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童正送走客人,此刻回来见自家公子偏头看着窗外,他也顺着公子的目光看去。
这一看,就看到了姜笙和山栀的背影。
泗聆作为姜砚的书童,其实对于姜笙并不熟悉。
但同为侯府的下人,他见过几次山栀,隐隐约约能认出她来:“这似乎是笙姑娘身旁的丫头,那她旁边的,不就是笙姑娘了?”
泗聆随意说了一句:“这正是晌午,笙姑娘不在府里用膳,怎么反倒出来了?”
还不见侯夫人的身影,且只带了一个丫头。
姜砚没回这话,只是收回目光问:“人送走了?”
泗聆:“哦,送走了,那人说日后有时间再来找公子您。”
姜砚淡淡地“嗯”了一声,又往窗外看一眼。
“我们也走罢。”
……
姜笙和山栀在路边走得好好的,忽然一阵马蹄声疾来。
“让让!让让!快让开!”
那马走得极快,丝毫不顾这里是闹市。姜笙前方的土地上扬起一阵尘土,她猝不及防,只能下意识把山栀拉到一边。
“姑娘!”
姜笙被马碰了一下,头上的并不重的斗笠也落了下来。
“没长眼的东……”坐在马背上的人就要破口大骂,却在看见姜笙的脸后,一愣。
他眸光似乎亮了亮。“嘶”了一下,随后干脆利落地下马,扬起一抹自以为隽美的笑容:“这位姑娘,真是不好意思,可有伤着?”
“都怪这马不听话,如果惊着姑娘了,我给您赔罪。”
那人虽是这么说,脸上却是得意的:“这是涂库曼的烈马,京城只此一匹,性子是烈些,倒也是好马。”
姜笙对面前人的炫富只皱了皱眉。
啧,当街纵马,纨绔子弟。
山栀赶紧捡起斗笠并拍了拍上面尘土,给姜笙戴上。
她们家姑娘好容易出来一趟,怎么偏遇上了个混子,瞧瞧这炫耀个什么劲儿。
姑娘也就是对马没兴趣,要不然凭着侯爷和夫人的宠爱,一匹马还怕没有?
那人见姜笙带上斗笠,“嘶”一声,调笑道:“这么漂亮的脸蛋,带什么斗笠?遮住多可惜?”
山栀心下一惊,把姜笙护在身后:“公子自重。”
那公子白色的题字折扇一挥,啧啧叹道:“慌什么?我又不是坏人。”
他给身边小厮使了个眼色。
早跟着自家主子下了马的小厮抬头挺胸,自信满满,略有些肥胖的身躯努力挺直腰板的样子显得异常滑稽:“我们公子可是尚书令大人的嫡子,严才喻!”
周围人生怕惹事,皆怜惜看姜笙一眼,悄悄摇头叹气,快步走了。
要说这严才喻在这京城,可算是大名鼎鼎。大抵也就山栀这类陪着自己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丫头不知道了。
倒不是因为严才喻显赫的家世,只是他的作风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谁不知道尚书令家的嫡次子喜好美色,看上谁,若那人乖顺,便抬回去做小妾;若有人不从,当街强抢民女也是有的。
可严才喻的上头有父亲顶着,后边又有长兄在收拾烂摊子,宫里还有个当贵妃的姑姑吹枕边风,哪里有人敢管他?
可不在京城横着走了。
山栀不知其中一二,只冷嘲:“公子是尚书令之子,我们姑娘却还是侯府小姐呢,您若有不尊重的地方,还要小心我们侯爷。”
严才喻闻此话,轻慢打量了一下姜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