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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冲动(2 / 2)

“我完全不认识布尔芬奇夫人,就我所知道的来看,这是个体面的女人,但一个男人带着厨师跑了,他的妻子一定会显得可笑,这是不会改变的。如果那个女人是个舞者或是贵族夫人,或许对你没什么伤害,但一个厨师能让你无法翻身。一周之内,你会成为整个伦敦的笑柄,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杀死作家或政客,那就是嘲笑。所以你一定得把你的丈夫找回来,而且一定得赶紧把你丈夫找回来。”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脸上顿时变得阴沉,一时间没有作答。在她的耳中突然回想起了沃伦小姐冲出房间时肆无忌惮又诡异莫名的笑声。

“这里都是朋友,你可以放心,我们不会乱说的。”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看着自己的朋友,觉得在罗兹·沃特福德的眼睛里已经闪过一抹恶毒的光芒。奥斯卡·查尔斯干瘪的脸上,看不出神思飘到什么地方去了。她后悔刚才一下子情绪失控,本不该泄漏自己的秘密的。不过西蒙斯先生深谙文坛门道,让自己的目光停在了这些客人的身上。

“说到底,你是这个团体的中心和领袖。你的丈夫出走不仅仅是离开你,也是离开了这群人。对他们也不是好事。其实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已经让你们所有人都看上去很愚蠢了。”

“所有人,”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说道,“我们所有人都在同一条船里。福里斯特夫人,他说得没错,‘集邮家’一定得回来。”

“连你也,布鲁图。[34]”

西蒙斯先生不懂拉丁语,可即使他听懂了,恐怕也不会被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感叹所打动,他清了清嗓子。

“还好我们有他的地址,我建议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明天就去见他,求他重新考虑。我不知道在那种场合女人该说什么,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言谈老到,也有想象力,她会想出来的,而且她必须把那些话说出口。如果福里斯特先生提什么条件的话,她必须全部接受。为了达成目标,要穷尽一切办法。”

“手里的牌要是打得好,没有什么道理你不能明天晚上就把他带回来。”罗兹·沃特福德轻巧地说道。

“你愿意这样去做吗,福里斯特夫人?”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背对着他们,最起码怔怔对着空壁炉看了两分钟;然后她挺直身子,转过来面对大家,说道:

“这是为了我的艺术,而不是为我自己。我不允许庸人粗鄙的笑声玷污所有我在心中敬奉的真善美。”

“太棒了,”西蒙斯先生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明天回家我顺路过来探望一下,希望到时能看到你和福里斯特先生你侬我侬的样子。”

于是他便告辞了,其他人唯恐最后只剩自己面对一个心绪不宁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也伙同着跟西蒙斯先生走了出来。

第二天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出门的时候,下午都过了大半;她穿一条黑色的绸裙,戴一顶丝绒的无边女帽,气势威严。她要在大理石拱门坐一辆公交去维多利亚车站。西蒙斯先生已经在电话里跟她讲解了一条去坎宁顿大街的线路,既便捷又省钱。她既没觉得自己是大利拉[35],看上去也不像。在维多利亚车站她搭乘了一辆沿沃克斯霍尔桥大街开的电车,过了河,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与往日所见不太相同的伦敦,更嘈杂,更污秽,也更熙攘,但她心事太重,没多加留意这纷繁的场面。电车开上了坎宁顿大街,她松了一口气,让司机在她要找的屋子隔几扇门的地方把她放下。她下来之后,电车便隆隆开走了,只剩她一个人在忙碌的街上;奇怪的是她觉得自己好像迷路了,像一个东方传奇中的旅人,被精灵丢在了一个未知的城市中。她慢慢踱着,往两边打量,虽然愤怒和窘迫争斗着要霸占她可谓丰满的胸膛,但她还是不由觉得眼前所见可以写出一篇很漂亮的散文。这些小小的房子弥漫着过往的气息,那时这里还几乎是乡村;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记性不错,告诉自己回去后要查一查坎宁顿大街有什么文学典故。四一一号是一排破旧屋子中的一幢,离街边还隔着一段距离;屋前有一小片稀稀落落的草坪,一条地砖小径通往门廊的木格护栏,看上去实在应该好好上一遍油漆了。屋子正面墙上爬着藤蔓,但也长得萎靡,再加上那门廊,让它的乡村风味显得有些虚假,特别是在街上车水马龙的喧嚣声中,更有些诡异,甚至险恶。这屋子总有些可疑之感,似乎住着一个一生寻欢作乐的女子,末了却没有换来足够的报偿。

门开了,出来一个十五岁左右皮包骨头的女孩,腿很长,头发乱糟糟的。

“你是否知道,布尔芬奇夫人是住在这里吗?”

