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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第四十四章 努力(1 / 2)

 第四十四章 努力

边关大捷之后,云灏桀顾不是镇远大将军为他准备的庆功宴。马不停蹄的向鞑靼都城金都赶去,揶律齐回到都城,会影响他们许多大计,他必须在揶律齐回到金都前把一切都准备好,以防其君臣把手言和,他们的离间计就彻底崩盘。

云灏桀带着十名高手抄近路赶往金都,途经墨河前的大山时,大雪封山,他们绕了许久都没绕过去,眼见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云灏桀非常着急,一个月的时候转眼就过了大半,未知的路途上有多少危险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一定要让鞑靼国皇帝对揶律齐彻底失去信任。

被困第三天,云灏桀与十名高手宿在山下的李姓农户家,这家人本是中原子民,因在中原犯了事躲到这里来,但鞑靼人又欺他们弱小,每隔几天便来打劫,他们已经不堪其扰,但是却没有办法。好在这次鞑靼人来犯时,遇上云灏桀等人救了他们,他们心存感激,所以就将云灏桀等人留了下来。

这几日云灏桀一筹莫展,眼见着时间一日**近,他心一横,正打算横闯雪山时,李家老汗却告诉了他们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恩人,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黑河冰封了。”

云灏桀与十名高手忽得涌出来围住李家老汗,个个眼里都有兴奋,“什么好消息,黑河冰封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这些人都是生活在中原,自然不清楚黑河冰封了会有什么好处。

“你们没在这一带生活过,所以不知道黑河冰封的好处,年轻人,我跟你说,如果黑河没冰封,你们要赶去金都至少还需五日,因为你们要沿着黑河一直找到渡船人家,而且这样的天气,船家都怕有生命之忧,还未必会出航,可是黑河冰封了,你们就能少绕许多冤枉路。直接从黑河上去过,再走不到半天的时间就能到金都。”李家老汗兴奋的道,他今天打算去黑河捕点鱼来加餐,可是冰层敲了许久都没见裂痕,他激动得连工具都没收就跑回来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云灏桀眼前一亮,连忙道:“既然老天都站在我们这一边,兄弟们,我们立即出发,对了老伯,你们家有没有破布什么的,我们就马蹄包一包,避免马儿滑倒。”

小老儿的脸微红,不好意思的道:“恩人,我们过冬的衣服都让鞑靼人抢去了,实在找不到……”

“老伯,是我失虑了。”云灏桀并没有半分怪罪的意思,他脱下身下的狐裘,其他人见状都知道他要做什么,连忙道:“云先生,让我们脱,我们常年生活在边关。早已练就了耐寒的体质,这点寒冷奈何不了我们的。”

云灏桀伸手阻止他们,“不,你们是我带出来的人,理应我照顾你们。”说完解下自己的玄色长袍向天上抛去,眼见着玄色长袍在天上铺散开来,他连忙拔出腰间的软剑用力挥舞了几下,再落下来时玄色长袍已经碎成一块一块的。

“好剑法。”十名高手齐声称赞道,然后捡起地上的布块去绑马蹄,一切准备就绪后,云灏桀朝李家老汗拱了拱手,道:“老伯,多谢您收留我们三日,这是我们的小小心意,还忘您能收下,当是我们报答您的收留之恩。”

李家老汗连忙推拒,“不行不行,恩人,你已经帮我们太多了,我们怎么能再接受你的答谢,我们只希望你们此去能将鞑靼缴灭,还我们一个太平盛世,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云灏桀大步走过去,执起李家老汗粗糙黝黑的大手,将那锭白花花的银子放在他手里,“老伯,你们的日子过得也不容易,用这钱回中原去吧,这里冰天雪地的。实在不适合居住。”

李家老汗感激的收下银子直点头,“好,我跟老伴儿明天就起程往中原走,恩人,你也一定要好好保重自己,有缘希望我们能在中原再见。”李家老汗不舍的看着云灏桀,看来中原的好人还是很多的。

