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玄幻魔法>修天记> 凑字数上榜用,勿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凑字数上榜用,勿看!(2 / 2)

哭得父母亲朋好友全体莫名其妙。哭着哭着,他睡着了。

第二章穿越九百年悠悠岁月

一转眼,十天过去了,西门庆出院也已一个星期。

对他来说,这十天,实在是不同寻常的十天。他来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面对着一个全新的时代,进入了一个陌生的家庭,扮演着一个从未谋面的角色。

以他的聪明,十天的时间,已足够他初步适应全新的环境。最难的莫过于语言文字关,他的北方方言,一下子无论如何适应不了软糯的南方话,他的唯一办法,就是多听少说,甚至多听不说。

在文字方面,生活在宋代的西门庆,熟悉的是用毛笔书写繁体字、文言文,现在要他一下子改用钢笔、圆珠笔写简体字、白话文;本来,书房里全是竖排版的线装书,现在面对的却是横排版的平装书。反正,要多别扭有多别扭,要多不适应有多不适应。

倒是客厅墙上挂着的大彩电,引起了他浓厚的兴趣。他无论如何不能理解,如此光怪陆离的世界,怎么装得进这么扁扁的一个黑匣子中。

还有什么电话、电炉、洗衣机,冰箱、空调、地暖……种种新玩意儿,让他觉得无比新奇,还有什么机器人、机器狗、机器猫,声控、电控、指纹控,什么报警系统、循环系统等等都让他目不暇接。

白天,趁着父母上班之际,西门庆就抓住家里的佣人李妈,把这些新鲜玩意儿的用法和用途告诉自己,没几天,已全部学会。

最有意思,也是最难学的是自己房间书桌上的电脑,连李妈也不会,他只能暂时放下。

这十天,最令西门庆担忧的是,他始终找不到体内的真气,他一遍一遍地搜索,不厌其烦地用尽各种办法,也唤不回伴随了他九百年的真气。一个武者,一个修炼了九百年的修为者,居然有朝一日真气尽失,真是令他懊恼无穷,气馁无尽。

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遍一遍地摆弄着那四件宝贝,希望它们哪怕有一点儿动静也是好的,可是彻彻底底地没有,不管他用尽了一切方法,依然无济于事。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泡在小小的花园里,凭着前世的记忆苦练武功,打拳踢腿,希望借此使西门庆生留给他的娇嫩身体,逐步强壮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十天,父亲西门广告诉他明天该去上学了。西门庆心里不由得一阵紧张,他实在吃不准,现代意义的学校会是个什么样子。而且他既不知道这个学校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读哪个班。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还不能问。如果一问,西门广和许霞一定又会大惊小怪地嚷嚷:完了,完了,这孩子傻了!

第二天早晨,临出门,西门庆对父亲说:“哪有你这样的父亲,你儿子大病一场,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活过来了,从医院出来才十天,就逼着我去学校上课,我再病了死了,看你后悔都来不及!”

“你这小子,说话怎么这么冲!什么时候学会的?”西门广奇怪地看着儿子,这个乖宝宝病了一场,居然说话都变得厉害起来了。

“是我在医院里躺那么多天,去鬼门关前走了一遭,才悟出来的。做人不能懦弱,懦弱就会被人欺负,别说人,连小鬼也要来欺负你。”

西门广见他说得又离谱,又好象很在理,只能摇着头笑道:“那好,就让你再养十天,十天后一定得去上学了。”

“哇哈哈!老爸真好!”西门庆欢呼着,扭头跑出门外,一溜烟就不见了。

西门庆骑着西门广淘汰下来的摩托车,在双湖市到处乱窜,体会着风驰电掣的快感。学会开摩托车,这是他十天来的一大收获,他觉得这摩托车,不比前世骑的马差多少,也不象骑马那样颠簸。

一逛一逛,就从城东逛到了城西,不知不觉间,已经出了古城区,来到了双湖市的西郊。

猛抬头,发觉前方有淡青色的一带远山,起伏绵延。

“这里居然有山!我得好好去玩玩,好久没爬山了,几乎都忘了爬山的滋味了。”