“按错门铃了。二楼。”她指了一下楼梯,同时尖声喊道:“布尔芬奇夫人,有人找你。布尔芬奇夫人。”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沿昏暗的楼梯往上走,脚下是破烂的地毯。她走得很慢,为的是等会儿不至于呼吸急促。上到二楼的时候一扇门开了,她认出了自己的厨师。

“下午好,布尔芬奇,”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失尊贵地说道,“我希望见你的男主人。”

布尔芬奇夫人的犹豫眨眼间就过去了,然后把门完全打开。

“请进吧,夫人,”她转过头,“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来见你了。”

福里斯特夫人快步从她身边进了屋,阿尔伯特就坐在炉火边,那张扶手椅虽然是皮质的,但破旧不堪,他穿着拖鞋,上身只穿着衬衫,正抽着雪茄,读着晚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进门之后他就站了起来,布尔芬奇夫人跟着客人进屋,接着把门关上了。

“你怎么样了,亲爱的?”阿尔伯特高高兴兴地问道。“还行吧,我猜?”

“你最好还是把外套穿上吧,阿尔伯特,”布尔芬奇夫人说道,“否则福里斯特夫人看到你这副样子会怎么想?真是受不了你。”

她从一个挂钩上取了外套,帮着阿尔伯特穿上。她往下拽了拽背心,不让它盖住领子,一看就是对男人着装的细节十分熟悉。

“我收到你的信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道。

“我想也是,否则你怎么能知道我住在哪儿呢,对吧?”

“您愿意坐一会儿吗,夫人?”布尔芬奇夫人问道,娴熟地拍了几下椅子上的灰尘,推了过来。这张椅子属于一整套家具,都包着紫红色的丝绒。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微微一欠身,坐了下去。

“我希望能和你单独谈,阿尔伯特。”她说。

他的目光亮了一亮。

“既然你要说的事情同样牵涉到我们两个人,最好还是让布尔芬奇夫人也一起听吧。”

“随便你们。”

布尔芬奇夫人拖过一把椅子,也坐了下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之前只见过她印花裙外面套着大围裙的样子,现在布尔芬奇夫人穿的是一件白绸镂空衬衫,黑色的裙子,漆皮带银扣的高跟鞋。她大概四十五岁,微红的头发,微红的面色,不漂亮,但一副和善的样子,胸部丰满。她让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想起过去荷兰大画家那些明快的画作里某个略嫌粗壮的女佣。

“好了,亲爱的,你要跟我说什么呢?”阿尔伯特问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给了他一个最明媚、最友善的笑容,一双大大的黑眼睛闪耀着宽厚的好脾气。

“当然你也清楚这件事荒唐透顶,阿尔伯特,我想你一定是精神错乱了。”

“你真这么想吗,亲爱的?这我倒是没料到。”

“我并不生你的气,我只是觉得有趣,但玩笑终归是玩笑,不能玩过了头。我来是带你回家的。”

“是我的信写得不够清楚吗?”

“信非常清楚,我什么都不问,也不会有一句斥责。我们就把这当成是一时脱离了正轨,以后再也不去提它了。”

“没有什么能说服我再跟你一起生活了,亲爱的。”阿尔伯特说道,不过他的语气完全是友善的。

“你不是说真的吧?”

“很真。”

“你爱这个女人吗?”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依旧笑得很灿烂,但其中感受得到急切和某种金属的质感。她打定主意要轻松地面对这件事。她的是非感十分敏锐,意识到这个局面其实是很滑稽的。阿尔伯特看着布尔芬奇夫人,沧桑的脸上绽放出一个笑容。

“我们还是挺处得来的是吧,姑娘?”

“还行。”布尔芬奇夫人说。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耸了耸眉毛;结婚这么多年,丈夫从来没有称呼她为“姑娘”。说实在的,她也不愿被这样称呼。

“如果布尔芬奇夫人对你还有任何尊重,她一定知道这是绝对难以维系的。你经历过那样的生活,出入过那样的圈子,她如何能奢望在这样一个糟糕的宿舍里让你永久地幸福呢?”

