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我小说>历史军事>帝台娇> 分封制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分封制(1 / 2)

 概念解读

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和东征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藩屏。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国内拥有统治权,但对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战国时,各国仍多分封侯君,但侯君已多不掌握封地的政权和军权,而且封地褊小,多不世袭。秦始皇统一全国,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又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汉语对古代中国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称为“诸侯”(“诸侯国”、“封国”或“王国”),统治诸侯(王国)的君主被称为“诸侯王”、“君王”或“国君”,也使用“国王”的称谓;

受封的诸侯必须为周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出兵勤王、缴纳贡赋、朝觐述职等义务。

汉语对中世纪的欧洲,被教廷所封之地称为“王国”,君主被称为“国王”。

中国历史上的分封制

传说中圣王的後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後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後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著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分封制”开始破坏。秦始皇统一中国後,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没有了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