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梦的解析与应用3
直示法如何解梦
解梦属于术数类。
术数占卜,大到能够用来推测自然界的种种灾异,小则可以用来预测个人的命运。
从上古时期开始,人们就开始了对梦境的研究,并逐渐以之作为预测吉凶的依据和兆示。
人的梦都是象征性的,有的含蓄,有的直露。
梦象千奇百怪,因此人们解梦的方式也就多种多样了。
比较常用的一种解梦方法是直示法,即直接把梦象解释为它所预兆的人和事的方法,也就是说梦中梦到了什么,就认为未来会出现相同的人,发生相同的事情,即用梦象直接代表梦的意义的方法。
直示法解梦出现的比较早,因为在人类社会早期,人们大多会把梦境中的经历当做真实的情景,所以人们会以对待事实的态度来对待梦境。
在西汉贾谊所著的《新书》中就有记载,古代匈奴人“梦中许人,觉而不背其信”,也就是说他们完全相信梦中所发生的一切。
而明人陈士元在在自己的著作中,把直梦称作“直叶”,“叶”是“合”的意思,就是事与梦合,比如“何谓直叶?
梦君则见君,梦甲则见甲,梦鹿则得鹿,梦粟则得粟,梦刺客则得刺客,梦受秋驾则受秋驾。
此直叶之梦,其类可推也。”
就段话出自他的《梦占逸旨·感变篇》。
这是因为在有些梦中,原形材料进入梦境后一般不会变形,或基本上没有变形。
因此,梦中出现什么人物,也就指现实中那个人物;梦中出现什么对象,也就指现实中那个对象。
梦象对于原形,可以说是一种象形。
当然,象形可以重现全形,也可以选择其中的一部分,但所指的对象则是明确的,所表示的意义也是清楚的。
比方说,梦中人物的活动和话语,即直接表示那个人物的思想和意图,梦中对象的特点,亦直接表示客观对象的特点。
因此梦和梦意是一种同一关系。
比如,据说周武王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醒之后非常高兴。
他的父亲文王问他:“汝何梦矣?”
他回答:“梦帝与我九龄。”
意思是说,他可以活到九十岁。
周武王梦到神仙告诉他自己会活到九十岁,所以当有人询问时,便直接告知对方,这就是一种直接解解梦境含义的方式。
直示法解梦种最简单的解梦方法,由于在这种方法中,梦境与它预示的人或事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相同或相近,所以一般人都能掌握这种方法,可以也能够来自我解梦。
有时候,如果梦境比较离奇,做梦者经验不足无法自解时,一经解梦者提示他就能很快地领会其中的含义。
但是,“直解”很难对一些抽象、隐晦的梦做出合理的解释,而且“直解”得出的结论一旦与未来的事实相悖,很容易造成“占而不验”的结果,使占梦者失去回旋的余地。
除非占梦人对自己的结论有十足的把握,否则,他们一般都会采用转示的方法。
转示法如何解梦
转示法即梦象经过转换而表示梦意的方法,占梦者不会直接解解梦象的表面含义,而是会把解梦进行一定形式的转换。
在大量运用转示法解释的梦例中,原形材料进入梦境后发生了变形,所以就不能再根据梦象直接了解梦意,而必须考虑原形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形和梦象如何构成的。
只有把梦象还原为原形之后,才能真正弄清梦意。
与直示法相比,转示法十分复杂,它要求对梦者必须有全面的、系统的了解,特别要努力从意识层面深入到潜意识的领域。
具体来说,转示法可以分为象征法、连类法、谐音法等多种。
一、象征法
象征法即把梦象作为一种象征物,先转换成它所象征的东西,再根据所象征的东西来解解梦的意思。
在这一类梦例中解梦形已经没有,只有它的象征物。