“这里不是宿舍,夫人,”布尔芬奇夫人说道,“家里的这些东西都是我自己的。你知道,我是那种爱独立的人,一直喜欢有一个自己的家。所以不管有没有工作我都会保留这样的房间,让我自己永远都有家可回。”

“而且是个很温馨很舒服的家。”阿尔伯特说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朝周围看。灶台是嵌在火炉中的,上面有个水壶快烧开了;壁炉台上有个黑色的大理石钟,钟的两侧都是一个黑色大理石的烛台。屋里有个大圆桌,上面铺了红色的桌布,有一个梳妆台,一台缝纫机。墙上挂了照片和装了画框的画,应该都是年底发放福利时送的。往屋后还有扇门,挡着红色长毛绒的门帘,考虑到房子大小,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她利用一些空闲的片刻已经对公寓的结构做了比较彻底的研究)只能认为那是唯一的卧室。在这样局促的住处,阿尔伯特和布尔芬奇夫人的关系当然也就确凿无疑了。

“你跟我一起生活的时候不开心吗,阿尔伯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语气更低沉了一些。

“我们结婚三十五年了,亲爱的。太长了。实在太长了。作为一个女人,你有你的好,但不适合我。你是文人,我不是。你是艺术家,我不是。”

“我一直很在意让你分享所有我的追求。我付出多少苦心,让你不被我的成功所遮蔽。你至少得承认,什么事我都让你参与了。”

“你是个了不起的作家,我完全不否认这一点,但说实话我不爱读你写的那些书。”

“要是你允许我这样说,那只能表明你的品位很差。所有的评论家都认同我的作品有力量,有魅力。”

“我也不喜欢你的朋友们。让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亲爱的。在你的派对上我经常有一股几乎压抑不住的冲动,就想把衣服脱光看那些人会怎样。”

“什么都不会发生,”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微微皱着眉头说道,“我只会让人把医生喊来。”

“而且你的身材也不行,阿尔伯特。”布尔芬奇夫人说道。

西蒙斯向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暗示过,如果必要,她得毫不犹豫地动用自己女性的魅力,将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婚姻的屋檐之下,但她全然不知该如何实施。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只感到要是她今天穿了夜礼服,这策略使用起来该轻松一些吧。

“三十五年的忠贞对你来说是无足轻重的吗?我从来没有正眼瞧过另一个男人,阿尔伯特。我已经习惯了和你在一起。没有你我会不知道怎么办的。”

“我把所有菜单都留给新的厨师了,夫人。你只要告诉她午餐会有多少人来,她就能搞定的,”布尔芬奇夫人说,“她很靠谱,而且我认识的人当中,做起油酥点心来就属她的手最巧。”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开始有点泄气了。布尔芬奇夫人的这句话一定是出于好意,但现在要再把谈话引到动之以情的层面上就困难了。

“亲爱的,恐怕你再说下去也是浪费时间,”阿尔伯特说,“我的决定是不会更改的。我也岁数不小了,希望找个人来照顾我。当然我会尽我的能力多给你一些生活费。柯丽娜希望我能退休。”

“柯丽娜是谁?”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大为不解。

“我的名字叫柯丽娜,”布尔芬奇夫人说,“我母亲有一半的法国血统。”

“那很多事情就说得通了。”福里斯特夫人说道,抿紧了嘴唇,因为她虽然欣赏邻国的文学成就,但也知道他们在品行上可是有不少缺憾的。

“我的意思是阿尔伯特工作得也够久了,到了该享受享受的时候。我在滨海克拉克顿[36]有一点点房产,在一个很正派的街区,空气棒极了。我们住到那里去会非常舒服的。而且有海滩、堤坝什么的,也总不至于找不到事情做。那里有很多好相处的人。只要不去干涉别人,别人也不会来打扰你。”

“我今天已经跟我的合伙人都谈过了,他们愿意把我的份额买下来。当然会有些牺牲,可一切都打点好之后,我一年也能有个九百英镑的收入。我们一共有三个人,每个人就分三百英镑。”

“这点钱我怎么活得下去?”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高声问道。“我这样的身份地位总是要有些排场的吧。”

