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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谁利用谁,还不一定呢(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说实话,为什么非要这样的阴谋论呢?

其实,吴祥一开始也是觉得,就美国的这个大事件,他应该是总导演,虽然内心有些纠结,可也有一定的成就感,好吧,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劣根性所在,吴祥也是个普通的人。

但当他把这个事件研究了一下之后,也就是在失控之后,他得总结一下为什么失控吧,便去找了一些个资料,吴祥发现自己还是图样了!

首先,吴祥在重生之前他就知道有这个弗格森小镇事件,这个没错,可这个事情,难道就跟共和党没有什么关系吗?

弗格森这个地方,我们中国人大多会觉得,这恐怕是跟曼联的那位传奇主教练同名,有意思。但实际上,这个小镇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小镇,这也是吴祥觉得这件事不简单的重要原因。

弗格森小镇,位于密苏里州,密苏里州如果去百科一下,那就得到很多的信息,比如只是一个美国中部的州,这个州的面积不是很大,经济也不是很好,人均收入是低于美国的,但这一切其实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密苏里的历史,这个地方可是有来头的!

密苏里州的历史可是不短的,是美国的第24个州,只不过要知道,在以前美国是有奴隶制的,这个奴隶制自然就是指的黑奴了,这是美国从建国开始就带着的一个病根,而密苏里确实这个病根上的一个病灶。

1820年的时候,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一个《密苏里折衷案》,听这个法案的名字也能明白了吧,就是一个让步性的法案,而这个法案,说的就是奴隶制的事儿,法案规定,密苏里州以北,那就是自由州,那里没有黑人奴隶,而密苏里以南,包裹密苏里,就是蓄奴州!

这是当年的一个分界线,而后来到了1854年,美国的废奴声浪开始高涨,那部《汤姆叔叔的小屋》,开始成为了仅次于《圣经》的畅销书,这样,废奴就必须得提上了日程。

在当时,有一个叫史蒂芬道格拉斯的家伙,他是一个美国知名的政治家,在当时他风头正劲,这么说,当年林肯两次败于此公之手,而道格拉斯还有一个外号,叫小巨人。

就是说他虽然个子比较的矮,但是在国会的影响力非常的巨大。

这样的一个人物,他推行了一个法案,叫《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这个法案,其实就是在推翻以前的那个《密苏里折衷案》,简单来说,就是允许密苏里以南,新的州,可以成为自由州了。

当时是1854年,也就是正好废奴运动最为红火的时候,到了后来红火到不行了,爆掉了,那就成了南北战争,对不对?

那么,现在这个时间,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法案,这可咋整?

抢地盘,抢人!

因为法案规定,新的州,就是从法国手里买过来的那一大片地方,如果是自由人多,那就是自由州,如果是奴隶主多,那就是蓄奴州,所以,两边就开始疯狂的抢地盘,还往新的州里殖民。

这就出现了美国历史上特别著名的一个事件,叫‘流血的堪萨斯’!

当时啊,那两边打的,那叫一个狠,那叫一个频繁,基本上就是天天都枪战,真的,就跟西部的电影里一样,天天打,每一刻停歇。这其中还涌现了不少的知名人物,特别著名的那个废奴战士,约翰布朗,这位老兄后来领导了不少的地下‘铁路运动’,运了不少的黑奴去北方,而且还在弗吉尼亚的一个港口玩暴动,但很可惜,被占压了,这老兄还上了绞刑架。

可这就能看的出来当时的情况,斗的真叫一个不亦乐乎,而且就因为这个事件,斯蒂芬道格拉斯声望大跌,最后林肯才有机会胜出的……

等会儿,这跟密苏里有多大的关系吗?那不是堪萨斯吗?堪萨斯好像也是个州吧?

堪萨斯是个州,这没错,但是堪萨斯也是个城市,这个城市还是横跨了两个州,一边在堪萨斯,一边在密苏里,说白了,现有的成,后有的州,而这个密苏里,其实就是当年废奴运动的一个主战场呀!

离的近啊,那当年的黑奴都是从这个州过去的,这太有历史意义了吧?这地方的黑人,那祖上恐怕全是血泪史吧?那一旦有什么事情,还不是点火就着了?

所以,就说在吴祥重生之前,这个弗格森小镇,这个事件,真的是偶然发生的吗?

别忘了,这个密苏里州可是在共和党的控制之下,他们占据了很高的一个席位,这不是一个‘摇摆州’。

所以,进一步推论下去,这个事件,是吴祥主导的吗?

也许,吴祥只是被利用了一下而已!

当然了,以上这全是推导出来的,这一切没有任何的证据,没有任何的线索,有的只是巧合,但吴祥依旧是背后发凉,因为他感觉自己似乎也不是那么的安全。

是呀,这跟政治事件绞在了一起,确实是让人闹心的,因为这个事情他吴祥算是个知情人呀,只好……装糊涂吧。

但话说回来,能不跟政治扯上关系吗?

就以吴祥的身家,就以他资本的规模,那绝对不可能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要是有一定资本的,不去管政治,洁身自好,那只能存在于童话故事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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