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从地下城回来,已经是下午六点。
该交代的,李铭都交代了。
小财迷办事,很靠谱!
尤其是关于挣钱的生意,李铭根本不担心小财迷掉链子。
甚至连李铭第一次来黑市,第一次做生意,都是小财迷亲自指导的呢。
这次军火生意的大买卖,小财迷既是新月队成员,又有几家黑市旺铺做支撑,和李铭转账的五千万,绝对可以大刀阔斧地干得漂漂亮亮。
而关于和其他家族的合作,老实说,李铭现在并不担心。
王新豪带着三位家主离开后不久,李铭就通过手机信息把大致想法告诉了王新豪。
有王新豪做中间人,合作的事稳中加稳。
而且李铭根本不担心王新豪的立场。
要知道王浩和贾海波在黑市几间旺铺是占有股份的。
说白了,王浩也是军火批发商的股东之一。
而王浩挣的钱,还不是王新豪的吗!
所以王新豪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以自己利益为先。
王浩可以义无反顾地坑爹,王新豪却是如何也不会坑亲生儿子的。
有王新豪代替他去谈判,李铭很放心。
接下来,他就只需要拟订好合同,等着签约即可。
其实这门虽然大,但说到底任何生意都是“买卖”二字,万变不离其宗!
有人买,有人卖,就够了!
而他作为黑市批发商,只需要考虑其中这两步买卖环节。
第一步,小财迷向猎魔人群体求购物资的买卖关系。
第二步,小财迷和合作家族之间的买卖关系。
简单来说,有小财迷和王新豪两人来搞定这其中的硬性环节,其他的问题都是小问题!
不出意外的话,他只用做一份相对正规的合同,到时候拿去给几大家族签订就可以了。
嗯,没错,就是“相对正规”!
也就是看起来比较正规就行了。
这个时代,法律的约束力其实是很弱的,尤其是涉及到地下城的法律。
甚至地下城和地面的法律条例,根本就不通用,甚至相互对立。
总的来说,地面相对文明,地下城则是谁拳头赢谁说了算。
同时牵扯到这两个地方的生意,合同其实无非就是一张废纸罢了。
再说,这是军火生意!
当利润达到足够诱惑的时候,法律约束顶个屁用,还是实力最强的说了算。
再再说,凡是有关于黑市的生意,全都讲究一个契约精神!
纸张上的约束……
呃,抱歉,很多猎魔人压根就不识字的,你跟他谈法律,把他说毛了直接跟你亮刀子。
所以,你品,你细品!
李铭做这门生意,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他压根就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只要求购来的物资低价出售给地面了,根本就不用担心合作家族找他麻烦的。
谁想找麻烦?
或者说谁想拿着合同讲道理?
好啊!
来黑市啊!
友情提示,记得多带一些保镖,防止我方有文盲!
就是这么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