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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巨人与美人(2 / 2)

巨人好像非常熟悉慕容清的套路,赶忙说道:“圣武堂中上下千位高人无不钦佩慕容客卿的任侠仗义、亮节高风,然而这收徒之事总要师徒相谐才是。不如我们让这小兄弟做一番选择吧!”

慕容清听到此言,胸有成竹的说道:“就这样。丁喜欢,你说,你是跟这大猴子,还是要跟我。”

旁观之人凝目之下,发现摇摇晃晃、酒意更浓的丁喜欢正好站在巨人和美人中间,离哪个也不远上半步。山上众长老不禁幸灾乐祸起来:这两位可绝不是什么心怀宽广之人,当面拒绝任何一位,日后都会惹来无穷麻烦。

正在此时,在旁观看很久的萧知建踏前一步道:“这位巨人前辈,小童我乃浮光寺俗家弟子,自幼修习硬功,自问虽天分一般,但修武之心坚定,可吃锻体、炼骨之苦。恳请您收我为徒……”

话音未落,巨人一摆手道:“我要你无用。”心说,“老子要选个能千杯不醉的,你练不练功跟我有什么相干!”

萧知建一拱手,神色如常的退回众人之中。

此时再看丁喜欢,众人不禁哑然。只见这来历清楚,却一身诡秘的八尺幼童,拄着长枪,坐在地上,沉沉睡去了。

一年之后。

丁喜欢将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挑选好的五龙木,精心的加工成投枪的样式,每一把的尖头都锋利,重心都稳定,连枪身都无比光滑。

这已成为他赖以生存的武器。

他走到一处宽不过三十步,深不见底的峡谷边上,看着那仙境一般的云海,默然无语。

忽然,一只金光闪闪的飞鸟破云而出,往山峡边上一株开着五团花球的美丽植株猛扑了过去。丁喜欢瞬间右臂肌肉虬张,手中黑色投枪毫不迟疑的飞出。小小的身躯忽然透出男人般的成熟气息。

下一刻,正正击中了那只金色飞鸟,发出“康”的一声响。那鸟儿竟似刀枪不入一般,直被投枪砸在地上,毛羽凌乱,昏昏的转了几圈,趔趄着飞入了深谷。

丁喜欢赶忙跑到跟前,发现那株“绣球兰”已然被咬掉了两只花球。他心情一阵灰暗。

慕容清鬼魂一样出现在他身后,丁喜欢鼻中闻到她身上那熟悉的空谷幽兰般的体香,也不起身,只暗暗紧了紧自己的腰带。

“你这小笨蛋,又坏了我一株兰花。去把那死鸟给我抓回来。”说完,慕容清玉足一抬,不由分说的将丁喜欢踢入空谷之中,只在云海中砸出一个小洞,便全然不见了。

“废物。去死吧!”慕容清恨恨的转身走了。

丁喜欢此时却悠然的挂在岩壁上,晃来晃去。腰间一条结实的长绳栓在山顶的老树上,再一次救了他的命。那可恶的金丝穿云鸠浑身坚硬如铁,只有击中它的头颈处结合,才可一击毙命。他的成功率一向不高,一天倒有三次要被损失了诱饵的慕容清责罚。

丁喜欢像只小猴子,揪住山间最粗壮的老藤,缓缓寻找返回山顶的路。

这里是横刀谷,慕容清的地盘。谷中有奇鸟金丝鸠,慕容清想抓光它们。谷中还有爱徒丁喜欢。慕容清早想弄死他。

丁喜欢对此心知肚明。他只盼望自己的毒症并没有痊愈,能够再变身个一两次,好让师父心中一软,脚下留情。然而一年来,无论他如何挥霍体力,都再无法让那毒症爆发。

师父不喜欢小孩子,师父喜欢漂亮的小青年。

其实慕容清只拥有三分之二个丁喜欢。另外三分之一属于副堂主惊雷声。然而惊雷声更早抛弃了丁喜欢。他发现丁喜欢哪怕只对着酒坛闻一闻就会醉倒后,便随便教了丁喜欢三招他的独门拳法“驭龙杀”,便从此再无踪影。

于是,曾以无比耀眼的姿态入选内堂弟子的丁喜欢泯然众人。

倒是那些入选了杂役的小童们齐齐展现了过人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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