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尼,来自爱尔兰的移民,职业猎人。
自称是西部最厉害的快枪手之一。
他是个粗鲁蛮横的野蛮人,平日里并仗着人多势众已经在镇里横行霸道,甚至还将小镇里唯一的酒吧给霸占了。
同时这位也是夜晚袭击警局的重要嫌疑对象。
戈登警长曾出面警告这群在闪银镇横行的外来者,可惜收效甚微。
这群猎人粗野惯了,也人多势众,加上小镇里警力不足,戈登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今天很不巧,被肖恩当面“放鸽子”到烦躁的哈奇,并没有打算忍让这群猎人,反而趁着今天人多拔出了枪。
“小子,你竟然敢用枪指我?”
强尼看着枪口并没有害怕,反而开口大声质问,脸上表情轻蔑。
他身后的三个猎人纷纷举起枪,将黑洞洞的枪口都对准了哈奇。
现场的气氛顿时剑拔弩张。
围观群众都觉得大事不妙,逃的逃,撤的车,区区十几秒时间,偌大的街道上已经空无一人。
“先生,你触犯了闪银镇法律,在镇上任何人不能骑快马,这样会影响治安和行人安全,我带表美国法律,要求你下马!”
哈奇那双碧蓝色的双眸紧盯着对方,声音有些微微颤抖,就连枪口都在微微颤抖。
但他此刻散发的气势却很不错,努力保持的不卑不亢。
“混蛋,难道你不认识我强尼?”
男子的声音更加凶横。
尚未等哈奇说话,在他旁边的一个中年猎人大声介绍起来:“年轻人,你敢用枪指闪银镇最强的快枪手,这是打算吃枪子吗!”
哈奇没有说话。
戈登左手拄着拐杖向前看两步:“强尼,我早就警告过你,管好你的人,不要在镇子里横冲直撞,这会让整个镇子都变得不安全。”
他的右手已经放在了枪套上。
“老头子……别废话!”
“年轻人,你要么开枪,要么丢下枪向我求饶。”
强尼有些恼了。
闪银镇从来没有人敢用枪指他。
即使警长戈登也不行。
他的那双小眼睛瞬间瞪圆,右手不禁摸向了腰间枪套嘴角微翘,冷声道:“我可不是没有杀过人的雏儿,小子,跪下来舔干净我的靴子,也许我会原谅你的无礼。”
说完,强尼将右脚那只沾染满泥垢马粪的皮靴伸了出来,眼睛直勾勾的望向哈奇就,右手蓄势待发。
就算这小子是警员,他也不介意送给一颗子弹给他尝尝。
对于敢用枪指着自己的人,他可不会手软。
再说了,这鸟地方就这么几个老弱病残警员,对于他来说根本造不成危险。
“你休想……立刻给我下马,有本事来场决斗。”
哈奇声音不再颤抖,只是枪口在微微颤抖,他干脆放下枪。
这群才来闪银镇没多久的猎人们仗着人多势众,不遵守小镇里的规矩,到哪里都是横冲直撞。
要不是戈登警长让他不要轻举妄动,他早就要想这些家伙全部抓捕归案。
虽然自己有些冲动,现在他绝对不可以后退。
“糟糕,哈奇危险了。”
“完了,强尼可是个厉害的快枪手,能在五十英尺内射瞎野牛的眼睛。”
“看样子镇上又要多一口棺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