象征物现在通常必定能代表其他事物的东西。
象征物必定和原形是不同的,但形象上或性质上则有某种相似的特征,因此才能用象征物表示原形,以提示其意义。
运用象征法解梦的起源也很早,这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来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具体环境下,占梦者不便直接言说梦的含义,所以就采取了这种隐蔽、曲折的解释方法,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通过象征法可以更好地解释一些抽象的、不易言说的梦境。
象征性的梦象、梦兆十分宽泛,例如《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
“晋楚战鄢陵,晋吕镝梦射月,中之,退入于泥。”
占梦者说:“姬姓,日也;异姓,月也,必楚王也。
射而中之,退于泥,亦必死矣。”
及战,镝射共王,中目,王召养由基,与之两矢,使射吕镝,中项,以一矢反命。
此处的日月象征着尊卑内外,和一般的意义有所区别。
日象征姬姓,为尊者和内者;月象征着异姓,为卑者和外者。
占梦者根据当时的现实状况,将梦中“射月,中之”,解释为射中了楚王。
“退入于泥”,又被转释为死亡的象征,因为“入泥”和“入土”同。
占梦者便认为吕镝定会不久于人世。
在我国传统解梦书中,象征性的占梦之辞触目皆是,例如《新集周公解梦书》中,几乎皆为象征性占梦之辞,如梦见著青衣者,得官;梦见著黄衣者,大喜;梦见绿衣者,妻子有娠;梦见白衣者,主大吉等。
这种象征性占梦法不仅限于服饰,梦中出现的动物、植物、器皿、日月星辰、亭台楼阁,乃至人体器官等都可能具有某种象征意义。
二、连类法
连类法即把梦象作为一种关联物,先转换成它所关联的某种东西,再根据所关联的东西来表示梦意。
在这一类梦例中,原形也是不存在的,因为它已经转化为与之相关联的另一个东西,那个东西是它在梦中的替代物。
由于这种占梦法是以人们的生活经验为依据的,因而比较容易为梦者接受和理解。
在中国古代的梦书中,有很多“连类”的梦例,例如:梦见娥者,忧婚也;梦见灶者,忧求妇嫁女;梦得甑者,欲娶妻;梦见弓弹琴者,必得朋友也;梦见鞭策,欲有使也;梦见杯案,宾客到也。
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在解梦过程中常常采用连类法,解梦景颇族的男子历来善于舞刀弄剑,而女子则一般会在家中做家务,所以景颇族人认为妻子在怀孕期间如果梦见枪、长刀之类,必生男孩;如果梦见铁锅、锅架则必生女孩。
三、谐音法
谐音法即把梦象中的人或物作为某个东西的谐音,先转换成所谐音的那个东西,再来表示梦意。
语音可看做一种声音的形象,谐音是利用声音形象的相似性而发生的转换。
《孟子·梁惠王上》中说:“民归之由水之就下。”
这里借“由”通“犹”,表示“如同”的意思,在正常情况下用“犹”字,如《史记·伍子胥传》说:“今吴之有越,犹人之有腹疾也。”
因此,当出现借“由”通“犹”时,我们就称“由”为通假字,“犹”为被通假字。
当某个字做通假字用时,它就具有了通假义。
中国古代谐音的梦例,大多同占梦迷信有联系,但我们从中可以对谐音方法有所了解。
例如,“鱼多”谐“余多”,梦中“鱼多”即表示丰收;“桑”谐“丧”,梦到桑树,占梦者一般都会解释为家中将遭遇丧事。
再如《南史》中记载了一则吉瞻梦见鹿皮的故事:
吉瞻,字梁容,冯翊人。
尝梦得积鹿皮,从而数之,有十一领。
及觉,喜曰:“鹿者,禄也,吾当居十一禄乎·”自其仕进,所莅已九,及天监二年进西阳、武昌二郡太守,心甚恶之,果遇疾,卒子郡。
