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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我不愿让你一个人(2)(1 / 2)

 初中部的女生发了疯一样尖叫,叫声此起彼伏:“顾辛烈,我爱你——”

高中部的人看不下去了,吹起倒喝彩的哨声,两队人马立刻掐起来,场面一时混乱起来,好好的一场晚会变成了闹剧。我暗自吐吐舌头,为了避免被误伤,我赶忙搬着我的凳子往外撤,从后门离开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往舞台中央看了一眼,顾辛烈抱着他的吉他静静地坐在那里,好像是在找谁。

晚会最后极其狼狈地收了场,最开始闹事的女生在操场被罚站一整个上午,据说本来学生处主任也想找顾辛烈的麻烦,说他总弄些歪门邪道,但他反而被校长骂了个狗血淋头。

坐我前方的同学摇头晃脑地感叹:都说红颜祸水,原来这红颜和性别没关系,长得好看就行。

想到这里,我“扑哧”一声笑起来,我说:“顾辛烈,你看看你,从小就爱惹是生非,招蜂引蝶。”

顾辛烈既无辜又幽怨地看了我一眼:“我那时候还不是就为了博卿一笑。可你呢,听到一半人就跑了。”

这么一说,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我晃着他的胳膊央求他:“你再给我弹一次吧。”

“哼。”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看我。

“弹一次嘛。”我撒娇道。

这话一说出口,我忽然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这是我第一次对男生撒娇,我对我爸都没这么黏糊过。

不过没想到顾辛烈对此好像挺受用的,他一副有点不耐烦地样子,却已经站起身,回到他屋子里将吉他拿出来。

“要听什么?”他问我。

“上一次你唱的什么?《知足》?就这个吧。”

顾辛烈想了想,清了清嗓子,拨动琴弦,开口唱起来:“你说呢,明知你不在还是会问,空气却不能代替你出声……”

这不是《知足》,可是他看着我的眼睛,我忽然懂了他的意思。

“我不愿让你一个人,一个人在人海浮沉;我不愿你独自走过,风雨的时分;我不愿让你一个人,承受这世界的残忍;我不愿眼泪陪你到永恒……”

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好像这些年的时光都凝结在了这一眼中。

他在楼下举着扩音喇叭大声喊我的名字。

他每天清晨偷偷塞到我抽屉里的温热的牛奶,他举着篮球在操场上问我要不要学。

他站在高中部的楼下装和我偶遇,他从我身后伸手取下公告栏的海报。

他骑着自行车带我冲过一个长长的下坡路,他在第一年圣诞节给我发来自己制作的贺卡。

他说:“我不愿让你一个人,承受这世界的残忍。”

那一刻,我被感动得心脏都开始疼。

我走上前,抱着他哭了起来。

这下轮到顾辛烈手忙脚乱了,他连忙把吉他一扔:“你别这样,我的礼物还没送呢……”

我声音闷闷的:“我不要了……”

顾辛烈哭笑不得:“真的?”

“真的,”我说,“感动太多,不要一次用光,我们慢慢来。等我们哪天吵架了,你再给我吧。”

“我们不会吵架的。”

“会。”

“不会。”

“会!”

“不会!”

“你看,这不就吵起来了吗!”

顾辛烈被我气得笑了,揉了揉我的头发,吻上我的额头。

“顾辛烈,”我坐在地毯上,脚心相抵地坐着同他说话,“今年的新年,我们再去一趟纽约吧,去时代广场跨年。”

他动了动眉毛,抬起头看我。

“不觉得很浪漫吗?”我笑着看他的眼睛,“时代广场又叫什么来着,世界的十字路口?万千人一起狂欢,也许真的会有一种站在世界中心的感觉。而且明年元旦,我们都已经回国了,没有机会了。在美国的最后一个新年夜,总觉得这样过会比较浪漫。”

“好啊。”他笑着回答。

“不知道还有没有‘世纪之吻’的雕塑啊。(注: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在美国的时代广场上,美国举国欢庆,时代广场上一名美国水兵情不自禁抱住身边一名素不相识的女护士,热烈地亲吻。这一幕被记录下来,成为二战时期最经典的照片之一,被称为“世纪之吻”,后来被做成雕像纪念。)”

顾辛烈惊讶地看着我:“你没看过?你在加州的时候没去过圣地亚哥?‘世纪之吻’的雕塑是那里的地标。”

“真的吗?”我瞪大了眼睛,“我没去过圣地亚哥,那是南加州,我在北加州宅了四年,后悔死了。”

“能有多远,开车六七个小时就过去了。你在加州待那么久,难道连洛杉矶都没去过?”

我认怂地揉了揉鼻子,想起一件事:“以前我们还约好一起去洛杉矶看NBA呢。”

顾辛烈挑挑眉毛:“你还记得?”

“其实以前都不太记得了,”我老老实实地承认,“但最近我总是在回忆我们以前认识的事,然后就会发现很多我一直忽略的细节和说过的话,然后就会慢慢想起来很多事。”

顾辛烈拍了拍我的头:“今年冬天一起去看吧。”

“要做的事好多啊。”我喃喃道。

“这不是还有一年时间吗,而且又不是不让回来了,美国旅游签证能有一个月呢。”

“不知道明年是什么样子啊。”我有些期待。

“一定会比现在还要好的。”

顾辛烈牵起我的手,我们十指相扣,直达心脏。

晚上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肚子痛,我生理期以前一般只是全身乏力,贪睡,但痛起来却还是第一次。或许是因为最近常游泳,有些受凉。

美国人不喝热水,家里连台饮水机都没有,我只好用平底锅烧了一点热水,然后又想起厨房里没有红糖,翻箱倒柜半天,发现大枣和枸杞也没有。我垂头丧气地用冰糖冲了一杯糖水,蹲在客厅里一口一口地喝。

或许是听到了我的动静,顾辛烈从他的房间走出来,穿着拖鞋和睡衣,看到我蹲在地上,吓了一跳:“姜河,你怎么了?”

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这么大年纪的人了,美国大环境又十分开放,但我从来没有同男生讨论过这样的事情。

“没事,”我忍住疼,将手从肚子上移开,“喝水呢。”

顾辛烈瞟了我一眼,走到我面前,轻轻弹了弹我的额头:“你去房间里躺着。”

过了一会儿,顾辛烈敲开我的房门进来,他手里端了一大盆水,切了生姜片放在里面。他把水放在我的床边,为了确认,他又摸出手机看了几眼:“嗯,好了,来,泡脚。”

然后他又低下头倒腾手机,“咚咚咚”地跑出去,又“咚咚咚”地跑回来,手里拿着棉花递给我:“这个你塞耳朵里,好像挺有用的。”

我这才明白他在干吗,忍不住想笑,老老实实接过他的棉花,发现是湿的,问他:“怎么是湿的?”

“噢,泡了酒精。”

“你哪里来的酒精?”我疑惑地问。

顾辛烈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你不会是把厨房里的料酒拿来泡了吧?”我将棉花凑到鼻子边闻了闻,很大一股酒的味道。

“不是,”顾辛烈咳嗽了一声,不情不愿地回答,“储物柜里不是还有一瓶格兰菲迪嘛。”

我顿时无语了,感觉天雷阵阵。我默默地看了看手中用格兰菲迪泡过的棉花,顿时觉得肚子一点都不疼了。

我心疼得好半天才缓过来:“你不喝的话,给我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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