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脸孔埋入他胸膛的侧首之间,她看到一个手里拿着相机的清秀女孩站在不远处静静看着他们,她惊然抬头,那女孩子的背影已迅速消失在拐角。
“你来多久了?”朱临路问。
“一辈子那么久。”
“我去了澳门。”那些记者烦得要死,期间他索性把手机都关了,“上去听听,我给你带回一张CD。”
进入他的屋子她第一件事就是开了他的珍藏红酒,然后倒在沙发上听他带回来的碟,那不是一首新歌,但的确,是她所喜欢的优美旋律的类型。
不,我不愿意结束,我还没有结束,无止尽的旅途。
看着我没停下的脚步,已经忘了身在何处。
谁能改变人生的长度,谁知道永恒有多么恐怖。
谁了解生存往往比命运还残酷,只是没有人愿意认输。
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追求偶尔的满足。
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
去不到终点回到原点,相守那走不完的路。
既然没终点回到原点,我想我们都不……不在乎。
直到此刻她才明白,原来朱临路一直都是正确的,他知道她会踢到铁板会粉身碎骨,正如他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歌,在他帮她包扎手指时,她把头靠在他肩膀上,“我们结婚吧。”
他大笑,“除非你求我。”
“我求你,临路,我们结婚吧。”她认真道。
“现在知道我好了?”他一巴掌拍在她头上,眼内全是戏谑笑意,“你这个蠢女,来,跪在这求我三天三夜。”
她被他逗笑,“我是不是真的很蠢?”
“绝对。”
“临路,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事情会变得如此糟糕?为什么占南弦会那样对她?所有美好在一夜之间碎成泡影,混乱到连记忆都变得失真。
朱临路大惊失色,“你到现在还不明白你错在哪里?”
她摇头。
他一脸含血的悲壮,“女人,你最大的错就是——居然没有爱上风流倜傥举世无双的我!”
她笑得流出了眼泪,一串串如断线珍珠,透明无比地滴在血红的酒里,止也止不住。
这夜她喝到酩酊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