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骤然吓了一跳,跌跌撞撞后退几步。纵然我是从事考古行业,见过的尸体不下几十种,有干尸、有腊尸,从未遇到过这般离奇的死法,除了在皇陵村看到的那种人尸……我瑟瑟打个寒颤,夜深人静,越发诡异!
“发生了什么事情?”
毓灵拎着灯笼过来,循着我的目光瞟过去,啊的轻轻一叹,浓眉卷起来。她胆子比毓敏大上很多,不至于见到尸身也害怕。
我让毓灵隐蔽在身后,拾起铁铲小心翼翼地闯入小棚子,四下里查看一番,确认没有危险才送了一口气。我走到尸体边,用铁铲头把尸体翻了一个身。冬季死人很难判断死亡时间,此刻尸体冻的**,加上那白花花的肉,就如冻猪肉条一样,不禁叫人一阵恶心。我半跪在地上,地上积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由此尸体留下一个明显的人形,可见他死了不下一个礼拜。不过衣服堆在一边,衬衣的扣子掉下,仿佛死者是匆忙脱衣,但是到最后死掉也没有把扣子揭开。
毓灵细细打量了尸体一遍,分析道:“尸体身上除了死亡前跌倒的碰伤之外,没有任何伤痕,类似于冻死!一般冻死的人,由于血液供氧不足,大脑会迷乱产生幻觉,让死者以为是在火炉边,热得脱掉衣服,这样越发加快死亡过程。”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
我把尸体的**的脖子勉强抬起来,指着颈部和下巴接合处,有一个细微的小洞,我说道:“似乎被什么东西袭击了,而且这种东西有剧毒,使得他在极短时间内因神经中毒产生幻觉,活活冻死!”
毓灵微笑道:“你的毒物常识挺丰富的!”
“别忘了,我参加过越南战争,在丛林里面,毒物可不少,几乎天天打交道!”
毓灵抿嘴微笑:“你这个西毒欧阳峰!”
我愕然问道:“什么?吸毒……我可不吸毒……”
(注,当时金庸小说在大陆本土以手抄本等形式开始流传,不过我们的主人公似乎还没有看到过)
我把尸体拖了出去,浇上汽油,毁尸灭迹。烧不尽,正好把地上的冻土烧软了,正好草草掩埋了事。我闻到一股烤肉香味,毛骨悚然,几乎想到是那种肉了!
待我回到小棚子的时候毓灵已经把里面简单打扫了一遍,此刻正发起了炕火,暖烘烘的。毓灵脱下笨重的外衣,着轻巧的毛线衫,利用小棚子里的锅子正在煎肉,原来肉香是从这里来的啊!
毓灵听到我进来,转过头笑靥如花,招呼道:“老公,你回来了,肚子饿了吧,快来吃饭!”
我一怔,也没有发火,只是辩解道:“我是有家室的男人,你可不要打主意啊!”
毓灵霎时呆住,许久叹了一口气:“我知道,我夺不走你的心。因此请求你,便在此刻扮演一下我的男人,即使你想着其他女人也无妨……”
我沉默不语,若是说我对毓灵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毕竟我们相处了这段时间内,同甘共苦,历经风雨。但是我们毕竟是处于敌对状态,我还得去救我的妻儿。
气氛就这么压抑,忽然冒出一阵臭味,毓灵啊的一下,转身慌忙把锅子取下来,对我尴尬地说道:“肉焦了,原本想让你尝尝西方的口味。”
我微微一笑:“无妨,听说西方有种肉夹馍,且让我试试看!”
“笨蛋,那是三明治!”
毓灵咯咯娇笑,把肉和大列巴送上炕案。因为小棚子里面没有座椅,只能坐在炕上吃饭。饭毕,我们和衣挤在一起睡觉,这次毓灵难道没有发骚,也没有施展媚功,脱去外衣留下一件衬衫,忽然抱紧我说道:“让我枕着你睡吧!”
“好吧!”