云灏桀一行人辞别了李家老汗一家,便顺着李家老汗指的方向前行,走了约莫一个时辰,他们就看到一望无际的墨河,河上面结满了厚实的冰,云灏桀吩咐大家下马,牵着马向前行,每隔几丈远的地方就丢杆试一试,众人又走了半日,总算平安渡过了墨河。

他们在墨河前方的一个小村子里找到一户农家,云灏桀上前用鞑靼语与对方勾通了一番,然后又拿出银子,那户人家才让他们进了屋,半晌后就送来了马奶跟羊肉,众人本是中原人,吃习惯了熟食,看到那血淋淋的生羊肉。当上便一点胃口都没有了。

云灏桀也是第一次吃生羊肉,见那十名高手为难的看着桌上的生羊肉,面无异色的拿起小刀割了一块手指宽的羊肉,沾着特制的酱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往嘴里塞,等成功吞下一块生羊肉后,他边切边道:“如果连鞑靼人吃的食物我们都没勇气吃下去的话,那么此行,我认为我们已经败了一半了。”

十名高手都是热血青年,被云灏桀这样一激,众人眼睛都瞪得跟铜铃似的,都怕被看轻。连忙拿起小刀割着生肉,见鲜血还在往下滴,他们半眯着眼睛,再看云灏桀镇定如常的表情,他们皆视死如归的学着云灏桀的样子沾上酱汁闭上眼睛猛往嘴里塞。

囫囵嚼了一下,感觉肉里的血直往外冒,他们恶心的想要吞出来,但是见到云灏桀正拿轻视的目光瞅着他们,他们只能硬着头皮硬生生的吞下去,再回味时,却觉得那滋味腥得刺激,虽不能接受这种野蛮人的吃法,但他们却不再像之前那样紧皱着眉头了。

“鞑靼人在食物上没什么讲究,但是正因为这样,才保留了肉质的鲜嫩,细细品尝就会发现与中原的不同之处来。”云灏桀淡淡的道,若要攻破鞑靼国,将其变为自己国家的领土,那就必须连他们的食物与文化一起接受。

十名高手如吞了几千只苍蝇一样,神情颇为难过,但他们只是埋着头吃起来,不论如何,现在饱肚子要紧,就当过了一回野人生活,而他们却不知,将来的十几天内,他们都得过着这种野人生活。

吃过饭后,云灏桀又向农户打听了去金都的路,然后起程,他们连夜赶路,终于在第二日天明时赶到金都,看到土筑的城墙时,云灏桀彻底的松了口气,他们在城外一户农家里找了些当地的服饰换上,然后牵着马进了城。

金都很显然不是真的“金”都,到外都是很原始的土筑房子,最高的也不过两层。这地方饱受沙漠气候的影响,所以不宜建造过高的房屋,走进金都,一股异乡之气就扑面而来,来来往往的男女头上都戴着头巾,就像某种地方的信教徒。

云灏桀在城内就安排妥当,他身边留下两人,其他人去散播谣言,而云灏桀与那两人就趁势混进宫中,暗杀当今的皇帝揶律原,揶律原与揶律齐是同胞兄弟,本来同胞兄弟的感情都非常深厚,但是这两兄弟之间却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恩怨。因此兄弟关系从此破裂。

说起这件恩怨,大致也与情有关,记得金都的第一美人那拉氏(纯属杜撰,请别与历史相联)。年轻的时候轰动一时,引得贵族未婚青年争相追逐,当然也包括那时感情非常好的揶律两兄弟,两兄弟都有爱美之心,当时就说了,谁先追到手对方就放手,这规则也很合理,但事情的转机就在那拉氏,那拉氏最先认识的是揶律原,揶律原对那拉氏的疼宠当时是羡慕死了所有未嫁的少女,但好景不长,就在揶律原与那拉氏要成亲时,那拉氏却认识了揶律齐,被揶律齐风度翩翩的模样给吸引了。

但揶律齐是个很有原则的人,自己的哥哥已经与那拉氏订亲,那么那拉氏身上标注的就是揶律原的妻子、自己的嫂子,他再怎么动情也只能放手,可那拉氏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她终于明白自己的心上人是谁,便在大婚的前****,预谋了一个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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