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翼的两个军团,也杀了过来,庞培方前线的第一个壁垒被攻陷,里面的人员除了少量逃走外,其余全在绝望和恐怖里被杀死,接下来就是第二个、第三个......
庞培第一军团的首席百夫长维布里乌斯,举着金野兔旗帜,在他四周的兵士都战死或负伤后,还立在满地尸体前,大声鼓舞着己方的兵士,要求他们不要舍弃旗帜和狄克推多阁下,随即黑夜和火光里,凯撒的色韦弗骑兵携着咆哮的马蹄声,冲了过来,掷来的标枪刺穿了维布里乌斯的额头,但他没有倒下,还在那里紧紧攥着军团的骄傲,凭借着残存的本能,骑兵一个接着一个从他的身躯边掠过,他身上扎的标枪越来越多,渐渐化为了座如同刺猬般的雕塑,直到几名举着斧头和棍棒的军奴,将他的手砍断,取下了那面旗帜为止。
这时候,庞培刚刚与裴莱塔乌斯一起,带着扈从卫队,走出米克宁镇,准备前往前线督战,结果他直接看到了雪崩般逃来的败兵,就明白了所有,第一、第二和第六军团,都是他惨淡经营多年的精锐,他对其中任何一个军团的战斗力都是放心的,但现在——也就是说,伟大的庞培,战无不胜的庞培,大概在彻底失败一次后,就随着他所有的荣耀,消散在阿非利加的风尘当中了吧!
但他还是要像鹰那样而死,庞培怒吼着对所有的败兵说到,“掉回头去,面向着敌人而死,我格涅乌斯.庞培与你们在一起!”说完,他亲自骑在马背上,操起根长矛,裹着亚历山大斗篷,带着卫队冲了上去,他好像又回到了自己二十三岁的时候,那个英俊卷发而羞涩,继承了父亲的军队,亲自在战斗里跃马持矛,刺敌将于马下的少年,年纪轻轻就在军队里获得了“英佩拉托”称号的俊杰,所有民众都热爱他,所有贵族都嫉妒他,“跟随我冲锋啊,庞培的战士们!”他欢快而热烈的大喊,就像己方取得胜利,在追逐敌人的败兵那般。
庞培的身影纵横在混战当中,但此刻战场上却满是“feri”、“feri”的大喊声,这是罗马军队约定俗成的,追击败逃敌人的口号,不过喊起来的全是凯撒方的兵士,这声浪甚至传到了塔普苏斯城中,而呆在封锁线里的十三军团,正在“屠杀”着从城中奔逃出来的塔普苏斯人。
因为这座城市的陆海全部被封死了,所以许多人只能泅水,从靠着海的一道小门,抱着木板企图游上陆地跑走,但这一带全部被李必达副将佩特涅乌斯控制住了,安放了四门风箱砲和十二门蝎子弩,以及两个大队的弓手,一道道火龙从水面掠过,那儿是个极其狭窄的海滩,水有齐腰深,塔尔苏斯人必须跋过这个距离才能逃生,但风箱砲射出的火焰将他们的躯体与毛发烧焦,许多人哀叫着慢慢倒在了水里,侥幸躲过火焰爬上岸的,也被弓箭和投枪射死。
听到了“feri”的喊叫声越来越远,指挥官佩特涅乌斯也按捺不住了,他召集了军团六个步兵大队,发言说,“塔普苏斯人简直没有任何作为,所以我准备出击,不然这场战争我军团将毫无名誉可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