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白浅夏,23岁,从小就跟着老大开始混,打架、杀人、走私军火、贩毒......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做过,泡过妞,天天混夜店,练就了我不凡的身手,冷酷的心。直到我遇到了生命中的阳光,杨光,人如其名,阳光大男孩,没错,我喜欢一个男人,我也是个男人,我并不是同性恋,但是在爱情面前没有年龄、性别、国家、种族的分别。我对谁都狠得下心,唯独对他,那个给予我生命唯一阳光的男人,我怎么都下不去手,我的软肋。
遇到杨光是在酒吧的暗巷,当时我被仇家的人围住殴打,原因是我帮老大抢了他们一批“货”,差不多几十万吧,没想到他们竟然为了这点小钱把我堵在了酒吧后门,偏偏哥儿几个都喝高了,醉的跟摊烂泥似得,也挨了不少大,都晕了过去。
“小子!没必要为了这点钱搭上自己的命,告诉我们货在哪就行了,我们就放了你们几个。”猥琐的声音加上昏暗的空间,让我很想吐。
目光一暗,趁他不注意一脚踢开,掏出别在腰间的匕首,虽然在21世纪,但我还是更爱冷兵器,小巧、精致、锋利。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其实我不愿用这把匕首杀人,这是叫我近身格斗的师傅送我的,算是出师的礼物,之后就没再见他出现过,就像从来都没出现过一样,师傅叫我的是格斗技巧,但是我更喜欢一招致命,所以在师傅所教的招式上演变成我自己的杀人招式,这让我越来越的老大的欢心,所处的位置也越来越高。
阴冷的月光照在暗巷,刀锋一寒,将5人直接割喉,抬头就看到巷子口站着一个已经呆掉的傻大个儿,甚至比一米八三的我还要稍高点,既然已经看到了,就不能留活口。瞬间移动到他身边,将匕首抵到他喉结处感受他身体一颤,冷冷的开口:“还有什么遗言要说?”
“那.....那个.....你受伤了,需要包扎么?”他指了指我腿上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小心翼翼的问着,还裂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笑着,就跟没有看到我杀人一样。
我一怔,早就习惯了风风雨雨的生活,打架更是家常便饭,受了伤从来没有人问问我疼不疼。这人倒是奇怪,明明看到我杀人,居然还问一个杀人犯需不需要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