毓灵趴在我身上,叹道:“你的身子真壮,真暖和。当抱枕很舒服。我们结婚吧,等找到了财宝,一起去美国。”
我在黑暗中摸摸她的头,苦笑道:“我有老婆孩子的!要是你早两年遇上我,或许还有这个可能!”
毓灵絮絮叨叨:“唉,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是睡在你这个敌对分子身边,我反而觉得最放心!别以为我顶着满清皇室的头衔,就一定很风光。其实我祖父和父亲两个孬种,把家产败个精光!时常有债主来讨债,他们很多都是黑手党,心狠手辣,我们不得不在半夜里偷偷逃命。所以我在夜里根本睡不着!我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我妈妈,一个坚强的爱尔兰裔女人!第二个就是你了!抱着真舒服!”
“睡吧,明天还有大事情!”
我心中轻轻叹息,毓灵看似刚强,褪去那层皮,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渴望温暖的女子而已。生错了家庭,这是毓灵最大的悲哀!
外面寒风呼啸,在小棚子里难得的存着一片温暖的地方。我们挤在一起睡觉,原本趴在我胸口的毓灵忽然抬起脑袋,警惕地四下里张望,连忙推推我的身子,低声叫道:“恒淮,恒淮,快起来!有动静!会不会是那个尸体活了……”
“禁声!”
我捂住毓灵的嘴巴,以低沉毫不迟疑地口气命令。没有灯光的情况下,最忌讳出声。
我当年在丛林作战的时候,时刻不得休息,偶然也只能打几个盹。后来即使生活安定下来,这睡觉也保持高度警觉的本能也留了下来。我贴在炕上细听,隐隐传来半里外汽车压榨大雪的声音,顿时暗暗后悔。我缺乏雪地作战的经验,怎么忘了,在雪地上追踪最是容易,只要循着汽车轮胎印一路跟过来就可以了。不过对方也太托大了,居然只派了一辆汽车!
我低声对毓灵说道:“快,穿衣,外出!”
我来不及穿内衣,匆匆披上外套,回头见毓灵还在磨磨蹭蹭地套毛线衫,低声急道:“笨蛋!来不及了!披上外套即可!”
女人撅起小嘴不高兴地嘀咕:“我又不是姐姐,那么聪敏机灵!”
原来是毓敏!不知怎么地,我一阵失望。
毓敏匆匆忙忙地披上外套,鞋子也马马虎虎套上。敌人只在半里之外,以汽车的速度,转瞬即到,我忙不迭地拉起毓敏往外逃,转念一想,把盗墓的百宝囊也捎带上!
在小棚子外面,沼泽地上到处都是芦苇、香蒲、茭笋、水烛等一类植物,无人照料,放任生长,芦苇之类的植物一般可以达到九十到一百五十公分那么高,大雪过后,覆盖起来,就如一层天然的幕布一样。我暗暗叫喜,扒开芦苇的一个洞,钻入雪堆下。芦苇之间存着雨伞下一样的空间,乃是极好的隐蔽场所。我又在雪上悄悄掏了一个洞,可以往外窥视。
片刻过来一辆汽车,在我们的车子边停下,我听到有人惊奇地说道:“有人来过了!这车子,不是那个朱恒淮的吗?”
果然是来找我们的,但是下一句又道:“可恶,大雪天的冷的要死。我们到处搜寻那个姓朱的家伙。而且老陈也许久不见消息,顺便过来看看,他那件事情到底做的如何了!”
“当心一点,那姓朱的很厉害!”
那两人悄悄潜伏到小棚子旁,大喝一声,破门而入,不禁失声道:“跑了!”
“不,被窝还热着。跑不远。啧啧,这个朱恒淮,一手捧着那个西洋毛子女人睡觉,当真舒服啊!不知道那个洋格格滋味如何!一定骚的要命,一夜十次也不够!那个姓朱的现在说不定精尽人亡,化为干尸了!”
两个人一起淫邪地大笑!
身边的毓敏的脸贴着我的手,这时热起来。若是毓灵,说不定会抱住我胳膊,趁机抛媚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