在这个例子中“鹿”通“禄”,也就是官禄。
转示法其实与文学中的修辞有很多相似之处,时常涵盖了比喻、借喻等方法对梦进行解析。
由于做梦者个人的文化背景、生活环境、性格特征、人生经历等有很多不同,所以梦境也会千差万别,这使很多占梦者会采取转示的方法来解梦,以避免因过于果断的解释而损害了自己的权威性,虽然有时未免牵强,但转示法确实是既能自圆其说,又能为占梦者留有余地的解梦方法。
反示法如何解梦
很多人做梦,都说梦与后来的事实相反,这种梦与现实的背离,正是物极必反的结果。
反示法即从梦境内容的反面来解解梦意的方法,又称为反兆法解梦梦凶为吉,梦吉为凶;梦见别人是自己,梦见自己是别人;梦中大笑则将遭不幸。
大量的梦例说明,反梦与醒觉时的盼望、忧虑等情绪及睡梦中的体验均有密切关系:寒则梦暖,饥则梦饱,病则梦医,穷则梦富。
诸如此类的案例颇多,所以用此法解梦常多能应验。
反示法体现了阴阳解梦法中物极必反的道理,从辩证的理性的角度去理解,反示法其实是在提醒人们顺境中不可忘形,逆境中不要气馁。
反示法具有很深的群众基础,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梦是反的”,这种观点虽不能解释所有的梦境,但也有一定的道理,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证明荣格提出的“梦具有补偿作用”这一理论。
在《南史·沈庆之传》中记载了一个故事:南朝有一个叫沈庆的人,他家境贫寒,已过而立之年依然一贫如洗。
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有卤簿(即仪仗队)到自己家中,他未将这些人带到堂屋,反而将他们引入了厕所。
醒来之后,他非常后悔,自认为自己在梦中的行为太失体面,毕竟厕所这个地方实在太上不得台面。
他心里非常懊恼,于是就去找人解梦,占梦者听后哈哈大笑,对沈庆说:“你必定大富大贵,而且在日夕之间。”
沈庆不解,占梦者又解释说:“卤簿固是富贵容。
厕中,所谓‘后帝也,知君富贵不在今主。”
在这个故事中,沈庆梦中的行为本失礼至极,若用直示法解释,必定是不好的预兆,但占梦者却从反面解梦,并且他的话后来果真应解梦。
再如宋人在《太平广记》中曾经援引《纪闻》中的文字,晋阳有一个人梦到被老虎追逐撕咬,梦醒后惊恐异常,他的母亲安慰他说:“人言梦死得生,梦想颠倒故也。”
正因为存在大量反示法成功解梦的案例,所以人们心中常习惯地认为“梦见拾钱将会破财,梦见哭泣为福兆”、“梦中大笑则将遭不幸”。
但是,正确运用反示法的占梦者往往已经对做梦者的梦境、现实处境及心理做了详细的了解。
所以,反示法不可千篇一律地套用,而必须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否则就可能对做梦者产生误导。
性格法如何解梦
性格不同的人,常做的梦也不同。
一般来说,梦中过得幸福的人,是内心真的幸福。
梦中过得苦恼的人,白天的风光是假的,她实际上是一个不幸福的人。
一个人内心的幸福与否,和外在的环境固然有关系,但是和内心的性格更有关系。
梦展示性格,也展示对这样性格的人来说,生活意味着什么。
也有例外,有人白天的生活不好,夜里用幸福美好的梦来安慰自己,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
她们梦中的幸福生活并不表明她们真的幸福。
不过这样的人,在白天也有好幻想、脱离现实的性格倾向。
有些人感到,梦中的自己和清醒时的自己性格相反。