摩托车疾驰而过,在车流中灵活地穿梭,超越了无数的小轿车、面包车、公交车、大卡车,引得众司机忍不住骂娘。

西门庆根本不懂什么交通规则,他还是九百年前恶少的派头,只管横冲直撞,要的就是那种近乎飞起来的速度感!什么红灯停绿灯行,他一概不知,他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路闯着红灯,向着城西的远山飞驰。

当然,他并不知道,他这样的狂开,被现代人称之为“飙车”。并非双湖市的交警没发现,实在是因为西门庆的车飙得太悍了,一转眼就窜出了他们的视野,失去了踪迹。

开着开着,西门庆突然发现,远山已近在眼前,他发觉一个山头上,竟有一座宝塔,还有一些古老的寺庙建筑。

他立即决定上去逛逛,石砌的山路在林间穿行,路边有叮咚的泉水声,伴着游人的脚步,茂密的树林一片葱茏,踩着树隙间落下的的班驳光影,有婉转的啼鸟在林深处歌唱。

久违的山花野鸟之间,久违的清泉石上流的境界,久违的阳光林间不生尘的闲暇。

“人间真好!九百年前的人间很好,九百年后的人间更好!”

做了六百年阎罗殿的值殿将军,西门庆看惯了人间的生离死别,看惯了人生最后一刻的痛苦,以及阎罗殿的森严,地狱的阴森恐怖。面对着良辰美景,不由得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他的心是愉悦的,他的精神是奔放的,他默默地想:“我得好好地做一回人,好好地体会一番人世间的美好。”

信步走去,他偏离了上山的正道,循着那一条幽静的山道,追寻着泉水潺潺流动的脚步。

他远离了游人的喧嚣,市廛的俗尘,向着山的幽深处走去。

抬头仰望,山顶上突然出现了一座华美的高台,周围殿宇巍峨,琳宫参差,果然是各抱地势,勾心斗角。

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在西门庆心头生起,他加快脚步,直上高台,原来这高台建在山的最高处,凭栏远眺,周边群山环抱,一座大城气势磅礴地铺展在脚下。

“这就是双湖市吗?竟然有如此庞大的规模!原以为九百年前的汴京,是人间最大的大城,谁能想到,区区一个江南城市,规模和气势,竟比当年的汴京更胜十倍!时间啊,太伟大了!它能创造一切人间奇迹!”

“时间啊,也太可怕了,它能淘尽人间一切!我西门庆九百年前的一切,都在哪里?我的金莲,我的瓶儿,我的春梅,你们都在哪里?还有月娘,玉楼,娇儿,你们又在何方?你们知道吗,我西门庆,又回到人间来寻找你们了!快点露面吧,不要让你们的夫君我找得太久!”

西门庆正在自言自语,忽听到身后一声浅笑:“哪里来的半大小子,竟敢闯上我的姑苏台!真是胆大妄为!”

第三章姑苏台上遇西施

西门庆猛回头,只见一个绝色佳人,就站在自己身后,他定神细瞧,这个古装佳人,竟有几分神似潘金莲。

“金莲……金莲!是你吗?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变样了?叫为夫的好找啊!”

西门庆飞奔向前,就想来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是美人轻灵地一闪身,让他抱了个空。

“你找死啊!竟敢对本宫如此无理!”

“本宫?金莲,难道你……难道你当了谁的皇后、贵妃,居然自称起本宫来了?”

“谁是你的金莲?卤莽的小子!这里是吴王特意为本宫修筑的姑苏台!”

“姑苏台?吴王?你不是潘金莲?你怎么会不是潘金莲呢?我感觉得到,你就是我的金莲!”

