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社会文学>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第七章 多彩林家众生相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章 多彩林家众生相(1 / 2)

 林之秀洗漱完,汪嬷嬷让后厨送了些清粥小菜,她吃完在朝云居美美的睡了个午觉。还真累了,这一觉睡得挺沉。

刚起来梳洗,林大夫人身边的大丫头金环就来了。

金环长得端正,干净利索,衣裳和首饰都很讲究。她规矩很好,行完礼说“三姑娘,晚上老太爷和老太太,还有家里爷们儿和太太们,都在后堂吃饭。老太太和大夫人的意思是,您到时一齐见见长辈家人。”

“好呀。”林之秀答应着,笑着看金环。

金环笑道“到时,三姑娘您到时直接去后饭厅就可以了。”

“那我,什么时辰去好呢?”

金环看着眼前,花一样的少女,慵懒的斜倚在贵妃椅上,一手拖着下巴,一手拿着个玉雕件在玩儿。整个场景,就跟幅画似的,可真好看……

金环抿嘴一笑“三姑娘,咱们家是酉时用餐。只是一般情况下,老太爷都要在前头,等大老爷和几个爷们儿回来,说会儿话才过来呢!所以都会晚些到。您哪,正点儿去就成,或者晚一些,也没什么的。”

“哦。”林之秀举起那个物件看着,心里暗笑,今天第一天跟大家一起见面儿。那么多长辈在,我掐着点儿去……到了就上桌吃么?还晚些去……让长辈等我?

那么多叔伯婶娘兄长嫂嫂,连礼儿都不用见了?!唉,刚进门就给我挖坑啊?这大伯母,还如记忆般小家子气!

林之秀又漫不经心的转头看丫头们收拾东西,也没再看金环,鼻子嗯了一声。“好我知晓了。”

金环立那儿等了一会儿,却没见到三小姐有打赏的意思……简直不敢相信!她代表大夫人来传信儿,还是第一次来……居然没有打赏?!

活该夫人坑她!!

金环稍稍扬起脸,脸上的笑却没了“那金环就先回夫人话去了。”说罢稍稍一行礼,转身径自走了。

林之秀理也不理“东云,我晚饭时要穿的衣裳准备好了没?”

东云柔声说“姑娘,准备好了。”

宋嬷嬷是东云的亲娘,上来说“姑娘,这院儿原来的物品,已经都收拾好了,就放在旁边的闲屋子里,咱们的东西,只拿出一部分,还没完全拆出来呢,要摆好,还得两天。”

“嗯。不急。还是自己的东西,看着顺眼。”她打量着。

“那是当然,咱们的物件,都是当初夫人……用心寻到的呢!”宋嬷嬷说。

丫头北飞过来低声说“小姐,没打赏,金环不高兴了,出去的时候,驴个脸。”她学了一下,然后吐了吐舌头。

林之秀笑道“呵呵,你家姑娘,就算打赏她一百两银子,该坑你家姑娘的时候,她也不会手软的。即如此,何必哄着她高兴呢?姑娘我,自个儿高兴就好了。有银子,还给咱们北飞买大肘子吃呢。”

“就是。一百两,还不美死她呢。”瘦瘦的北飞想到肘子,不由咽了口水。

其实,跟在小姐身边,什么好东西吃不着?

可她就爱吃那肥肥的带皮肘子。

宋嬷嬷想起北飞那瘦瘦小小的身材,头也不必抬,一只肘子就能入了肚的样子,笑得手直抖。

南燕是北飞的姐姐,整理着小姐的物品,也在偷笑。西雨在那里哼着“也不知道你吃的东西都跑哪里去了,这皮包骨头的……”西雨个子不高,胖嘟嘟的,连腰都没有,北飞总笑话她。