有的人醒时十分勇敢,而在梦中却谨小慎微或胆小怕事。
有的人醒时十分善良,而在梦中却仇恨别人。
梦与现实的不同是由于:也许醒时的自己是伪装,梦中的才是真相。
一个怯懦的人,也许会刻意让自己显得勇敢,也许为了克服自己的怯懦故意去冒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梦者不必在日常生活中刻意去勇敢,以免增加心理压力,应选择一个适宜于自己的生活方式。
例如钱钟书是一个优秀的学者,生活也很幸福。
但是让他去做军人或做商人,也许他的胆魄或能力就显得不足。
你也许正宜于做学者,就不必去做商人。
再有,梦与现实中性格相反也许是由于梦在提醒梦者,你的性格过分向某一方向发展了,现实应发展一下性格另一面了。
例如,勇敢已足够了,该学习如何谨慎了。
善良是好的,但是也要正视自己对别人还有仇恨这件事等等。
假如唐僧梦见自己挥棒打死了一个妖怪,这也许是说他该发展一下性格中对恶的威力,而不仅仅是以软弱的善感化妖怪。
影射双关法如何解梦
梦的技巧是很难说尽的,大多了。
几乎凡是醒着时候人会玩弄的方法,梦中的人也都会玩。
文学中玩弄的方法,梦也都会玩。
这里大致列举一些。
找借口
要什么不明说,找一个借口。
比如想有个男人爱却不明着梦,就梦见孩子。
似乎她是为了孩子才需要结婚的。
某女生梦见一个人满身伤痕躺在病床上,脚又细又长。
她不顾一切走了进去,并且当众握住了他的手。
梦者前几天看过一个生病的亲戚。
当时他躺在病床上,医生不允许她进门,她只在门口望了一望,看到亲戚的脚又细又长。
在梦里她把这双脚移到了另一个人身上。
意义是希里这个人和那个亲戚一样生病住医院。
梦者坦率承认:她很想和梦中人讲话,但是总鼓不起勇气。
于是她让他在梦中伤病在床,这样她就有了理由去见他、帮助他,不顾一切冲过去握他的手。
这种痴情很感人。
影射和双关说一件事,但实际上意指另外一件事。
说一个意义,在此之后还藏着另一层意思。
话里有话。
这也是梦里用的花招。
比如睡前吃过咸的东西,结果梦见喝水。
这看起来毫不稀奇。
但是细分析下去,也许梦还用喝水来表示“渴望”什么事物。
以形象表示字词:例如,梦见一个独腿的人躺在暖气旁边。
梦者解释说,有了爱的温暖,他就能站起来。
至于独腿站着,那表示“独立”。
在中国古代关于梦的记载中,这种梦很多。
例如说《三国演义》中的魏延梦见头上长角,有人解释角字可拆开为“用刀”两字,说头上用刀是不吉的象征。
还有人梦见站在槐树边,有人解释为树木边站着的鬼。
即这个人不久会死。
因为槐是由木字和鬼字组成的。
中国古代对梦的看法是有迷信在内的,认为梦的作用是预兆未来。
但是这种用形象讲字的方式却符合梦的规律。
读者请注意,看这些古代梦记载,最好采用姑且听之的态度。
因为其可靠性很差。
当代也有类似例子,有一本书中举例说,一个高考考生,虽然考试成绩不错,但总担心能否被录取,于是夜里做梦梦见他一个小孩右边又长了一个耳朵,待一会儿又发现小孩没有手臂。
那个解梦者解释说:耳边又生一耳解梦“耳”“又”两字,合起来为“取”;小孩是“子”,“子”无臂是“了”,梦的意思是“取了”。
我相信梦会用这种方式显示“取了”两字,但是,这是否是一种预兆呢?
未必!也许这只是他的一种愿望而已,也许是他潜意识的判断。
用空间代表时间:梦中有时用空间关系表示时间。
例如梦见人都很小,如同看远处,也许表示看久远前的事情,但这种用法较少。
这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方法,只可惜难于举例。
简单说来,就是用一个与本身无关的形象提示一件事情。
例如弗洛伊德梦见他写一本关于某种植物的书。
如果你问植物象征什么?