“你这个痴情的人啊,你找你的潘金莲,怎么找到了我这里?要知道,这里是吴王为我建的姑苏台,这姑苏台住的当然是吴王的宠姬——西施,这里怎么可能有你的潘金莲呢?”美人似笑非笑地说。

“可是,你怎么跟金莲长得那么象呢?你不要哄我,我西门庆可不是这么好哄的。”

“信不信由你,”自称西施的美人,双眉微蹙,用手捧着心口轻轻一叹:“你看到了吗,两千五百年来,这姑苏台的春色年年依旧。那边是西施井,是我每天对井理妆的地方;再过去就是响屐廊,那是我穿着木屐,为吴王献舞的地方。

她若有所思,若有所盼:“可是吴王的灵魂从来没回来过!可恨的勾践打败了吴国,却忘了我这个有功之人,连看都不来看我一眼。最可恨的是范蠡范大夫,把我从浣江边请出来的时候,曾信誓旦旦地答应过我,事成之后,带我一起翩然离去,泛舟五湖,可是却至今不见人影。他们都不象你这么有情有义,过了一千年,还没忘记你的潘金莲。”

西门庆被她说得云里雾里的,信也不是,不信又不甘。

西施见他痴痴的摸样,就说:“看在你有情有义的份上,我送你一面镜子,它是用打造鱼肠剑余下的精铜打磨而成,日后如果你想见我,可以对着镜子叫一声我的名字,我就会立即出现在你的身旁。”

西门庆接过镜子,也不说声谢谢,却好奇地问:“鱼肠剑?你知道鱼肠剑在哪里吗?”

“真是个不可救药的男人,人家好意送你‘日月情镜’,你却一点都不当回事,至于鱼肠剑么,知道也不告诉你。”美人似有不悦。

“都说英雄爱宝剑,鱼肠剑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宝剑。我在九百年前的宋代就听说了此剑的威名,却怎么也找不到。没想到今天机缘凑巧,就请你这个历史上的大美人,把历史上著名宝剑的踪迹告诉我吧!”西门庆诚恳地说。

西施似笑非笑地说:“既然知道鱼肠剑的威名,岂能轻易得到?以你现在的功力,想要得到此剑,无疑痴人说梦。有时间还是多看看我送你的镜子吧。”

话音未落,美人已不见了影踪,所有的楼台亭阁也统统消失,眼前依然是灵露山顶的山石树木。只有西施送的镜子还在手中,西门庆很无语,也很无奈地走下山去。

回到家,西门庆一夜无眠,反复把玩着自称西施的美人,送他的日月情镜,反复回想着灵露山顶的奇遇。

那雄伟壮丽的姑苏台,那个与金莲七分神似的西施,曾经是那么逼真的存在,却又在转瞬间化为乌有,真的是亦真亦幻,似梦非梦。

你说它是真,它却仅仅是灵光一现,在转瞬间就失去了踪迹;你说它是幻,手中的铜镜却是个真实的存在,那是西施因为赞赏他的多情,而送他的极其稀罕的礼物。

西门庆转念一想,不管它是真是幻,人世间的很多事情,本就如梦似幻,亦真亦假,你以为真,它就是真,你以为它是假,它也就真不起来。所谓的“假作真来真亦假,无为有处有亦无”。

第二天一早,西门庆骑着他的摩托,又出发了。

来到灵露山脚下,根据昨天的记忆,循着那一条幽静的山道,追寻着泉水潺潺流动的脚步,他又来到了那条幽深的山道。

西门庆从身边摸出铜镜,对着它大声呼唤:“西施……西施仙姑!你快出来!”

可是西施没有出现,姑苏台也没有出现,只有林间的清风嬉戏着,轻轻掀动西门庆的衣衫;只有脚下石间的小溪,奏出了一串明丽的琶音。

山鸟在稠密的深树间瞅啾,野花在晨露中苏醒,灵露山如削的巨石,寂寞地挺立千年。

西门庆孤零零地站在这山花野鸟之间,想着他千百年来的心事,等待着两千五百年前,那个美丽仙灵的神光一现。

他想:她一定会来的,否则她不会送我这面铜镜,如果她不来,这面铜镜也不会叫做日月情镜,如果她不来,她也不用在临别时,给我重逢的承诺。

何况,她是那么的美丽,她的美丽中,有着令人心碎的寂寞,她在等待吴王,吴王不可能出现,因为她给他设了一个局;她在等待勾践,勾践也不会出现,因为勾践只爱江山,不爱美人;她在等待范蠡,范蠡竟然也没有出现,他做生意去了。

是啊,有情人就一定能终成眷属吗?何况范蠡的诺言,可能本就是一个空洞的谎言。

两千五百年的等待啊!这寂寞千年的岁月,叫一个美丽的女孩如何承受!红颜易老,岁月无情,可是西施的美,却永远不会凋零!她的美犹如朝露,灿若朝霞,她的美定格在两千五百年的悠悠岁月中,定格在两千五百的历史长卷里。

“我西门庆何其有幸,见到了她清丽婉转的千古之美,我西门庆一定是个有缘人!

