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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我是夸父,你是我追逐一生的太阳(2)(2 / 2)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然后摸出耳机,听着歌继续走。MP3里全是已经过时的中文歌,来美国六年,我依然不能戒掉两样东西,一样是家乡的胃,一样是中文的歌词。

我还是同往常一样带着两杯拿铁去找我的导师。虽然不能继续读博,但我的课余时间依然在实验室给导师打工赚取生活费。他最近在研究密码通信,也顺便丢了几本书给我。

他问我:“你学过数论吗?”

我点点头,背出了高斯那句名言——数学是学科的皇后,数论是数学的皇后。

他笑了笑,说:“数论是一项伟大的学科。”

下午没课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图书馆,找了一些数论的资料,重点研究了一下导师所说的密码通信。

密码学起源早在几千年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更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我被这段历史所吸引,决定找一点这方面的记载。

我的电脑开着,不小心点开历史记录,“江河湖海”的博客就弹了出来。

自从上一次他问我“为什么要改名字”之后,我们便没有再有联系。我点开来,发现他更新了两条日志,依然是我看不懂的乱码。他还给我留言,说:“波士顿地震,祝平安无事。”

我有些感动,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外冷心热的人,很细心,也很善良。

这时候距离他留言的时间已经过了好几天,可我还是回复了他:“平安无事,谢谢关心。”

这次他回复得依然很快:“不客气。我决定改博客的名字了。”

下一条消息紧接着弹了出来:“恭喜你,可以买一条新裙子了。”

我愣了愣,顿时又是一阵愧疚感,我其实都只是随口开的玩笑,没有想到他会当真。

“不不不,不用,这个名字挺好的,为什么要改啊?”

他没有回答我,我五分钟以后再刷新页面,发现他的博客名已经换成了此情可待,就连背景图片也一起换了。原本波涛汹涌的海换成了平静的海面,阳光照射下来,一片波光粼粼。

我很惋惜:“好端端的,改了怪可惜的。”

他善意地提醒我:“你的裙子。”

我这才想起来,赶忙点开收藏夹,发现那条我心心念念大半年的裙子已经下架了。我呆呆地看着灰色标记的“SOLDOUT”,恍惚才意识到春夏秋冬已经又转了一转了。

其实感情也是一样的,有多少人是在犹豫不决和踟蹰不前间,就失去了它呢。

我有点多愁善感地回到对方的博客,沮丧地告诉他我失去了那条裙子。

他或许是想安慰我,于是说:“或许那条裙子并不适合你。”

“可是我喜欢了它很长时间!”

“那又如何?”

看到这傲慢的四个字,我不禁又想掀桌子了。我想对面一定是一位男士,他不懂对女生来说,失去一条心爱的裙子是多大的痛。

我不满地关掉网页,决定不再理会这个神经病。

密码学是一门很有意思的学科,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玩的游戏。那时候我因为不愿意和周围的小孩子玩,通常都是自己和自己玩。画一些只有自己才能看懂的画,自己创造文字,自己同自己讲话。

顾辛烈把菜端上饭桌的时候,我还在一旁看着,头发胡乱地扎起来,刘海也不顾形象地别过额头。

他弹了弹我的脑门:“在写什么呢?明文?密文?密钥?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便讲给他听:“呆子,来,姐姐给你解释。这是密码学,明文密文你知道吗?简单来说,明文就是表面上看到的信息,密文就是经过破密之后,真正想要呈现的信息。而密钥,就是将明文转换成密文的算法。”

“那,”顾辛烈一脸迷茫地指了指我草稿纸上的一连串字母,“这个是明文吧?怎么就转换成这一串……嗯,密文了呢?”

我冲他勾了勾手指。

他伸过头来。我冲他脑门响亮地一撞。

他立刻眼泪汪汪地看我,我得意地笑,开心过后便继续跟他解释:“这个是最简单的凯撒密码。凯撒密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密码之一。它采取的是最简单的移位,比如,‘YOU’,如果规定移动三位,就成了‘BRX’。”

“那你说的密钥呢?”

“可以用来加密的密码种类太多了,还是拿凯撒密码举例吧,改进过后的凯撒密码叫维尼吉亚密码,这是一种需要密钥的密码。”我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写,“因为有了密钥,所以通常写出来的明文就会杂乱无章,像是一连串的乱码……”

我的声音戛然而止。

顾辛烈疑惑地看向我,一时间,无数混乱的字母在我脑海中飞过。

我一把抓住一旁的鼠标,唤醒休眠状态的笔记本,点开网页,找到那个我一篇日志都看不懂的博客。

我飞快地将上面的字母在纸上抄下来,然后用书翻开到维尼吉亚的凯撒密码表,口中念念有词,眼睛和手飞快地查阅和记录下来。

没过多久,我就破解出了这一行字。

他最新的一条博客,CHOXZLTMFOVARGWRVMGHKHMHLVA,如果采取他的博客名字的简写,JHHH(江河湖海)作为对称密钥的话——

密钥:JHHHJHHHJHHHJHHHJHHHJHHHJHH

明文:CHOXZLTMFOVARGWRVMGHKHMHLVA

密文:LOVEISATOUCHANDYETNOTATOUCH

——loveisatouchandyetnotatouch。(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我看着纸上的这一行字,久久说不出话来。

我曾经听过这句话。

那是十几岁的时候,我读了塞林格先生最著名的《麦田守望者》,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Rememberwhatshouldberemembered,andforgetwhatshouldbeforgotten。Afterwhatischangeable,andacceptwhatismutable。(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我兴致勃勃地将这本书推荐给了江海,谁知他只是微微一笑,告诉我他已经看过这本书,并且塞林格先生还写过一本《破碎故事之心》。

他一边回忆,一边背出了这段话:“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姜河?”身后传来顾辛烈担心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忆。

一个毫无根据,却又无比笃定的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

我垂下双眸,力气耗尽般松开鼠标,喃喃出声道:“这是江海的博客。”

江河湖海,我早该想到,他迷恋的,从来都是最古老而经典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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