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用处,当然是拿来做生意。
王浩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说道:“拿走拿走,我可不想要那个,你趁早拿回去,省得我爸说我。”
“不,我不拿走,得你跟我一起去趟地下城。”
“???”
王浩懵逼了。
你看我像做生意的料?
别说什么锻炼培养,王浩很清楚自己没那天份,他王家压根就跟生意无缘。
就连他老爸的产业,也都是全部交给别人在管理。
王新豪曾经跟他说过这个,从王新豪爷爷辈开始,就是做生意败家的。
到了王新豪的父辈,好不容易靠着几个兄弟扶持,摆脱了贫困,结果几个兄弟合计着做点生意,又赔个精光。
所以王新豪小时候过的富裕日子屈指可数,到了战争年代,不得已去地下城,才混了口饭吃。
王家遗传下来的暴脾气,让王新豪不信邪,他也尝试过做生意,结果做啥啥亏。
然后王新豪就彻底认命了。
他们王家,根本就没有任何经商天赋!
痛定思痛下,王新豪总结出很多失败经验。
说到底,还是骨子里的性格在作祟。
古语有云,无商不奸。
而他王家世代都是耿直豪爽的草莽性格,从不斤斤计较,心思也不够细腻,不亏钱才怪呢。
比如开家饭店,恨不得天天请朋友大吃大喝。
朋友要是给钱,还不乐意呢。
这能做个毛的生意啊!
任何生意都讲究一个精打细算,王家不行的。
所以王新豪后来再也不自己经商了,而是请人来经商。
他就适合当当甩手掌柜,只要把管理人拿捏住了,管理人对他忠心,自然就会拼命地帮他赚钱。
而他本人对金钱也不是特别看重,愿意拿出很多份额来犒劳管理层。
这种模式下,王家才算是变相地打破了不能经商的诅咒。
因此,王新豪从于荣光手里赢下那几间黑市商铺之后,直接就甩给李铭了。
慷慨成分是有一些。
最实在的原因却是,他不敢亲自去经营啊。
而黑市的产业,这样一块肥蛋糕,总不能白白便宜外人嘛!
可王新豪哪里会想到,李铭这小子竟然又把商铺送回给了他儿子王浩。
要是王浩真的试着去经营,那就等于走上了坑爹这条不归路……
幸好,王浩从小没吃过啥苦,自出生以来便是衣食无忧,可以任由性子做事,便对经商赚钱没有任何兴趣。
此时不管李铭吹破天,王浩也不会亲自经营的。
“老大,陪你去可以,不过先说好,那几间黑市商铺你拿走哦,我才不要呢!”
“我要是不拿走呢?”
“你……你咋能这样,那是我爸送给你的,你又退回给我,这不是坑兄弟吗!”
王浩急了。
觉得李铭忒不厚道。
有本事你把钥匙还给我爸去啊,你还我干嘛呀,这不是害我被骂么?
最郁闷的是,王浩完全不知道他们让来让去是啥意思。
“哈哈,逗你玩儿呢。”
李铭笑了笑,说道:“给我就给我吧,不过我有个要求,那几间商铺必须挂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打算做点大生意,有你挂名,等于把你爸也拖下水……”
原以为王浩会反对。
即便不急着反对,也应该先问一下细节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