也许在此梦中它什么也不象征,但是它提示弗洛伊德一些事,包括他确实写过一篇关于植物的专论,是谈古柯植物的。
这篇专论促使另一个人研究此植物从而发现了古柯植物含有麻醉作用的可卡因。
还有几天前他发现一本刊物上写可卡因的发现时,没有提到弗洛伊德的功劳。
这里所谓植物学的书实际上只是一个提示,一个引子,目的在于提示他自己记住这件与古柯植物专论有关的事,特别是与之有关的情绪,即一种自傲以及对不被承认的不满。
如果梦用了提示这种技巧,那我们只能用“联想”法才能破译了。
情志心态法如何解梦
科学的梦境解析,可以从梦境中检索出人现阶段的心理状态和情绪信号,从而揭示你在清醒状态下不易察觉的感受,使人得以有目的地调整自己,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以下10个梦,反映出不同的心态。
(1)围墙
梦见围墙,表示你有心结,正为某事不知所措。
在围墙边寻找出口,表示你正设法清除心理障碍。
(2)化妆
打扮自己,反映的是隐藏自我的心情。
例如,为了见来探望的母亲而浓妆艳抹,表示有不愿意让双亲知道的事;相反,脂粉未施外出而觉得羞于见人,表示有自己无处隐藏的缺点。
(3)飞
反映的是想从生活压力中获得解放,或想靠自己的实力克服困难的心情。
与异性一同在空中遨游,表示你想解除压力。
浮游低空中,有双脚不能着地的恐惧感,表示你对不能施展自己的能力很焦虑,同时说明你缺乏自信。
(4)谈话
在梦中,感觉、思考均被用来当做表现手段。
梦中与人交谈,表示思考的过程。
与人意见分歧,表示尚未理清思绪,对事情深感烦恼,要在两个事物中选择其一,却迟迟无法决定。
与谈话对象取得共识的梦境,表示对自己想法的确认。
(5)衣服
穿着不同服装会表现出不同的心理状态。
例如,平时不穿黑衣的人,在梦中以黑衣姿态出现,表示你对生活缺乏信心,正期待走出低谷。
做上衣与裙、裤颜色不协调的梦,暗示你心中对立而矛盾的情感。
(6)检票口
检票口、入口处等地,意味着你在承受社会的重重压力。
在接近检票口前找不着车票,或因未买到去目的地的车票而心惊肉跳,表示你社会经验少,对自己毫无自信。
同理,畅通无阻地通过检票口,表示你希望自己比想象中更成熟,同时渴望别人的认同。
(7)海外旅游
表示对未知的一切怀有憧憬。
例如,海外旅游,本来能与外国人顺畅地交流,却突然听不见对方的声音,与人无法沟通,暗示你对不可预料的未来怀有恐惧。
再者,前往非洲那样的未开发国家,与其说是旅行,倒不如说是探险,这个梦表示你有强烈的好奇心。
(8)污水
表示你对曾经的所作所为非常懊恼。
例如,用污水洗衣,无论如何也不能洗干净,代表着你极力挽回过去,但又没有足够的信心弥补。
(9)赶车
在梦中,通常你会因迟到而错过了车次,表示你对能否把握现时的机会没有足够的自信,或对眼前的某些事物感到非常焦虑。
(10)旅馆
做住旅馆的梦,表示你正对某个事物或人产生浓厚的兴趣,有好奇心,想冒险尝试。
进入富丽堂皇的旅馆,表示你急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冒险心。
通过情志心态法,可以顺利地找到梦的根源,让你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现状,从而不被梦境所困扰。
第四章催眠对解梦有哪些帮助
掀起催眠术的“盖头”来
催眠是以人为诱导(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种特殊心理状态,其特点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活动减弱或丧失,感觉、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
在催眠过程中,被催眠者遵从催眠师的暗示或指示,并做出反应。
以一定程序实施暗示,使接受暗示者进入催眠状态的方法就称为催眠术。
催眠开始于一种暗示感应,它是改变意识控制水平的一组最初的活动。
借助它,能使受暗示者对外部的注意力分散减到最小,并只集中在暗示的刺激上,相信自己正进入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
这里,暗示感应包括想象特定的经验,或对事件的反应进行视觉化。
重复地进行这种暗示感应活动,会使感应程序暂时固定下来,就像个人生活习惯一样,使受暗示者很快进入催眠状态。
典型的暗示感应程序会使人进入深度放松状态。
例如,催眠表演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实际上不在于催眠师的力量,而在于被催眠者的可暗示性。
个体之间存在可暗示性上的差异,从根本没有反应到完全有反应。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不是经常有这样的事发生呢?
