皆会受到它们的惩戒。
这是无数先辈用无数血与火探索出的规则,无知者全部如故事描述那样,淹没在历史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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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座古森大得没边,但墨黑几人依旧很快捕捉到楚天才的位置。原因嘛,跟在同样进入古森,表情愤恨的广大群众后面便可。
“可恶,那个贪狼杀神究竟是从哪个石头疙瘩里蹦出来的,为何我等之前毫不知情!”前头,一位红衣青年咬牙切齿地说,他叔父前些时候既是被此獠打掉半条命,现在还在床上躺着呢。
“谁知道呢,可能是六家里哪家的后手。”红衣青年身旁,白衣青衣却是对‘贪狼杀神’推崇至极:“想来寿人参这等宝贝与我辈无缘,小子倒想见见那位高手横推百家无敌手的绝世风采。”
“云山你个混账,竟然敢崇拜敌手,还当我风无忧是你朋友吗?!”红衣青年低声怒吼道。
“无忧你着相了,想想我们的任务是什么,不正是阻止孙家得到寿人参。”白衣少年慢悠悠地说出自己见解:“如今有位大能挡在前头,无需我们耗费一丝力气,这样不好吗?”
“”红衣青年沉默了阵,开口反驳:“你莫忘记,贪狼杀神的武器甚是神异,说不准是孙家之人呢?”
“哈哈哈,不怕不怕,那位先前可是把孙家管家给宰了,哪位孙家之人敢行此举?”白衣少年神采飞扬,似乎相当自信呢。
“”这回,红衣青年无话可说。因为任何世家里,不在规定内的自相残杀永远是大忌。
闲话到此终止。
约莫十分钟,跟随人流的墨黑一伙见着了楚天才。
他戴着一个狼头面具,面具材质似铜似银,仅有两个眼孔,眼角两腮纹有红色条纹,额中央竖有一道青色印痕。面具暴露在阳光照耀下,散发着幽幽白光,闪亮而杀机内蕴。
楚天才位于制高点,下巴微微上扬,冷目傲视群雄。其脚下是堆积成山的尸体,血染红了一方土地,光凭此便能想象争斗有多么激烈。
“贼子,乖乖交出寿人参,否则必让你死无全尸!”一群人团团包围住楚天才,可距离他最近的至少十米开外,其中一名趁人多势众,嚣张挑衅起来。
然而,楚天才看都不带看那人一眼,赤裸裸地无视了。
“哼,贼子无知,居然还在顽固抵抗。”那人乐得如此,自嗨自乐的玩起嘴炮,一律无视周围人偷来的鄙视目光,当是朵‘铁骨铮铮’的奇葩。
大部队后方,墨黑一伙立于一颗古树高枝上,默默观察起局势。
“楚小哥儿貌似没事呢。”一听风格,就知道是张庚坤在说话。
“嗯,天才正在蓄势,他们现在不动手,估计等会要成黄瓜片了。”墨黑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呃,你确定?!!”张庚坤大吃一惊,满脸的惊悚。
“诺,看他脚下那堆。”墨黑随手指向尸堆:“尸体还算完整,估计是没等天才蓄势完就上了,其实没差啦。”
“呃。”张庚坤额头冒出一颗颗大汗:“楚小哥儿有够凶残呢。”
“嗯,特别是戴面具的时候。”墨黑惊奇地盯着楚天才,戴了面具仍然可以保持清醒,甚至很是平静睿智,怎么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