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晚的交流之后,我们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协议,驴蛋蛋似乎也是这么认为的,晚上再也没有出去了,对于这个结果我是很满意的。至于那个某种协议我是很不鸟的,不过即然说考虑考虑,那也没说多久是吧,于是我便得了一种学名叫选择性失忆的病。
日子依然过的没心没肺的,不过似乎小书也并不着急,我也乐的云淡风轻。每天傻乎乎的听着小书讲着我听不懂的之乎者也,不懂倒也不是说我有多笨,好歹穿越前咱也是某某大毕业的不是,只是古人有些话讲的也忒腻歪。明明两个字就可以表达的意思,偏偏要说出一长串去,我很怀疑写书那厮有严重的凑字数的嫌疑,不过我是不会说出去的,我可不希望再来一碗十三香。从小书的口中我终于了解了我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是一个类似于我国宋朝那个时代,不管是衣着服饰,还是风俗人情,就连我们学的那些书都跟宋朝那会一样。只是不同的是这个国家叫做桑楚国,(是不是特烦这些莫名其妙的国家,不过穿哪儿都总要有个地方落脚不是,总不能穿到外太空去吧,就咱这思想这觉悟还是先在地球上待着吧,我的历史很不好,不管是哪个朝代,如果我写错了点什么,我怕老祖宗爬出来骂我。所以我编造了一个不存在的国家,大家就将就点听我忽悠吧。以上很确定的是凑字数的嫌疑,可以选择不看)
我是用左手写字的,因为我右手半残废的嘛,所以小书对我特别照顾,手把手的教我写毛笔字,也许是我的小肌肉群发育的不好,小书看见我握笔姿势总要挑眉,然后就过来把着我的手教我,他轻微的鼻息呼在我的耳边,温热的大手握着我的手,于是写字变成了一件很痛苦的事,而小书在看到我写的字时的那种表情也是痛苦的,既然大家都痛苦,那为什么还要让痛苦继续下去呢,所以,就由我来结束这痛苦吧。我宣布,我放弃写字了,对于我这个决定小书是很不以为意的,他的表情想都想的出来,那就是意味深长的看着我的右手。
小书教的学生都是本村的孩子,大概有七八个吧,其中还包括大龄的我,还有小麻子同学。提到小麻子同学,我不得不再次感叹基因这玩意简直是太神奇了,小麻子本名张素白,她有个姐姐,名叫张素心,这姐妹俩长的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上的人,素心长的清秀可人,完全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我想应该是随他爹吧。她也是我竞争那个村花的后补队员。素心的手很巧的,会绣花,会烧菜,还会做点心。自从小书来了之后,素心是每天都往小书那送荷包送点心,荷包我是不知道哪去了,不过点心已经全部果了我跟驴蛋蛋的腹了。
可能是小书给我的第一眼印象太深刻了,所以我觉得下雨天才是最适合小书的,记得小学写作文经常有这么句话,三月里的天气就像娃娃脸,说下雨就下雨。于是在初春的日子里,我和驴蛋蛋又多了一个习惯,看雨天里的小书。
小书对天青色的衣服似乎有着很特别的执着,看着撑着伞走过来的两个人,我突然心血来潮的唱起了一首歌:“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素心穿着湖绿的纱裙,小鸟伊人般的紧挨在天青色的小书身边,一脸幸福甜蜜样,小书的外表给人的是那种温润如玉的感觉,可是我却觉得他的内在却是那种清冷的翠竹。小书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目送着素心离去,但是我在小书的眼底却看不到笑容的延续,他的眼底有着我看不懂的东西,小书,依稀也是个有故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