当我们聚精会神地看一部电视剧时,会不知不觉地沉浸于剧中情节,心情随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时喜时悲;有时清晨来到办公室,本来精神飒爽、心情愉悦,过了一会儿却变得烦躁不安;到商场逛街购物,回家一看,有很多东西都是可有可无的,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买了这么多没用的东西,浪费了很多钱……我们对这些现象无不感到莫名其妙。
然而,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是人们受到暗示作用的结果。
的确,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被某些东西连续、反复地刺激,尤其是言语的诱导,会使你从平常的意识状态转移到另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而在这种特殊的意识状态下,将比平常更容易接受暗示。
也有人认为,催眠状态犹如聚精会神做某件事的情景。
正如哈佛医学院催眠专家弗雷德·弗兰克所说,催眠术只是将人们分散在各处的精力和思想聚集起来,这并不是处于昏迷状态,也不是处于睡眠状态,而只是像当你聚精会神地沉浸在一项工作中或阅读一本小说时,几乎难以听见别人对你所说的话一样。
生理学是如何研究催眠现象的?
目前,在催眠现象的生理学研究方面,由于缺乏足够的实验依据,尽管有不少学者都对催眠的生理机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到目前为止,对催眠现象的生理学研究仍然处于较低层次的水平上。
接下来,我们分别简要介绍3个简单、可靠的生理学研究。
1.巴甫洛夫的研究
巴甫洛夫学派依据高级神经活动学说,从生理学角度对催眠的实质做了较为详细的解释。
巴甫洛夫认为,催眠是一种一般化的条件作用,把引入催眠状态的刺激语看成是一种条件刺激。
巴甫洛夫发现,给关在实验室的狗一种单调重复的刺激,狗也会渐渐入睡或出现四肢僵直。
巴甫洛夫认为:催眠词也是一种单调重复的刺激,而且是描述睡眠现象的内容,所以催眠词作为一种与睡眠有关的条件刺激,使大脑皮层产生选择性的抑制,也就是从清醒到睡眠过程的中间阶段或过渡阶段,催眠是部分的睡眠。
后来对这一观点又有进一步的修正解释,认为催眠状态是注意力高度集中的一种形式,催眠状态下被催眠者只能与催眠师保持单线交往,这种感觉相当集中,好比中心视力集中注视于事物时清晰而精细,而周围的视野区域虽较宽广,但精密度就低且模糊。
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催眠体验,诸如全神贯注于一本有趣的书刊杂志或倾注于感人肺腑的影片、戏剧时就会失去正常的时空定向,忘却周围的一切。
但目前大多数人认为,用这种局部的生理学来解释,尚缺乏令人信服的客观生理指标和针对性的实验依据。
睡眠脑电图与催眠状态下的脑电图,仍未取得一致的足够证据以说明催眠是部分的睡眠。
2.涅甫斯基的研究
前苏联生理学家涅甫斯基,对正常人催眠状态时的脑电活动进行了研究。
当被催眠者闭眼,刚进入催眠状态时,低振幅的α波增高,高振幅的α波略为降低或不变,脑电波形出现了α波的节律均等状态,故被称为节律均等相。
随着催眠程度的加深,脑电活动会减弱,α波和β波都降低,呈低小的脑电生物曲线,为最小电活动相。
在催眠很深的阶段,可出现频率为4~7Hz的θ慢波。
在这一时期,言语暗示和直接刺激会引起催眠梦,使α节律恢复和加强。
当被催眠者唤醒后,脑电图仍与催眠前一样,α波和β波都恢复了正常的节律。
脑电波的变化,成为人是否处于催眠状态及其深度的客观指标。
3.罗日诺夫的研究
罗日诺夫等人对被催眠者在催眠过程中,对言语刺激和直接刺激的反应进行了比较研究。
他发现存在着两条规律:其一,随着从较浅的催眠状态过渡到较深的催眠阶段,感应的选择性范围逐步缩小,被催眠者大脑中抑制过程的广度和强度逐步增加。
其二,随着催眠程度的加深,言语作用的生理影响增加了,直接刺激的功能降低了。
随着催眠程度的加深,抑制的强度和广度逐渐增加。