“你有一支流畅、丰产、卓著的笔啊,亲爱的。”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耐烦地耸了耸肩。

“你自己也知道,我的书除了声望,什么也换不来。出版商总说出我的书是赔钱的,实际上他们这么做只是赚名声罢了。”

就在这时,布尔芬奇夫人提了那个影响如此深远的想法。

“你为什么不写一个扣人心弦的侦探故事呢?”她问。

“我?”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大喊一声,生平第一次置语法于不顾。[37]

“这主意可不错,”阿尔伯特说,“这主意简直好极了。”

“那些评论人会像千百块砖头一样砸死我的。”

“这可不一定,给那些高眉的人一个可以低俗的机会,而且还不用丢人现眼,他们都会感激涕零的,他们简直会不知所措。”

“为此纾解,大为感激。[38]”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低声念道,似乎想到了什么。

“亲爱的,评论者都会叫好的。而且这个故事是用你那优美的英文写成的,他们就不怕称之为杰作了。”

“这个想法太荒唐了。这种写作完全跟我的才华不沾边。我无法想象如何娱乐大众。”

“为什么不能呢?大众也想读好书,只是他们讨厌无聊罢了。你的名字他们都听过,但你的书他们不看,就因为觉得你无聊。这也是事实,亲爱的,你挺没劲的。”

“你这话说得一点道理也没有,阿尔伯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回道,一点也不气愤,就像赤道被人指责太凉快一样。“所有人都认可我有那么精妙的幽默感,没有人能从一个分号里提取出那么多有益身心的笑料。”

“要是你给大众一个精彩的悬疑故事,同时还让他们觉得是在提升自我,你会发财的。”

“我出生至今还没有读过侦探故事,”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之前听过一位纽约的巴恩斯先生,说他写了一本书叫《高档出租马车疑案》[39]。但我也从来没有去读。”

“当然你得知道一些窍门,”布尔芬奇夫人说道,“最要紧的是记得不要写什么谈情说爱,放在侦探故事里总归不合适,你要写的是谋杀,是大警犬,而且不到最后一页不要让人猜出来是谁干的。”

“但是对于读者也得公平,亲爱的,”阿尔伯特说,“有的故事一开始嫌疑都在那个秘书或者贵族夫人身上,最后却发现是那个二号男仆,之前那家伙除了‘马车就在门口’之外,可什么都没说,每次读这样的故事我都很恼火。的确要尽可能地迷惑你的读者,但也不要把他当成傻子耍。”

“一个写得好的侦探故事真是太让人着迷了,”布尔芬奇夫人说,“我只要看到一个穿着夜礼服的贵妇,满身珠宝,流光溢彩,躺在书房地板上,胸口插着一把匕首,我就知道肯定有一场好戏可看了。”

“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阿尔伯特说,“换了我,倒喜欢有那么一个体面的家庭律师,络腮胡,金表链,面相和善,结果发现死在了海德公园。”

“是被割了喉咙吗?”布尔芬奇夫人急切地问道。

“不是,是背上被捅了一刀。一个名声毫无瑕疵的中年绅士被杀,对读者有特别的吸引力。想到我们之中那些看上去最无可指摘的人也有不可告人之处,是很愉快的事情。”

“我懂你的意思,阿尔伯特,”布尔芬奇夫人说,“他身上藏着一个致命的秘密。”

“这样的小建议我们是给不完的,亲爱的,”阿尔伯特朝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温和地笑道,“我读过几百本侦探故事。”

“你!”

“我和柯丽娜就是这样走到一起的,以前我把书读完了就会给她。”

“有多少次我听到他关掉电灯的时候,凌晨的光都快从窗口钻进来了,我忍不住偷偷要笑,对自己说:‘瞧,他终于把书给看完了,现在他能好好睡觉了。’”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站了起来,并且挺直了身子。

“现在我明白我们之间隔着怎样的一道鸿沟,”她说道,醇厚的女低音有点颤抖,“过去三十年,你周围都是英语文学中的精粹,但你却读了几百本侦探小说。”

“得有上千本吧。”阿尔伯特打断道,还露出得意的微笑。

“我到这里来是让你回家的,为此我可以做出任何合理的让步,但现在我已经断了这样的念想了。你已经让我明白,我们两人之间没有共同点,也从来都没有过。我们之间是跨不过去的深渊。”

