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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节(1 / 2)

 “这薯条……”秦七七连忙抢答:“是因为我忘了关火,不小心把油都给榨干了,所以全都糊了。”

“那意面。”

陈默又问。

“是因为我醋放多了了。”

秦七七说:“哎呀,不给你吃了,反正也不好吃。”

陈默拿起薯条咬了一口,虽然是满嘴糊味,但是那股焦脆还是挺爽口的,为了安慰秦七七,他还是满意的点头:“意面我就不吃了,但是这薯条你还是做出了新花样,的确不错,去给我找了番茄酱,我给你解决了。”

“好啊。”

秦七七立刻欢呼雀跃的跑去拿了番茄酱,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勉强把一盘数量不多的碳炸薯条给解决了。

吃完之后,白玲主动接了洗盘子的活,陈默想着宋至欢说的话,又怕有什么假,于是问:“对了,你和宋姐姐是怎么认识的?”

“从小就认识呀,我从小就跟在宋姐姐的后面玩啊。”

秦七七理所当然的说:“噢,都没告诉你呢,其实我和她家是邻居啦,宋姐姐以前喜欢画画,所以都喜欢到我家画锦鲤呢。”

邻居?

秦七七是燕京人,听宋至欢的口音也是北方的,那既然都是眼睛的,陈默的脑海里立刻就闪过了两个碍着的四合院。

但是转念又想,秦七七家里有锦鲤,也就是有个池塘了,想到这里他就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你家还有锦鲤啊,你家多大啊。”

秦七七想了想,说:“反正小时候迷路过。”

“……”陈默心中一万只草泥马呼啸而过,什么叫反正小时候迷路过,你家是故宫里头吗,自己家还能走迷路了?

看着陈默不相信的眼神,秦七七更加认真的说:“是真的啊,我也不知道我家多大,但是我真的走迷路过啊。

而且就我家的湖,坐船到湖心都得十多分钟呢。

我最喜欢下雪的时候,每到下雪的时候,湖心亭就会有很厚的雪,然后我撒一把鱼食下去,几万条锦鲤就会在你的面前翻腾,宋姐姐最喜欢这样的画面了。”

“……”陈默只觉得自己的人生观被秦七七给彻底颠覆了,这家伙家大业大得到什么程度了,那宋竹筠的家里呢,既然是邻居,也查不到哪去吧。

“不过宋姐姐家就没这么大了,而且宋姐姐小时候家里对她不好,所以不高兴了就会到我的家里看鱼。”

秦七七又说。

陈默哦了一声,心说一个变态就够了,再来个他也承受不了。

不过现在再看秦七七,陈默的眼神都变的恭敬了许多,这家伙,要是真得罪了,他爸不就一句话就能把自己给灭了,家里有个湖,这特么的,放哪不是一土霸主啊。

“今年不是快过年了么,我邀请你去我家过年呀,我带你去游湖,很漂亮的。”

秦七七咯咯的笑着,天真无邪。

陈默倒是不觉得她是在刻意的炫耀,就算她抛去了家里所有的一切,她都是凌驾很多人之上。

陈默原本以为自己有那么几个亿就算是人上人了,这跟秦七七的家里比起来,估计也就用来垫脚的石头吧。

“要是有机会,可以去看看。

不过我也怕会在你家里走迷路。”

陈默说。

“迷路很正常的啊,我家关是屋子就有一千多户,更别说其他的了,门栏走道全都是明清时代的产物,要是不在里面生活个几年,把地方都给走遍了,迷路都是家常便饭了。”

秦七七说。

“……”陈默只想说够了,被土豪给打击的太够了,什么屋子一千多户,特么的自己住个三室一厅都觉得太空了,特么的这么大的地方,还明清产物,就不怕闹个鬼什么的。

秦七七倒是没有察觉到陈默一脸快吐血的表情,依旧在说这家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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