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兰芳瞪了一眼沈绵绵,没好气的说,“你们那都是啥眼光?她衣服哪里好了?就是人家不要的破烂,李春华捡来给她穿的。”
张家媳妇不高兴的撇嘴,“你家赚钱了就赚钱了,我们又不要你的,你干嘛还藏着掖着啊?”
破烂?
谁家破烂长这样?
她虽然没去过城里几次,但是这最基本的料子还是可以分清的。
李春华家里有没有矿,会给沈绵绵这么好的衣服啊?
刘大娘跟着说,“衣服就算不贵,这小皮鞋可不便宜。”
她心想,沈建华总算开窍了,知道对闺女好了。
看大家都围绕着沈绵绵,已经嫉妒到眼睛发红的周思雨,调整了神色走过去。
她一脸天真的说,“我姑妈说的没错,这衣服鞋子确实是李大娘送我家的,李大娘说,这是赵伯伯朋友厂子里,卖不掉的次品。”
次品,就是做工失败的东西。
虽然是新的,但和破烂没啥区别,都是卖不掉要丢掉的。
衣服再漂亮也是捡的破烂。
“这么好的衣服鞋子,是别人不要的啊?”
张家媳妇开始相信周思雨的话了。
赵先来不可能花那么多钱给沈绵绵买衣服。
如果衣服不要钱,就说的通了。
刘大娘却说,“管它是不是次品,绵绵穿着好看就行,再是次品,也是没人穿过的,那就是新衣服。”
一听这话,周兰芳和周思雨脸色顿时不好看了。
真是到哪都有刘大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