“这样就好,亲爱的,”阿尔伯特温柔地说,“我服从你的决定。不过侦探小说的事情你考虑一下。”

“我将起身离开,”她喃喃道,“去往茵尼斯弗利岛。[40]”

“我送你下楼吧,”布尔芬奇夫人说,“楼梯的地毯要不是清楚知道坑在哪里,可真得小心一些。”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走下了楼梯,气度高贵,但也不失警惕。布尔芬奇夫人替她开门,问是否需要替她喊一辆出租车,她摇了摇头。

“我坐电车。”

“你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福里斯特先生的,夫人,”布尔芬奇夫人和颜悦色地说道,“生活各个方面他都会舒舒服服的。布尔芬奇先生病故前最后三年都是我在照顾他,病患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是我不懂的。我不是说福里斯特先生身体不好,在这个岁数,他算是身强体壮了。当然,他到时会找个兴趣爱好。我一直觉得男人该有个兴趣爱好。他以后会收集邮票。”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一怔,可这时正好一辆电车出现在视野中,她像所有女人一样(即使是她们之中最了不起的那几位也不例外),不顾生命危险冲到路当中,狂乱地挥舞着手臂。车停了,她上了车。她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西蒙斯先生;到家的时候,他应该已经在那里等她了。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或许也会在那里。大家都会在的,但她只能告诉他们自己一败涂地。对于这个忠心追随自己的小团体,此时她感受不到友谊的温暖。她想知道有多晚了,抬头想看一眼坐在对面的是怎样一个男人,因为有些人是不方便问时间的。她惊得浑身一颤:对面正是一个外表极为正派的中年男子,留着络腮胡,表情和善,连表链都是金色的。这不就是阿尔伯特所描绘的那个死在海德公园的人吗?她忍不住也要贸然断定,这一定就是个家庭律师。这巧合太诡异了,实在像是命运在朝她招手致意。这个男人戴一顶丝质礼帽,穿黑色大衣、芝麻呢裤子;他略有些发福,但整个人有种孔武有力的架势。他手边放着一只公文包。沃克斯霍尔桥大街开到一半,他告诉售票员要下车,然后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看到他走进了一条破败的窄街。为什么呢?啊,他要去干吗呢?到了维多利亚站,她完全沉浸在遐想之中,直到售票员提高了嗓门,她才回过神。爱伦·坡就写过侦探故事。她搭上了一辆巴士;坐在车里,思绪万千。可是车到了海德公园角的时候,她突然打定主意要下车。她不能继续坐着了,一定得走一走。进了公园大门,她走得很慢,朝四下看着,既像是在找寻什么又心不在焉。对啊,爱伦·坡的确写过,这一点没人可以否认。说到底,这个文学门类就是他发明的,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对帕尔纳斯派[41]有多么大的影响。还是象征派?没关系。就是波德莱尔还有那些谁吧[42]。当她走过阿喀琉斯的雕像时,她停了一会儿,竖起眉毛盯着它看。

最后终于到了家,打开公寓的门,门廊里已经挂着好几顶帽子。他们都在。她进了会客室。

“夫人终于到了。”沃特福德小姐高喊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走上前,带着生气勃勃的笑容,一个个握了向她伸来的手。西蒙斯先生、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在那儿,哈里·奥克兰和奥斯卡·查尔斯也来了。

“哎呀,你们这些可怜的人,茶都没得喝吗?”她兴高采烈地喊起来。“我完全不知道现在什么时间了,但一定晚得吓人吧?”

“那么……”他们说。“怎么样?……”

“亲爱的,我有件很奇妙的事情要告诉你们。我有灵感了。凭什么最好的曲子都属于魔鬼呢?[43]”

“你指什么?”

她停顿了一下,为的是让自己接下来给他们的这下意外有最强烈的效果。然后她也不加铺垫,直接说道:

“我要写一个侦探故事。”

他们都张大了嘴巴瞪着她。她举手示意大家不要打断她,但本来就谁都没有一丁点要插话的意思。

“我会把侦探小说提升到艺术的高度。这是我在海德公园里突然想到的。核心是一起谋杀,真相会在最后一页揭晓。我会用完美无瑕的英文讲这个故事,而且最近我发觉分号的妙用似乎已经被我穷尽,接下来我会好好用一用冒号。之前还没有人开掘过它的潜能。我追求的就是幽默和悬念。这本书的名字叫《阿喀琉斯的雕像》。”

“好名字!”西蒙斯先生喊起来,他比其他人恢复得都要快。“仅凭这书名和你的声誉,我就能把连载权卖出去了。”

“但阿尔伯特这事怎么样了?”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问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重复道。“阿尔伯特?”