由此带来的结果是,随着催眠状态的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感应选择性的范围按顺序缩小。
另外,在催眠的第一阶段,当大脑半球皮层的主要细胞群还保持着正常水平的兴奋性时,言语刺激在大多数情况下引起的反应要比直接刺激小。
进入嗜睡状态后,对言语作用的反应,大致等同于或略大于对直接刺激的反应。
在催眠的第二阶段,对言语作用反应量的增大是反常相次数增多的结果,这就为相当弱的言语刺激建立了良好的基础。
心理学是如何研究催眠现象的?
催眠现象除了具有一定的生理基础,还是一种心理现象,因此不少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去探讨、解释和研究催眠现象,并提出了一些观点。
1.暗示是催眠现象的关键所在
暗示是催眠现象的关键所在,它们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
(1)暗示是个体对外界信息做出相应反应的一种特殊心理现实。
从这个概念出发,暗示的实现总是存在着实施暗示与接受暗示两个方面。
之所以说它是特殊的心理现象,因为从暗示的实施一方来说,不是说理论证,而是动机的直接“移植”;从接受暗示的一方来说,对实施暗示者的观念也不是通过分析、判断、综合思考而接受,而是无意识地按所接受的信息,不加批判地遵照执行。
暗示对人体生理活动、心理及行为状态,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当个体接受暗示后,不但可以改变随意肌的活动状态,而且也可以影响其他肌体的功能。
由于这个原因,消极的暗示能使人情绪低落甚至患病或加重症状,积极的暗示能够使个体的心理、行为及生理机能得到改善,增强对疾病的痊愈和康复的信心,达到治疗的目的,从而成为一种治疗方法。
个体接受暗示的能力叫做暗示性。
暗示性的高低因人而异,与催眠感受性有密切关系,催眠感受性高的人暗示性也高。
(2)催眠的整个过程和暗示规律之间具有高度的稳定性,也就是说只有催眠师严格按照暗示的规律,催眠才能取得成功,否则就会失败。
那么,暗示有哪些规律呢?
第一,暗示的定义。
《心理学大词典》上是这样描述暗示定义的:“暗示就是用含蓄、间接的方式,对别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
暗示作用往往会使别人不自觉地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动,或者不加批判地接受一定的意见或信念。”
第二,暗示的种类。
按性质可分为积极暗示和消极暗示;按形式分为自我暗示和他人暗示;按对方所处的精神状态可分为醒觉暗示和催眠暗示;按施加暗示者的意图可分为主观暗示和客观暗示。
第三,暗示的生理表现。
当个人接受暗示的程度达到最大时,逻辑意识和批判意识的最高机构——大脑皮层基本处于抑制状态,仅剩下某个“警戒点”的部位尚保持兴奋性。
第四,暗示的条件。
暗示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作用,这些条件具体包括:催眠师应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也就是能让人充分信赖,该权威性的程度与暗示的效果成正比;在被暗示者与施行暗示者之间应具有一个融洽、轻松的心理氛围;催眠师要以含蓄、温和、间接而又坚定的语言与动作等来实施暗示;被暗示者应将注意力高度集中于某一明确的对象。
第五,暗示的障碍。
人类具有本能的受暗示性,同时也具有普遍的反暗示性。
这种反暗示性可能来源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个人的习惯、个性特征以及各种理性的思考,等等,主要表现为个体对暗示刺激具有认知防线、情感防线与伦理防线。
暗示能否奏效,取决于能否克服这些防线的阻碍。
克服的办法不是强行突破,而是与之取得协调。
(3)催眠过程是受暗示性与反暗示性能量对比的过程。
