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业,两个作业,三个作业……嗯,ok了。”一个男生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微低着头碎碎念道,“唉!”却不知为何在那叹气。
似乎情绪有些低落,虽然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学生都头疼的事情,好像有着什么一直持续困扰着他。一股颓废的气息在生他的四周不知不觉弥漫。即使是四周的光都似乎被他影响,让人觉得一片黯淡。
“唉,为什么觉得自己心好累,为什么一切都那么无趣?我那动力的源泉在哪?”说着说着便甩甩头并加快回家的步伐。即使身形是左是右的摇晃着让人觉得随时都会摔倒,却能依然笔直的往前走。
“我回来了!”虽然冷清的家中无人回应,但男生依然习惯的说了出这句话,“唉!”但又不住地叹气。
环顾四周,看那熟悉却又陌生的家碎碎念道:“果然,作为懒癌晚期的人来说,干什么都麻烦。家长要一年到头不在家,回到家没两天又走了。难道我是你们捡来的吗?天底下有这么不负责任的父母吗?都什么鬼啊!饭都要自己做,菜自己烧。唉,还是拿泡面将就一下吧!”(作者:给我滚你脸,你那一开始说忧郁小王子的气息结果都是因为懒癌晚期吗?懒死你得了。晨风:呵呵哒!)说完便去烧水泡泡面了。
晨风,就是刚刚那个懒癌晚期的家伙,本书的男主角。性别男,(晨风:废话)年龄17岁,xx高中。与万千华夏人民一样是个普通人,为与众不同的是三年前穿越到异界,当一名可歌可泣的勇者。因为当时正好是初二,正好是初二,正好是初二。因为这一点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那可真是一段令人难忘的黑历史啊……啊呸。那是一段多么令人难忘的经历。
英(zhong)勇(er)的晨风通过穿越者福利,轻松地运用极端的冰火两种能量。
通过王国里各个强者学习各种技能与经验,带着一身极品装备,带领着本土的勇者们杀向魔王城堡,向解救公主的路上前进。
可真谓是菜刀砍电线一路电光加闪电。右手来一招炎神降世,左手来一发奥义:绝对零度。打的魔王爪牙不知什么是东南西北。
为了尽快救出被魔王抓走的公主,晨风先行一步赶到之后……之后……
晨风跪了
偷偷看着监狱中的那”美丽”的公主。晨风心中好像有一万匹草泥马神兽飞奔而来,脑海之中只有一句话:汝口味之重,何人敢与之匹敌。吾历经千山万水,居然要放出如此强大的杀器。
即使到了现在,那位公主的相貌也依然令晨风惊叹——那魁梧的身躯满身是结实的肌肉,粗壮的胳膊足以与晨风的大腿媲美,如果不是头戴公主冠,身穿长裙,(作者:是什么人允许你这么穿的。)真不知道她就是公主。
“现在救出公主只会拖累之后的战斗,还是先去打败魔王吧!”好像安慰自己一般重重地点了一下头。(作者:这就是自我安慰吧!)
晨风迈着轻快的步伐杀到魔王面前。(作者:都变成轻快的步伐了。晨风:无视无视。)
“魔王,汝竟能收下如此‘绝色’,吾虽佩服但依然会尽全力战斗。来吧!”晨风一脸严肃
“你当我想啊?要不是必须要成为魔王,亡灵才会去收她入后宫。”坐在最上方王座的魔王黑发黑瞳帅气的面庞透露出一丝丝邪魅并散发出一股上位者的气息但一开口说话逗比的性格全然暴露,“我等今天已经很久了,看到那所谓的公主早就不想当那什么魔王了,来战吧!”
“好!”
虽然听到魔王的声音感受到他的无奈与可悲让晨风感到一丝错愕,但却并没有管那么多。
双方澎湃的气势瞬间爆发出来。
魔王瞬间从虚空中抓出一把黑色的重剑,上面铭刻着暗红色的纹络散发出幽幽的光。他举着重剑从上往下向晨风砍去。
晨风凛然不惧,向后一跃躲过魔王重击,并飞速向前冲与魔王近距离打了起来。
“我们来帮你,晨风”
姗姗来迟的本土勇者们见晨风与魔王战在一起,飞快地加入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