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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第七章 画像(1 / 2)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那么早起的虫儿呢?是不是注定要被鸟儿吃掉了?

晨曦初现,鸟儿欢愉的鸣叫声传来,担心吊胆过了一夜的三个人马上从浅眠中惊醒,准备动身翻越大山,离开北阳镇,离开陈家的势力范围。

但在临出发前,三人团体就出现了分歧,让在场的每个人都面色凝重,沉着脸不说话。

原因无他,只不过是方绫突然改变了主意,执意要留在这里,不肯跟邹春枝他们走了。

这里生活条件很苦,除了山还是山,对野生动物来说是绝佳的乐园,但对人类来说,几乎是很困难的生存环境。

可这里对方绫来说,意义却大不一样。这里是她当初重生的地方,也是在这里让她懂得生命的可贵。为了活下去,她什么办法都想过了,甚至不惜吃生肉喝鲜血。

于她而言,这里就是一个家,是她唯一能够安生立命的地方,不必担心会被人类用怪异的眼神盯着,被人类排斥着。只有在这里,她才没有感到压抑,可以完全地放松自己,自由自在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如果出到外面,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些人,特别是当她会变身的秘密被外人发现后,她应该怎么办?她不敢想像自己会受到怎样的待遇。最好的办法,还是留在这里,不要去冒险,哪怕是被陈一林捉回去,她也无怨无悔。

更何况她还有更深一层的担忧——邹宝树。

当初邹宝树并不愿意救她出来,而是在邹春枝的哀求之下,才勉为其难的顺手将她带出来的。既然已经走了出来,她就没必要跟下去。如果继续跟着他们。只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麻烦。毕竟她的身上没钱没物地。就连求生地技能也没有,去到其他地方,他们的吃住问题、吃饭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她现在这样等于是在吃白食,不但没有用处还会拖累他们,这让她如何能够安心地跟出去?

还是留在这里吧。起码这里有一瓦遮头。旁边有山泉水。水里有活鱼。周围也有不少食物和小动物。她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不必依靠其他人而生存。

不过其余两个人不同意她地提议。特别是邹春枝反对得最激烈。非要她跟着他们走不可。

邹春枝自然也有她地想法。虽然住在这里只有短短地一天。但她已经能看出来。这里地生活条件是多么地艰苦。多么地危险。而且方绫身边没有多余地衣物。秋天已经临近。冬天也即将不远了。要她丢下方绫自己去逃命。留下方绫在这里自生自灭。她做不到。光是用想地都觉得恐怖。

她可不希望将来有一天重新回到这里时。只看见一堆森森白骨来迎接她。

一个不肯走。一个不肯放。邹春枝和方绫两个人就在屋里拉扯。互不相让地僵持着。脸色有些难看。

一直站在旁边沉默不语地邹宝树终于开口了:“跟我们走吧。我可以照顾你们!”这是他对两个女人许下地承诺。也是对他自己许下地承诺。

屋里还在争执的两个女人同时安静了下来,可停了一会儿后,方绫还是不同意离开。一心一意要留在这里。别看她表面看起来是个很没有主见的人。但当她认定一件事后,却是固执得很可怕。任谁也没办法劝得动她。

邹春枝对这一点可是深有体会的,所以眼珠子一转。拉着邹宝树就出去咬起了耳朵。嘀咕一会儿后,双双走回来互相使起了眼色。没等方绫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他们一左一右地挟着离开了。

虽然百般抗议,但方绫还是被他们强行拖到了山下,于是一行三人开始了他们的逃命之旅。一路上也有过风波,也有过争吵,但他们在相处中学会了体谅以及手足情深。

经过漫长的跋涉后,这天他们到达了太湖。

太湖也算是个重镇了,居民人数众多,往来地旅客也多。在最繁华的那条街道上,各式各样的店铺毗邻而建,大到大型酒楼,小到一个人的包子店,都能在这里找得到,大大小小的客栈更是多如牛毛。

这镇上最大的一间客栈名为“通达客栈”,里面吃住一应俱全,全太湖最好地菜系,最好的居住环境都被它包揽了。此时邹宝树就带着她们站在客栈门口,正准备踏进这间客栈里去。

这段日子以来,他们所到之处,住的都是最大的投宿客栈,而且每一次要的都是三间房。虽然是住在下等房,但那花费还是很大的,不知道邹宝树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些银两。每次问他这个问题,他都只是笑而不答的。

当邹春枝问他为什么一定要挑最大的客栈时,他只说了几个字:“大隐隐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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