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风高。
一群穿着动物皮毛制成的衣服,徘徊在叶家庄。
“啊额那,你说的是这个村子吗?”
一个身高1米8,后背琼瑶的大汉说道。
“没错!就是这个村子,经过这几天观察,里面肯定有大量的粮食。”
另一个矮一截的突厥兴奋的说道。
“好!如果是真的,那之后的计划,将会如虎添翼,之后会给你记大功,大唐必将是我突厥的踏脚石。哈哈哈。”
“杀!”
睡梦中,抱着雪妃的叶华,猛的睁开双眼。
表情有点生气。
“这群贼子,竟然敢打扰我睡觉!”
叶华翻身下床,轻手轻脚的穿起衣服。
随后来到一个房间,这是个武器库。
各式各样的武器都在这里。
叶华没有犹豫,选择了一把剑。
主要是耍剑帅。
还有就是比较轻。
叶华拥有系统给的战神体质加上十八般武艺,加上专属技能,很有以一敌百的能力。
其实,夜袭这种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
没办法。
谁让我们庄子是最富有的呢。
有一段时间,附近的大大小小的山贼经常来搞夜袭。
不过一般都是用木棍,将他们赶走就算了。
这一次来的可是突厥,对历史十分了解的他来说,十分厌恶这个种族。
一点人性都没有!
我们中原人被他们称为两脚羊!
杀入大唐后,男人直接杀掉,女人被侵犯,甚至凌辱至死,之后和小孩一起煮了吃掉!
所以叶华对于突厥,这个种族可谓是十分讨厌!
这一次定叫他们有来无回!
二十多分钟后。
血染一身白衣,不过是敌人之血。
叶华看着倒下的100多具尸体,眼神中并没有彷徨。
虽然说是第一次杀人,不过却没有心理压力,因为这些都是该死之人。
收起剑,随后敲响老覃的门。
让老陈处理。
叶华回到院子,洗完澡,回到床上继续抱着雪妃睡觉。
根本不用担心痕迹的问题。
第二天大雪会掩盖所有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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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