催眠师应用坚定的信心和耐心、反复的语言对被催眠者进行反复暗示,以此促成被催眠者的受暗示性的增加,反暗示性的减弱。
同时要求他放松,直到被催眠者完全进入催眠状态为止。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催眠现象本来就是由暗示造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催眠术就是施行暗示的技术,没有暗示,就没有所谓的催眠!从暗示这一催眠的心理机制入手,可以使我们对催眠现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2.第三意识——催眠状态的意识
所谓意识,就是人脑对事物的反映,一般是指自觉的心理活动。
能动性、自觉性、有目的性构成了意识的典型特征。
人的意识具有第二信号系统,它是中枢神经高度发展的表现。
学者们还认为,意识具有两大功能:即意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自觉、整合的认识功能,同时也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随意的体验和意识活动的功能。
所谓无意识,通常指不知不觉、没有意识到的心理活动,它同第二信号系统没有联系,不能用语言来表达。
无意识也具有两大功能:即无意识是主体对客体一种不知不觉的内心体验功能,也是主体对客体一种不知不觉的认识功能。
催眠状态中人们所持有的心理状态,既不是睡眠时的无意识状态,也不是清醒时的意识状态。
它是一种特殊的、变更了的意识状态,我们暂且把它称之为“第三意识状态”。
催眠与睡眠不同,并非处于无意识状态。
首先,在典型的无意识状态中,没有第二信号系统的参与,也不会有完整的、合乎逻辑的言语活动。
而在催眠状态中,仍可产生一些具有自觉能动性性质的活动。
例如根据催眠师的指令,被催眠者可以流畅地遣词造句,有条有理地说出心中的喜悦与烦忧。
其次,催眠的临床实践表明,在催眠状态中,被催眠者仍有一个警觉系统存在着。
这一警觉系统一般不起作用,只是一旦来自外部的指令严重违背了被催眠者的伦理道德观,该系统便立即启动,产生抗拒暗示的效应作用。
倘若催眠师的指令严重有悖于被催眠者的人格特征、道德行为规范,或者触动了被催眠者最为敏感的压抑、禁忌时,便会使被催眠者感到焦灼不安,甚至发怒和反抗。
例如,曾经有一位催眠师曾下指令要求被催眠者去偷别人的钱包,却遭到一直顺从的被催眠者的拒绝。
这表明,在催眠状态中,人并不是完全无意识的。
为什么说催眠状态中的意识不同于清醒状态中的意识呢·清醒时的意识状态,其典型特征是自觉性、能动性,以及有目的性;而在催眠状态中,尤其是在深度催眠状态中,这些特征几乎荡然无存。
关于催眠条件下人的意识不同于清醒时的意识,这是绝大多数心理学家所公认的,这里就不多说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认,在催眠状态中,被催眠者在宏观上是无意识的,即缺乏自觉能动性,意识批判性极度下降;在微观上却是有意识的,即语言能力及警觉系统的存在,等等。
催眠状态中人所处的是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
这种状态既有清醒意识的特征,也有无意识的特征,但却不是它们二者中的任何一个。
因此,在意识的连续体上,它处于中间的位置,完全可以把它独立出来,而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
它兼有二者的成分,但又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更不是只有依托二者才能生存。
它有自身的特殊性质,也有其独特的机制,所以催眠状态下的意识属于第三意识。
催眠术的作用有哪些
催眠对人体生理活动、心理及行为状态,都会发生深刻的影响。
当个体接受催眠后,不但可以改变随意肌的活动状态,而且也可以影响不随意肌的功能。
那么催眠术具体有什么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