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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是第二级别的,大路怒。2005年北京大雪,从高速回南京,虽然在意路沿,但还是想超个车,导致在高速上回旋720度。幸好后面的车都开得很慢,没有发生严重事故。
惊魂未定之后,无论碰到什么样的车子违规,我都不会吭声,想超我就松个油门,想变我就让一个车头,闪我就让,不该开远光的绝不开远光。
因为人在车上,车在路上,随便一个失控,就比摔跤严重得多。
没什么好怒的,大家都想赶时间,但我不想赶着死;大家都想抄捷径,但我不想抄末路。
不算夸张。就算一辈子不会出事,但生气容易折寿,也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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