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法素来苛刻,如果盗窃被抓,不仅仅是要拘留罚款,还要长期坐牢、服役,甚至砍去手脚。财物有贵贱之分,那么,盗取不同价值的财物应当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偷桑叶,其价值不值一钱,应当服役三十天。在当时,一斗米价值三钱,一钱可以购买三分之一斗米。
偷一头牛,要服役四年。如果是男奴教唆女奴偷主人的牛,并且把牛卖掉了,应当施以黥刑后,再将他们交还给主人。
士兵盗取一只羊,且羊身上有绳子在系着,如果绳子的价值超越了羊的价值,怎么办?应当按照盗取羊的价值来议罪,因为盗贼并非是为了盗取绳子,而是为了盗取羊。
掌管刑狱的官员如果盗窃一百一十钱,如果自首,施以耐刑,并沦为奴隶。所谓“耐刑”,就是强制剃去鬓发和胡须。如果官员私自挪用公款,以盗窃罪论处。
甲派乙去偷盗,但走到半路就被抓获,甲乙都应被判处“赎黥”。所谓“赎黥”,其实就是花钱赎罪。秦法中不但有“赎黥”,还有“赎耐”、“赎迁”、“赎宫”、“赎死”等。赎罪不但可以使用金钱,还可以用绢帛、牛马、黍米等,如果没有财物抵偿,也可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甲盗窃价值不满一钱,乙如果知情不报,罚一盾(盾牌)。甲盗窃的赃物价值一千钱,乙知道并且分赃不满一钱,一旦东窗事发,乙要与甲以同罪论处。如果甲用赃款购买物品赠送给乙,乙并不知情,不加惩罚。如果知情,应当与甲受到相同处罚。
男子夜间盗窃一百一十钱,老婆孩子知情,并且一同花掉,老婆和孩子应当与男子同罪。男子盗窃三百钱,并且与老婆一起花掉,如果没有与老婆预谋,老婆无罪。如果与老婆预谋,老婆应当与男子同罪。男子盗窃一千钱,有三百钱藏匿在老婆居住的地方,老婆如果知情,按照三百钱处罚,如果不知情,不处罚。
父亲盗窃儿子的东西,则不视作盗窃。义父盗窃干儿子的东西,则被视作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