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维桢今日下衙回来,就被叶蓁蓁使唤来教习冰嬉,所以他这会儿穿的是一身绯红色银鱼官袍,官帽已经褪去,三千墨发只用简单的银冠冷玉束起,乌黑的头发如绸缎般铺洒而下,隐没在银灰色的大毡上,偶尔寒风吹起墨发,零散的发丝缠绕在俊美的面容上,使得平日里冷峻端方的君子多了几分洒脱和不羁。
他身形颀长,足足高八尺,脱下冰鞋的叶蓁蓁必须仰起头才能看清他的眉眼,剑眉星目,五官深邃俊美,他本就气质清雅卓然,又因身居高位,又有威仪铮然,只消看了一眼,就让人情不自禁地沉沦。
叶蓁蓁的脸红了红,崔维桢不管是相貌还是气质,都是长在她的审美点上,哪怕已经成亲多年,她都无法抵挡他的魅力。
崔维桢低眉看她,眼中带着浅浅的笑意:;理亏了,连话都不敢说了?
叶蓁蓁岂能忍受这般嘲讽,连忙瞪了过去:;胡说!我才没心虚呢。
她哼了一声,取下旧的荷包,再把手上的新荷包往他腰间一挂,仔细打量了一番,立马王婆自夸起来:;我的眼光和手艺真不错,这个荷包正适合你,日后你上衙穿官袍,就佩戴这个荷包吧!
荷包是灰蓝色绸面,面上绣着一只白鹤,针脚整齐稠密,白鹤栩栩如生,单从手法来看,与府中的绣娘也差不了多少了。
难怪区区一个荷包,就足足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以看得出来是花了心思的。
崔维桢心情更好了,抿了抿嘴,声音中带着某些隐秘的情绪:;我只佩戴你的荷包。
他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像是在向她表功呢?
叶蓁蓁低头看了看手上的旧荷包,立马就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她之前给崔维桢做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