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
张明把子弹和弹夹退了出来,把手枪递给了王军。
这是一把毛瑟军用手枪,也称驳壳枪,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自动手枪之一。由德国费德勒兄弟研制,并以毛瑟命名。枪长288毫米,口径7.63毫米,重1.24千克,弹夹中为10发子弹。在那个年代,无论是哪一种军队,这一种枪械在中国一些军队也是非常吃香的。因为重量轻,携带也是非常方便的。
“真漂亮!”
王军接过张明手中的枪,赞叹道;
王军摆弄着这支手枪,左右翻看,随后又把枪放到自己的右眼前,瞄准着湖的方向。
“想学吗?”
看到王军拿到枪后那爱不释手的样子,张明脸上露着微笑,他靠近王军问道;
“想学,明明哥,你教我可以吗?”
王军听到张明这样说,顿时就喜出望外。
“来!我先教你拆卸手枪。”
张明从王军的手中接过枪,随即把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铺在地上。
“这是弹夹、撞针……这是子弹!”
张明把手枪拆卸开来,一样样地告诉王军,随后又把枪组装了起来。
“你也试试!”
把枪装好之后,他把枪又递给王军,告诉他怎样拆卸和组装。
看着王军操作得那么仔细,张明也是暗暗点头。
“这孩子虽然小,但对枪械却是有着一种情有独衷的感觉。只教一次,他就能操作起来。团长的这个儿子好聪明,长大以后去部队,绝对会是神枪手。唉,还是不进部队好,现在到处打仗,能不能活着,都很难说。”
“明明哥,是不是这样!”
把枪组装好之后,王军把枪递给张明让他检查。
“哈哈,不错,就是这样,没想到军军你这么聪明。来!”
张明拉着王军站了起来!
随即在地上找了一个物件,弄了一个小靶子。随后他还着王军不断地后退。
“手枪的杀伤距离大概就是这么远了,远了就不行了。这个你要注意。你用的那个步枪,可以打二三百米,而手枪的威力比步枪要小。”
“右手持枪,这个手指头轻轻地停留在扳机上。手臂要平,眼睛透过这个缺口,找到准星,准星尖位于缺口中央并于上沿平齐。”
“手臂不要晃动,对!一定稳定。”
“食指慢慢用力,手臂又晃了。一定要稳住,不然会射不准。”
“叭达!”
这时王军扣响了扳机。
“就这样,你多试几次就习惯了。”
看着王军一次一次的扣动扳机,张明也是十分满意。
“这是弹夹,这是子弹。”
“手枪只能装六发子弹,你一定要记住,要做到心中有数,尤其是在战场上时,一定要想着枪里面还有多少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