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社会文学>荣飞的梦幻人生> 第183节联投的罪证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83节联投的罪证(1 / 2)

 2月12日,田瑞山给北阳市委递交了他来联投四个半月的工作报告。在这份长达1.2万字的手书的充满enge遗风的报告中,田瑞山罗列了联投的六个问题,也叫“六大罪状”。

第一:拒不接受党的领导。联投领导人虽然申请在企业内设立党的基层组织,但其主要领导人根本不将党委放在眼里。刻意打压党委的工作,不仅不在经费上给予支持,而且禁止党的工作的正常展开。其主要领导人的彻底的资产阶级立场暴露无疑。

第二:联投内部完全实行资产阶级的价值观,鼓吹市场决胜论,毫无一丝的社会主义的味道。除了所占的土地是社会主义所有外,联投已完全资本主义化了。

第三:对内残酷剥削工人,培育了一批工人贵族和资产阶级的代言人。联投内部的薪酬分配差距惊人,普通工人与企业的领导人工资差别高达数十倍之多。用普通劳动者的血汗养肥了一批剥削者。

第四:安全制度缺失,置工人的生死于不顾,片面追求所谓的效率和度。9o年联投旗下的陶氏建筑公司曾生伤残一人的恶**故,但被其领导人用金钱压下了,当事人未收到任何的处罚。

第五:利用政府处置国企的失误,大肆收购国企,快实现资本主义化。

第六:采取投机倒把的手段,与国有企业在多方位展开竞争,大挖社会主义的墙角。

这六条罪状在胡友荣眼里都不是致命的,但田瑞山的职责和业务素质又无法拿到联投逃税漏税的证据。所以胡友荣对田瑞山的报告是不满意的。比如党委在私企的工作问题,完全是个新课题。北阳的私企中只有联投申请成立党组织。第一条很难用政策和制度框住联投。至于第二条讲的资产阶级的观点和方法问题,在胡友荣看来,私企当然是资本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难道还能指望私企来建设社会主义?第三条关于老板或高管与一般工人的薪酬问题,同样没有现行的制度来约束。第五条是政府的失误,如果政府不出售国企,私企怎么收购国企?真正值得调查的是第四和第六条。联投囤积原材料和在海南注册房地产公司胡友荣是知道的,恒运也在海南进行着大致相同的工作,或者说恒运正是受了联投的影响,这真是讽刺。

但这份报告至少给了胡友荣对联投展开调查的因由。

接到报告的第二天,胡友荣召集市委常委临时会议,安排对联投的审计和调查。胡友荣在会上讲,田瑞山同志披露的有关联投的问题是严重的,涉及多个方面。私企也必须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下合法地展开经营,而不是违法或者培育资本主义!更不能无视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有必要派出一个由劳动、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调查组,对田瑞山同志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

不出所料,程恪当即表示反对。对于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指责,程恪说,陶氏建筑公司在9o年确实出了一起重伤致残的事故,当时劳动局已经介入了。不存在田瑞山同志所说的问题。陶氏在安全管理上是有严格的制度的,执行也是有力的。与省市的多家建筑公司相比,陶氏在事故频率和事故的善后处理都是做的很好的。至少不次于国营的建筑公司。至于联投的薪酬制度方面的问题,目前政府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而且,也不宜有这方面的规定。倒是应当建立最低保障制度,规定工人在提供了正常劳动之后最低应保障的工资水平,以保证他们的生活。说到这儿,程恪心里暗叹,很多国企这方面做的很差,都归结于效益不好了。

但大部分常委都同意派出调查组。大家看出了胡书记对联投的打压态度。市委副书记欧阳春认为调查组的任务是调查联投违规或违法的问题,不能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自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及私营企业迅崛起,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补充。在没有明确的限制政策时,我们应做的是规范管理,不是取缔和打击。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