我从她的美丽中,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容颜,我的潘金莲!为什么跟她会有七分神似?要论生前的身份,死后的地位,我的金莲都不能与位列‘四大美人’的西施相比,可是金莲在我西门庆心目中的地位,却是无人能及,无与争锋!”

西门庆正想得入神,忽然觉得有一只纤手轻轻搭在自己的肩上,他回头一看,正是西施那寂寞千古的美丽容颜,只见两行清泪,正顺着她的脸颊缓缓滑落。

他温柔地握住她搭在自己肩上的纤手,轻声说:“别难过了,我理解你独立千秋的寂寞情怀。都是我们这些男人不好,都是我们这些男人太不懂得怜香惜玉,谁让你偏偏认识了那些帝王将相!他们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大男人。大男人重视的是大事业,大男人重视的是江山社稷,女人只是他们华贵龙袍上精致的点缀,利用完了就可以随手抛弃。”

“我西门庆虽不是帝王将相,却也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我要做大事业,但我更爱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不管你是西施,还是金莲,我都会爱你,呵护你,给你温暖,给你一个大男人的情怀。”

西施的寂寞花容,终于露出了浅浅一笑:“西门庆,你真是个情种,怪不得有那么多女人爱你,为你魂牵梦萦!

“现在好了,你终于离开阎王老儿那阴森的阎罗殿,回到了人间,好好地去爱你那些女人们吧!今生今世的她们,正闪耀着青春的芳华,正等待着你关注的目光,温暖的情怀,至于我,已寂寞得太久太久……

“今天我来赴约,是为了实践我的诺言,告诉我,你对我有什么要求?我会努力去帮助你。”西施许诺。

“我……我没有什么要求你,我只是想见到你。昨晚,我一夜无眠,满眼都是你的影子,你勾走了我的魂魄,我恨不得半夜就来到你的身边。”西门庆动情地说:

“走吧,随我回家,我不能让你继续生活在这寂寞的千年古台,我会把我能给出的所有爱情,都给你。我要用我热血男儿的情怀,去温暖你寂寞凄凉的芳心。”

“不不不!”西施迅速抽出被西门庆握住的双手,惊慌地向后退去:“我只是活在历史中的人物,再也不可能回到人世间!家,对我来说,是一个多么陌生的字眼,两千五百年前,当我离开苎萝村的时候,我已经失去了家;家,对我来说,是一个太奢侈的字眼!我只能在这姑苏台上独立千秋,饮尽我孤独之杯中的玉露琼浆。”

她的身影越来越远,渐渐消失在空灵的晨雾间。

西门庆狠狠地砸着自己的脑袋,呼唤着:“回来!你快回来!是我的要求吓着你了吗?是我想带你回家,让你惊吓了吗?我答应你,再也不提这种可笑的要求!可是你快回来,我已经不能没有你,西施!哪怕让我再看你一眼,我也会心满意足。我就立即回去,努力练功,我一定好好地到学校去读书,学这个世界应该学的一切知识。”

西门庆干脆躺倒在山石上,大哭起来:“西施,只要你再让我看你一眼,我答应你,我马上就回去!如果你不再出现,我就不走了,我就在这山上等你!你一天不出现,我就等你一天,你十天不出现,我就等你十天……”

遥遥的空中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西门庆,你真象个孩子,居然敢跟我耍赖。好吧,就让你再看一眼,就立即给我回去!”

在树梢的顶端露出姑苏台的一角,西施的衣袂在栏杆边飘举,她的明眸芳容,如惊鸿一瞥。

西门庆飞身从石上跃起,想看得更清楚一点。可是眼前,除了蓝天白云,林木萧萧,哪里还有西施的踪影?<div>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