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回头,自己的大营里,正有一股滚滚的洪流碾压而来。
之所以他只听到自己部下的惨叫声,而没有听到敌人的喊杀声,是因为敌人每个人的口中,都叼着一根木棍,要的就是尽可能的避免惹起注意。
当李成栋看到那冲在最前面,那黑漆漆一片昆仑奴的时候,他的心就一凉:“山东军昆仑奴。”
这是这个世界上,王学军的招牌。
而后更让他心惊到是:“昆仑奴到了,那么摄政王王学军还远吗?”
当王学军跃马挺枪,杀向敌营的时候。
因为李成栋的全军,都压向了扬州,整个军营留下的,也不足几百人。
而这些被留下的老弱正在庆幸自己能得到这样待遇的时候,猛的听到了一阵马蹄声,虽然单调,但却那么的急促和震撼。
猛抬头,就看到一匹浑身泥泞的战马上,一个几乎被全部包裹在铠甲里的猛士,平端着樱枪杀了过来。
而在他身后的山坡后面,有源源不断的,铁塔一般的昆仑奴,正在举着大盾,高举着那种怪模怪样的棒球棒,以排山倒海的气势冒了出来。
把守后营的老兵一见,立刻,毫不犹豫的——丢下手中的武器,直接滚到壕沟里,任凭那匹战马,从壕沟上一跃而过,任凭那黑铁塔一般的黑人从他们的头顶越过。
让他们都看到那群黑人,简单的围在腰上根本不能遮羞的地方,那巨大的,比汉人大的多的一坨,丁玲咣当的在他们的头顶上跨过。
这时候,留给他们的,就是将脑袋死死的扎在泥土里,恨不得直接穿透地球才感觉安全。
一马当先冲进了敌营。
敌营静悄悄的,几乎全部的士兵都上了前线,等待城破大发国难财呢。
留在营地里的,只有一些老弱。当时他们还咒骂将军偏心,让他们没有发财的机会。
一阵急促的马蹄,他们看到一个将全部身体包裹在一片闪亮铠甲里的天神,骑着神俊的白马,手中挥舞着扎枪,如飞而来。
“敌袭——”他们刚刚发一声喊,就被无数的黑人的脚步声掩盖。
“山东军来啦。”
特有的山东军昆仑奴的到来,让他们吓破了胆。
他们再也不顾一切,丢下手中的刀枪,亡命的逃跑,亡命的钻进遇到的帐篷。
他们是幸运的,因为王学军和他的将士,没有闲心管他们。他们的目的,就是冲透敌营。
大军呼啸而过,穿出敌营,就是如海的敌人。
这时候,敌人还没有发觉身后有变,所有的人都死死的盯着城头,忘情的大喊欢呼:“上去啦,看,看,又一个勇士上去啦。”
王学军一见扬州城头已经有蚂蚁一般的敌人蹬城了,城头已经杀成一团,不断的有敌人的,扬州百姓的尸体坠落城下。
必须将敌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必须打乱敌人的军心。
但这一小股的兄弟,在这几十万人的厮杀战场,就像一块石子,丢到大海里去,根本就起不到任何涟漪。
“放火,火烧联营。”
王学军果断下令,转回身,再入敌营,一面大声嘶吼,一面用长枪,挑起敌人的一个锅灶,丢向了旁边干草垛。
轰,烈焰飞腾起来,又点燃了这个伙房的帐篷,桐油涂抹的帐篷,转眼烧成了火炬。
跟在左右的将士们也有样学样,在敌人的军营里四处放火。
春天,天干物燥,转眼百里大营就烧成了一片火海。
冲天的大火,终于让敌人转了身。
趁着这个机会,王学军一马当先,再次冲向了如海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