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平安的车窗是开着的,放下手机,抬头一看,是个穿着比较清凉的女孩,化妆有点儿浓,旁边还有个姑娘,两人一起,过来搭讪的。
这种夜色下,灯光昏暗,所以只要稍微化点妆,就能让人看起来非常的nice了。如果是浓妆的话,基本上可以将粉下面的脸皮都盖住了。
“不要奶茶!谢谢!”侯平安瞟了一眼之后,又低头看自己的手机。
他早就过了需要在路边上找吃的阶段了。前世就没有这个习惯,何况现在自己的这个身价,真没有必要啊。
“帅哥,要不加个微信?以后常联系啊!”外面那女的好像不肯放弃。
并不是侯平安帅的惨绝人寰,而是因为这两帕拉梅拉了。
“美女,别纠缠,我都开着保时捷了,还在乎街上的搭讪?去别处看看吧,菜市场也不敢这么做生意的。”
侯平安说了这句话之后,直接将车窗升起来了,懒得和这样的女人纠缠。弄不好还一身骚,太麻烦了。
“去特么的,不就是开个破保时捷吗?老娘还叼过库里南的呢,保时捷算个屁啊!”这女人终于忍不住了,骂起来,走几步,还狠狠的踢了一脚车的后轮胎。
走到一旁,“啪”的一声,点燃了一根烟。
侯平安从后视镜看到了这个女人踢自己的轮胎,但是懒得管她。
“怎么?撩不到啊!”旁边的另一个姑娘就对刚才那个说道。
“以为有点钱了不起啊!”
“不是了不起,而是人家不在乎搭讪的。呵呵,其实男人都是一样,没钱人遇到什么吃什么,有钱人挑着美味嫌不干净。”
“你说谁不干净?”
“又没说你,你急什么,我是说男人,你耳朵有毛病啊!”
那女人就不说话了,狠狠的抽了一口烟,转身就走了。
另一个女的也不跟着去,而是玩味的看了看侯平安的车,这辆车很熟悉啊。于是拿出了手机打电话。
那边接通了,传来了一个人的声音。
“怎么啦?有事啊!”
“没有,给你发个车牌,你看认识不认识。”说着这女人就挂了电话,拍了照片,发给了刚才打电话的那个。
过了大概几分钟的时间,那边回了电话。
“你现在在哪里啊?”
“步行街入口这边,这辆车就停在这里的,要不要过来看看?男人还在里面呢,嘿嘿,对我们来说,就是大叔级别的。”
那边停了一下,笑了笑:“我还是不过去了,就这样吧,再见!”挂断了电话。
这女人一愣,还以为会将电话那头的女生邀过来,结果却没有。有点儿出乎意料之外啊,不过不来就不来吧,也没什么。
也点了一根烟之后,朝着步行街里面走去了。
人就在步行街的闪烁着霓虹灯却又显得很空旷的街道上走着,被灯光拉长了影子,然后交织在所有灯光照射出来的阴影中。
那边一个坐在房间里看书的女人,将手机放下来,硬是愣了半晌,还没有回过情绪。那辆保时捷好久没有见到过了。
那个人好像也好久没有见到过了。
第一次见面还是在酒吧里呢。
但是印象最深的一次却不是在酒吧,也不是在酒店,而是在大街上。那一次自己从酒吧出来,和他站在大街上,看万家灯火。
那天晚上,他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一只手夹着烟,指着城市里的灯火,很装逼的对着自己说着话:“每个人都想在这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普通人的油盐柴米,有钱人的灯红酒绿,有梦想人的似锦前途,还有你这样的小资情怀。”
这才是最深刻的一个晚上。
那天自己拧着高跟鞋,赤着脚,情不自禁的挑着探戈在街道上游弋,在路人看来自己就是个神经病,但是在自己看来,确实一种解放。
侯平安的电话早就打不通了。他好像换了号码。
但是从那天晚上开始,她就很少去酒吧了。
长期混迹在酒吧里的女人,不去酒吧钓凯子了,会干什么?她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那就是写歌。
然后在小视频呢网站上传自己唱自己的歌的视频。
她原本就是音乐天才,只不过……她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茫了。尽管写的歌在别人看起来不怎么样,甚至被人批为垃圾。但是她一直在坚持着。
想到了前尘往事,洛亮茹忍不住一笑。
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一句句歌词:夜里的灯火,你手指头的烟;高跟鞋的放纵,我醉酒的探戈往前;我敬你脸上的放荡,你搂住我心头的迷茫;带上面具吧,蝙蝠侠附体,我要消灭你,你是小丑的身体谁在心里;戴上面具吧,蝙蝠侠附体,我只能存在于夜里。
你是小丑的身体谁在心里,我只能存在于夜里,飞奔在夜里……
一边写,一边反复的哼唱着,手指头轻轻的敲着桌面。
笃笃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