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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章 肖放杀人案(2 / 2)

崔耕道:“这个案子具体是个什么情形,还请权长史介绍一二。比如说,肖放去职之后,不是在眉州养老吗?怎么到成都来了?”

“据老夫所知,肖放年老多病,觉得眉州偏远,没什么好大夫。这才两年前,带着女儿和外孙,搬来成都居住。怎么?冀王确实不知此事?”

权怀恩的老脸尽是轻蔑之色,那暗含的意思就是:得了吧!你崔耕和肖五娘那点子破事儿谁不知道?你现在撇清,有个鬼用啊?

崔耕深吸了一口气,道:“本王再问你,那肖放到底打死了谁?双方又是因何事起了争执。”

权怀恩道:“此事还得从上一任益州刺史夏侯彪之说起”

然后,他简要的将这个案子介绍了一遍(www.biquwu.cn)。

这位夏侯刺史非常贪婪。

他刚一到任,就找一个里正,问道:“这里的鸡蛋,一文钱能买几只啊?”

里正回答说:“三只。”

“那一只鸡多少钱呢?”

“大概是三十文一只鸡。”

“那好,本官给你十贯钱,你给本官买三万只鸡蛋来。”

“您要这么多鸡蛋干啥?吃得完吗?”

“本官不是现在要吃,而是想把这些鸡蛋暂时寄存在你这里,用母鸡孵出三万只小鸡来。等到了秋天,这些鸡长大了,你再帮本官卖了。嗯,我算算啊,三万只鸡,每只三十文,就是九十万钱。所以,到时候,你还本官九百贯钱。”

“十贯钱出去,九百贯钱回来?有这么算账的吗?”那里正简直欲哭无泪。

然后,夏侯彪之又将另外一个里正找来,道:“你们这的竹笋,一文钱几根啊?”

“一文钱能买五根。”

“那竹子呢?”

“十文一根。”

“那好,本官给你十贯钱买竹笋五万根,等到了秋天,竹子长成了,你再帮本官把竹子卖了,应该是五十万钱,也就是五百贯,你给本官送来。”

诸如此类,实际上,夏侯彪之就是借此勒索地方。

小小的里正不敢得罪堂堂的益州刺史,又不愿意自己把钱垫上,就只能把任务拆解给属地的大户了。

已经被贬为平民百姓的眉州长史肖放,就是被摊派的人之一。

他原本住在成都长春坊,里正孙三才虽然听说过他和崔耕之间的关系,但还是麻着胆子,问了一下。

没想到,肖放略一思索,就答应“领养一千只鸡蛋”,换言之,就是到了秋天,给他三百贯钱。

只是这秋天也到了,眼瞅着夏侯彪之就要大发其财了,朝廷忽然有公文到,夏侯彪之鱼肉百姓,立即革职拿问,由权怀恩继任益州刺史,并兼职为益州大都督府长史。

按说这是好事儿,但是,那里正孙三才财迷心窍,暗暗琢磨,肖放是答应交那三百贯钱的。这夏侯彪之一倒了台,这三百贯钱不就是我的了吗?

于是乎,孙三才就拿着当初肖放签的文契,去向肖放讨要三百贯钱。

孙三才也不想想,就算不谈和崔耕之间的管关系,肖放那也是做过眉州长史的。他怕的是益州刺史夏侯彪之,而不是他一个小小的里正。

当即,双方争执起来。

激动之下,二人扭打在一起。

肖放年岁不孙三才也六十多啦,二人还打了个旗鼓相当。最后,好不容易经人劝开,孙三才一瘸一拐的回家。

结果,谁都没想到,当天夜里,孙三才就一命呜呼了。

说到最后,权怀恩正色道:“此事虽然是孙三才有错在先,但罪不至死。肖放失手将其打死,难道不该依律治罪?肖五娘为人证,为了避免她和旁人串供,本官把她关押在益州府衙,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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