林之秀换了一件淡淡粉色襦衣,上面绣着紫红色牡丹,同色百褶裙。紫红色缎面鞋。戴上淡粉色珊瑚钗和几绕粉珍珠手串。翡翠襟步映着粉裙,格外的鲜明。

穿戴好,她静静的站在镜子前,凝视了自己一会儿,青春,富贵,娇柔,艳丽……还有些不谙世事。嗯,这就是自己想要的样子。

转头跟东云和北飞说“你们俩跟我走吧,先在园子里转转。”

出了院门,是一段空阔的通道,摆着奇石,种着花草……再往前几步就是花园,往北拐就是今天的饭堂。

往南是大伯父的院子。往东……是父亲原来的院子。

她鼻子一酸,她现在还不能去看……

早晚有一天,她要把父亲的院子收回来……寸土寸金哼,我就让它空着!

当初,父亲在闲暇时,跟她说过林家不少事。

要说,林家在京城这个地方有这么大面积的院子,也是相当不容易的了。

她的曾祖,是个能人,家境殷实,自己又努力。从一个江南六品小官,一直到京城,步步高升。买房置业,挤身京城上等人家儿。

他只生两子,长子就是祖父林老太爷。

父亲说,虽然祖父的才能不如弟弟,但毕竟是家中老大,得了曾祖大部分资源和林家的大部分家业。

林老太爷年青时,长得一表人材,性格温和,虽然没有出彩的能力,但踏实,人缘也好。

林老太太黄氏年青时,在京城贵女中,小有名气,长得好,嫁妆丰。

两个人很是登对,蜜月时,你浓我浓,着实好过一阵子。

真正过上日子才发现,林老太太的性子,各色的很!任性,自私,手段粗暴,还爱做些不知所谓的较劲。

她婆婆不太待见她。但,人家黄氏也真本事,生了四男一女。这五个儿女,不说品性,单论外貌,真是个个出众。

所以,就算她各种麻烦事儿不断,公婆和丈夫,也还是给了一份极大的体面。

林老太爷名下生有六个儿子,一个女儿。四房妾室,其中四儿子和五儿子分别出自两个妾室。

嫡长子林即,相貌最为出众。修长的身材,白白的皮肤,一对桃花眼,白生生的牙齿。那笑容,干净又阳光。让人看着,烦恼事儿都能忘了。

林即小时参加了皇子的伴读筛选。眉清目秀,齿白唇红,穿身蓝色学生服的他,站在一百多个年龄相仿的孩子里,就跟个小仙童似的,格外出众。

有幸中选,成为一个皇子的伴读,整天在一起。别人都得哄着那位皇子。可那皇子却对他,却有无限的耐心,好吃好喝的,都要亲自吩咐给他送一份。

等慢慢长大些,才看出来,林即的脑子算不得聪明。面对皇子繁重的课业,跟不上了,可叹的由伴读沦落为玩伴。

那皇子倒也不曾嫌弃他,就算是花瓶,摆在身边也挺好看。

而这个皇子极其幸运,有贵人扶持,十七岁时成亲后,被封为太子,林即跟着水涨船高。

再后来,太子登基,对他仍有浓浓香火情,机会给了一次又一次。却发现林即这人,脑子都不带转弯的,完全扶不起来,只得作罢。

但是林即也没大毛病,还总是一付所有事都顺利都没问题而……兴高采烈的样子。在朝堂上那些苦大仇深面目可憎的老头儿官员中,真是一道赏心悦目的亮丽风景。

皇上每每焦头烂额时,看他两眼,逗笑几句。然后一再的陷于:此人明明一付冰雪聪明像儿,却为何总呆头木脑的困惑中……然后哈哈大笑一通,心情也能好上许多。

他的“作用”那么大,当然恩宠不断,有好事,皇上都替他想着。

林即官职不低,实权却不大,做些迎来送往,吃吃喝喝,保媒拉线儿的事,别说,干的挺出色的。

娶妻袁氏,是林老太太为长子精心选的。要说,袁氏也还是不错的,出身,长相,能力,都挺好。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