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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决战之前 中(1 / 2)

 疾驰当中,帕鲁玛伏低身子,沙漠里的阳光和风,如岩浆和火焰般在他双耳边掠过,他觉得整个的头发都要燃烧起来,而后他微微侧倾着身躯,因为小鸽子是个跛子,于马鞍上只能是这个姿势,顺着尖利的摩擦声,他从马鞍两边的挂鞘里先后拔出来了一对锋利的西班牙剑,反手握着剑柄,他的前身紧紧贴在了新式马鞍前的支撑点上,双腿牢牢夹紧了马腹,而后一个过招,对面名还没反应过来的西班牙骑兵,就在两人马匹交错而过的瞬间,自腰部到肋下,被小鸽子的剑刃如风般割开,血和内脏飘洒而出。±頂點小說,

又是一阵欢呼,帕鲁玛身躯侧在马鞍的那边,闪过了名敌骑扔来的标枪,再顺手一剑,将名敌人队标手的胳膊给卸了下来,队标颓然坠地。

“万岁,为了大祭司的荣耀!”紧紧跟在帕鲁玛后面的,是换乘了高大昔兰尼骏马的日耳曼骑兵,他们每个人都手持个短筒,马蹄交织翻飞,而后炸雷般的声音响彻整个战场,红黄色的火焰,带着硝烟划出一道道轨迹,飞向了惊作一团的西班牙骑兵群中,许多人当场就吓得扭头,躺在马鞍上,疯狂遁逃,而许多轻装步兵则被扔在了原地,机灵的早已拉着己方骑兵的马尾巴一溜跑掉的,不机灵的纷纷丧命在日耳曼骑兵的长剑和钉锤之下。

帕鲁玛的新骑兵军一个突击,就把隔断在十五军团和留守队间的拉宾努斯骑兵打得七零八散,“不要停留。所有人换上第二匹马。给我把前面的十二军团的封锁线也撕碎掉!”

打到日暮。拉宾努斯属下两个精疲力尽的军团,也未能突破十二军团组织的后卫阵线,而负责伏击包抄的骑兵,也被帕鲁玛彻底打散,李必达派去救援瓦加城的两个军团,主力完整地退回了河床边。

“犒赏所有兵士,对外宣称我方伏击李必达乌斯成功,取得了辉煌的大捷。”入夜后。单独一个人坐在营帐里,拉宾努斯在烛火下,对着面前站成一列的令牌官,慢慢说到。

而后,他痛苦地用双手捂住了脸颊:整整一年的时间,他们在西班牙和巴利阿里群岛,冒着严寒酷暑,步兵、散兵、骑兵、舰队,都进行了无比严格的锻炼,不要说是老兵了。就算是新兵,拉宾努斯也坚信能发挥出不亚于共和国任何个主力军团的战斗力。

可是。今日一和李必达的主力军团作战,就饱尝了苦果,虽然杀伤了数百名敌人,但己方四个步兵军团,各自都减员了不下五百人,交换比是三比一甚至四比一。

更何况,根据伤员惊恐万分的说法,敌人的骑兵已经“脱胎换骨”了,许多人能从马鞍下悬挂的圆筒里,喷出鬼神般的焰火和声响,再加上他们冲锋时敲打的战鼓,让我军的战马在接战前就不得不临阵脱逃,而敌人也不追赶,先是凶残地将失去骑兵掩护的轻装步兵尽数屠杀,再配合他们的步兵推进战线,让我军骑兵无可奈何。

“如果说我拼尽了全力,只是将军队锤炼为共和国同时代的精锐,而李必达的军队可以说在这两三年内,已蜕变为超越时代的怪物了。也就是说,我个人是无法战胜时代的吗?”拉宾努斯喃喃自语,而后长吁口气,仰面躺倒了椅背上,沮丧无比的他,将目光盯到了旁边平脚餐几上的酒罐上,这东西在平日里就是个摆设,因为拉宾努斯向来是滴酒不沾的,但今天不同,他想要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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