她看着博伊尔斯顿,似乎是拼了命也想不出对方在说什么。然后她轻轻喊了一声,像是突然记起来了。

“阿尔伯特!我就说之前出门是要办件什么事的,竟然完全给忘了。穿过海德公园的时候,灵感就来了。你们一定都觉得我糊涂极了吧!”

“所以你没有去见阿尔伯特?”

“亲爱的,我完全没有想起他来,”她笑了笑,像是觉得这事很有趣,“就让阿尔伯特留着他的厨子吧。我现在没空管他了。阿尔伯特属于我的‘分号期’。现在我要写一部侦探小说。”

“亲爱的,你真是太妙了,太妙了。”哈里·奥克兰说。

[1]首次发表于1926年,收录于1931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用第一人称单数写作的六个故事》。

[2]英文习语,指完成了难度很大的事情。

[3]CarlVanVechten(1880—1964),美国小说家,音乐、戏剧评论家,二十年代纽约文学界的重要人物,对于哈莱姆文艺复兴(即二十年代黑人文学的蓬勃发展),他是早期重要的推动者。

[4]Syntheticgin,在美国禁酒时期(1920—1933),大部分酒精饮料是地下工厂用蒸馏法提取乙醇之后合成的,口感极坏。

[5]原文分别为Felicitas、PaxMaris和AesTriplex。“三重铜甲”与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散文同名,取自贺拉斯的诗句,用胸口的护甲指代勇气。

[6]ClémentArmandFallières(1841—1931),1906至1913年任法国总统。

[7]卢瓦尔河位于法国中部,是法国最长的河流;卢瓦尔河谷位于该河中段,长二百八十公里。

[8]JoachimduBellay(1522—1560),法国诗人,七星诗社代表人物,该社宣言《保卫和发扬法兰西语言》的作者,是用法语写作颂歌和爱情十四行诗的先驱。

[9]Chartres,法国西北部城市。中世纪为布鲁瓦伯爵和香槟伯爵的领地,1286年卖给法国,1417至1432年被英国人占领,1594年亨利四世在此登基,1870年被德国人占领。哥特式的沙特尔大教堂是当地主要建筑。

[10]Boulogne,法国北部港市。

[11]Margate,英国东南肯特郡海滨小镇。

[12]ThomasWoodrowWilson(1856—1924),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曾先后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新泽西州州长等职,1919年获诺贝尔和平奖。

[13]SergeiPavlovichDiaghilev(1872—1929),俄罗斯戏剧和艺术活动家,后长期侨居国外,在巴黎创建俄罗斯芭蕾舞团(1909),在欧美巡回演出。

[14]指英国旧时一种游戏,大多在酒吧外,众人轮流将脸探出马轭做鬼脸,以表情最夸张者为胜。

[15]指十九世纪用白色大理石建造的凯旋门,位于白金汉宫外,为皇室礼仪性建筑;于十九世纪中期迁于海德公园东北角。

[16]WilliamMorris(1834—1896),英国画家、美术设计家、诗人。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的社会美学运动致力于确立机械化和批量生产时代手工艺的重要性,他是发起人。1861年他和罗塞蒂等人成立艺术家联合会,生产各种家居装饰品,其中以墙纸最为有名。

[17]Mezzotint,一种版画技法,印刷后可产生一些大面积的柔美细腻的色调浓淡层次;十七世纪由德国人路德维希·冯西根发明,后流行于英国。

[18]BuffOphinton,这种鸡的大致特点就是肥胖,羽毛蓬松。浅黄是这个品种最常见的颜色。

[19]莫里哀会把自己的剧作读给厨师听。

[20]SanSebastian(?—288?),基督教殉教士,在绘画艺术中常被描绘成带有阴柔之美的俊秀少年。

[21]Levant,指地中海东部诸国及岛屿,包括叙利亚、黎巴嫩等在内的自希腊至埃及的地区。

[22]Shingle,指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种标志性的女式短发发型,类似波波头,脖根处推剪得很短,跟上面垂下的头发形成两个层次。

