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垂髫,怡然自乐,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里的人民拥有着他见过最纯净的笑脸和最朴实的情感,所求不过温饱和家人平安。
他认为这是大秦真正的文明形态,而都市不过资本的獠牙。
但大秦终究不可能只有乡村而没有都市,资本是一个国家的剑,大多数时候甚至比暴力和武器更加管用,陛下和李相无数次的证明了这一点,他对此也没有异议。
但陛下和李相终究是没有注意到,高速发展的社会,那拔地而起的片片繁华,那如日中升的西秦之下,有一片污秽,一片阴影。
他——秦皇第三子的大儿子——嬴天明,在行过万里路过后,暗暗决定,大秦的罪恶当由身为皇族的自己一人承担,若国家必须有罪恶,那自然应当将这罪恶也牢牢掌握在皇族手中。
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东西才叫可控,可控才不会对大秦社会产生危害。
然而自己抛去皇族身份,不过一白衣书生,如何将那些藏在阴影之下的污秽短时间掌握于自己手中?
他遍阅历史,然后发现了一个叫致幻草的东西。
于是他在咸阳开始行动。
他要不惜一切代价,务必只求最短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