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脚刚踏上地面,林峰就忽然觉得脚底有些不稳起来,没走几步,就差点跌倒下来,连忙扶住了旁边的墙壁,将身体一点一点的平衡过来。
而在旁边围观的拉克什米则一点都没有感到奇怪,很淡定的说道:“躯壳有些排斥你的灵魂?这是很正常的,我们刚来到人间界时,因为大筒木一族的人和人类的灵魂差距过大,所以比你还要寸步难行,只要多磨合一段时间就会自然而然适应的。”
“嗯……看来还急不得啊,本来我想今晚就回到他们的团队中去,但现在这副路都走不稳的模样估计到了那里,也是一下子就被拆穿的结果,更何况还要面对那个老谋深算的主人。”林峰走进了洗漱间,看了看手上原本属于干柿的老式机械表,这番折腾下来,如今已经是凌晨四五点了,窗外的漆黑的夜幕中隐隐透射出昭示黎明的蓝色天光,这幅晨昏破晓的壮美景色,令林峰暂时忘却了繁杂事物的烦恼,心底不禁泛起了一丝别样的感情。
“出去兜兜风,也好让你熟悉一下整具躯体。”拉克什米建议道。
林峰刚想要拒绝,忽然他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桃式之前对他的委托,也不能耽误。
拉克什米一边开着从酒店租的红色敞篷跑车,一边有些兴奋的对身旁的林峰说:“可真是托了你的福啊,这些年来都讲究法制社会,凭证驾驶了,我一个自由自在的大筒木一族的人哪里有什么驾照,因此也就没机会开车出来兜风,现在倒是趁着半夜过一把瘾,唉,上次像现在这样尽兴的开车,大概已经是十八世纪时候的事了。”
“你看上去似乎很高兴的样子,这么很喜欢开车兜风么?真奇怪,你展开翅膀飞在空中,不是比开车还要方便么。”林峰坐在风驰电掣的跑车上,感受着迎面吹来堪比台风等级的夜晚寒风,有些难以置信的皱眉道,“你这开的也太快了,这已经是飙车了,就算有十万火急的事,我也没乘过这么快的车。”
“开得快那才叫爽啊!汽车本来就是你们人类发明用来增快速度,用以代步的工具,当然要开得风风火火啦,飙车吹风本来就是一件快意情怀的事,要是开的慢那就是例行公事了,多没意思。”拉克什米偷笑着说道:
“实不相瞒,我若是忙的事情太多,觉得有些喘不过气的时候,我就会跑到人间来,趁着夜色正好偷一亮敞篷轿车,自己找一处荒僻的公路飙个一两小时的车,从重整状态、恢复精力的角度来说,可比睡觉休息要效率高得多了。”
“好……好好。”又是一个急转弯,林峰话还没说完就因为惯性装在一旁的车门上,手中死死握着手机,生怕一个不小心就飞了出去,“不过我们现在连夜出来可不是为了兜风啊,你别玩脱了。”
“知道啦,我一直有好好开着呢……好了,我们到了。”拉克什米熄了火,拔掉钥匙对林峰说道,“这就是根据导航,离我们的最近的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