[23]1stDukeofWellington(1769—1852),英国陆军元帅、首相,以在滑铁卢战役中指挥英普联军击败拿破仑而闻名,有“铁公爵”之称;他还有个众所周知的特点就是鼻子非常大。

[24]MadamedeMaintenon(1635—1719),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第二个妻子,原为宫廷女官,曾创办圣路易王室教养院,教育贵族出身的贫苦少女。

[25]威廉·迈斯特(WilhelmMeister)是歌德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学徒威廉·迈斯特》中,他用相近的一句话所表达的观点是不需要去美国寻求新的人生。

[26]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尴尬地戏仿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27]出自拜伦的《哀希腊》。

[28]英国贵族按一定规格用冠饰上草莓叶的多寡指代身份高低。

[29]按照规范的英语语法,此处的‘我’应为主格“I”,而不是西蒙斯上文所用的宾格“me”;但在口语中,刻意强调这一点也可认为是略显做作。西蒙斯下面一句回应,似乎是没能理解或者故意调侃博伊尔斯顿的纠正。

[30]SirThomasBrowne(1605—1682),英国医生、作家,以沉思录《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为人所知。该书为十本日记,主要谈论上帝、自然和人的奥秘。布朗爵士探究自然世界,学识渊博,而文风随体裁多有变化,其中有一部分作品确以华美、雄辩为特色。

[31]JohnHenryNewman(1801—1890),英国基督教圣公会内部牛津运动领袖,后改奉天主教,教皇利奥十三世任其为天主教枢机助祭,著有《论教会的先知职责》《大学宣道集》等;文字坦率,有活力,詹姆斯·乔伊斯就对他非常赞赏。

[32]JohnDryden(1631—1700),英国桂冠诗人、剧作家、批评家,有文学史家把他创作的时代称为“德莱顿时代”,对后世诗人影响很大;虽然在格律上很有建树,他也试图在诗歌中展现口语化的风格。

[33]JonathanSwift(1667—1745),爱尔兰作家,以讽刺散文闻名,后世将对社会现象极为大胆的反讽称为“斯威夫特式”的文字;著有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

[34]此处原文为拉丁语。恺撒被共和派刺死时,发现好友布鲁图也在其列,据称恺撒当时感慨道:“连你也(背叛我),布鲁图。”在莎剧《裘力斯·恺撒》中,剧作家故意用了拉丁文(剧本中是问句),凸显恺撒的激烈心绪,加强戏剧冲突;这句话由此广为流传(参见下句,或许暗指西蒙斯先生不但完全不了解莎剧,甚至连基本的文学修养也没有)。

[35]Delilah,《圣经》人物,大致是一个为了金钱出卖自己情人的妖艳女子。

[36]Clacton-on-Sea,英格兰东南埃塞克斯的一个城市,曾经是著名的海滨度假地。

[37]与前文提到的语法点类似,英文中此处的我应该用主格“I”,而不是口语中也常见的宾格“me”。

[38]出自《哈姆雷特》。全剧开场时,两个守卫换班,其中一人终于不用忍受天寒地冻,对另一位说了这句话。

[39]TheMysteryofaHansomCab(1886),英国作家福格斯·休莫(FergusHume)的一本悬疑小说。被约翰·萨瑟兰(JohnSutherland)称为“二十世纪最轰动的探案悬疑小说”,据称柯南·道尔创造福尔摩斯的灵感便来源于此。

[40]此处引用的是叶芝的诗《茵尼斯弗利岛》。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所用的文学典故大多只是字面上可借用,其实意思毫不相干。

[41]Parnassians,又译作“高蹈派”,以勒孔特·德·李勒和泰奥菲尔·戈蒂埃为首,强调诗歌的严谨、客观、完美的技巧和准确的描写,反对浪漫派诗人多愁善感和言过其实的表现手法。

[42]爱伦·坡对波德莱尔影响很大。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可以说开启了法国诗歌的象征主义时期,而帕尔纳斯派在象征主义之前,它所鼓吹的清晰、精准是象征主义所反对的,但两派诗人的观点并不对立,常有互通之处。

[43]原意是指很多圣歌用的是流行的、非宗教的旋律,一般认为最早说这句话的是英国传教士罗兰·希尔(RowlandHill,1744—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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